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新北市政府13日宣布今年起發放長者每年最高3000元至2萬元等4種級距的「健康補助金」,並納入原「老人健保補助金」以擴大照顧33萬名長者,卻引發部分長者不滿;一名自稱台大退休教授、高中主任認為權益受損,多次向市府抗議,還致電國民黨中央黨部要求處分市長朱立倫。
社會局長李麗圳坦承,新舊制相較確使部分長者補助減少,例如健保第六類人口在公所投保的70歲長者,今年起健康補助金平均每月250元,比不上過去每月健保補助659元。
但她強調,新制使受惠長者從19萬人增至33萬人,總經費從13億元增至14億元,又跨局處全面普查長者健康及生活狀況,是更周全照顧的機制。況且第六類人口在公所投保的長者,大多是有數萬元月退俸的退休公教人員,每月減少400元補助,應不致影響就醫權益。
新北市2009年推出「老人健保補助」,只要符合綜所稅率6%的65歲以上長者,按月補助244元至659元自付額,且由市府匯給健保局。
「老人健康補助金」則由區公所人員、里幹事,每年兩次到府或定點發現金給長者,只要連續設籍新北市1年以上長者、滿65歲至79歲每年最高3000元(每次發1500元)、80歲至89歲每年最高4000元、90至99歲每年最高1萬元、滿百歲以上每年最高2萬元。
社會局這兩天接獲不少抗議電話,有自稱退休的台大教授譏諷「每年3000元,平均一天8.2元,連一顆饅頭都買不起,這叫照顧老人?」
已退休的陳先生說,市府原本每年補助7908元健保費,新制剩3000元,他有8萬多元月退俸,有能力自付健保費,但沒月退俸的長者怎麼辦?市府雖有年發2萬元的級距,但滿百歲者很少,等於畫大餅。若有長者領到補助金,因故未拿去繳健保費,日後如何看病?
社會局說,目前無法估算金額減少的人數,但約3萬名低收入、中低收入或身心障礙的弱勢長者,市府除繼續補助健保費,也照樣發給健康補助金;至於其他30萬名非弱勢長者因故未繳健保費又須看病,市府與健保局另有協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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