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入中年的林女士年輕時盡心照顧家人,曾是家中備受尊敬的大姊,多年前卻因罹患思覺失調症,不斷出現狀況而成了弟妹最頭痛的大姊,所幸後來她的病情獲得控制,還進入醫院擔任檔案管理的工作,表現很不錯,讓她重回社會也重建信心,還有收入請家人吃飯聚餐,弟妹們更開心重新找回了昔日的大姊。
衛福部心健司司長諶立中也是精神科醫師,林女士正是他的病人。他說,治療思覺失調症,除了藥物治療之外,患者的生活重建也很重要,若患者能重新就業,與家人的關係、在家庭的地位都會翻轉,就像林女士和弟妹重回溫暖的手足關係。
同時,家人的正向回饋,也會給患者力量支持他們重新適應社會與新生活,形成一種良性循環。因此諶立中特別呼籲,期盼社會要能接納病情已獲穩定控制的患者,都要他們機會重回職場與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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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中強調,障礙者享有平等、不被歧視的社會參與,並有在社區中生活、自主的權利。「但在台灣,面對精神疾病患者,民眾總是先看到病,才看到人」,健保會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秘書長滕西華說,社福界近年推動「自立生活」就是要為患者找回人的尊嚴與權利,重建生活能力與勇氣,同時減輕家庭和社會的整體負擔。
自立生活的觀念在台灣剛起步,滕西華表示,衛福部社家署推動設置的自立生活中心在北中南已各有一處,民間也陸續設立社區家園,幫助精障者自立生活。社福界近年推動「自立生活」,於今年3月成立「精神障礙者社會融合與自立生活支持中心」,由專業志工用一對一的方式,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夥伴,對個案empowerment(賦權),要讓他們成為自己生命的主人,找回生活自主性。
滕西華強調,每個走入自立中心的個案,都是渴望改變的人,他們勾勒的目標都不大,但自立生活的目標不在大小,而是對自己的承諾與實踐,更需要外界鼓勵與支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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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一位女性個案,二十多年來每天只會從家裡到照護機構,其他時間都足不出戶,但她因為天天在家追韓劇而有了去韓國旅行的夢想,還想賺錢在韓國買紀念品給弟弟,於是台社心的志工陪著她一步步自立,先從踏出家門開始,接著找工作和就業,後來也學會規畫旅行,現在她已經有了穩定的工作和收入,還能自行在國內旅遊,去韓國的夢想指日可待。她的故事也印證心健司長諶立中提及翻轉患者地位的意義。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理事長、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主任、國立台灣大學職能治療學系兼任教授呂淑貞也說,支持性就業是讓精障者回歸社區的重要關鍵。精障者因為長期的污名化,外界不信任他們的工作能力,再加上病友的長期自我孤立或與社會隔離,也對就業卻步,但其實只要經過適當的訓練與協助,包括職前的工作技能、社交能力與適應性重建等,再通過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人際關係與藥物副作用等評量,配合職務設計,精障者絕對可以進入職場重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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