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啟動專案稽查,針對近期市面上部分產品或廣告宣稱含有「外泌體」成分,而該成分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合法食品原料,若於產品標示或廣告中標榜含有「外泌體」,即屬誇大或不實宣傳,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查處。
另外,食安處也針對製造及販售業者加強查驗,總計查驗43件產品和28件產品標示,其中西區一業者販售的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成分未完全展開及未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裁罰3萬元並完成回收,其餘全部符合規定。
食安處說,此次稽查鎖定8家健康及保健食品製造業者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另也抽驗「食品摻加西藥成分」等項目,檢驗結果也均與規定相符。
食安處說,民眾選用營養補充品時,應以均衡飲食為優先,補充品僅作為輔助,切勿將保健食品視為萬靈丹。選購健康或保健食品時,可把握「想、選、問」三原則。「想」是想清楚自身需求,「選」是選擇標示清楚、來源可靠的產品;「問」則是在有疑慮時,應諮詢專業醫師、藥師或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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