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新聞.生命智慧
真心照料換來的,不一定是幸福!情緒激動下的傷害致死案...
真心照料換來的,不一定是幸福────情緒激動下的傷害致死案地點:中國南方某市。案件類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搶奪。結果:一名女當事人死亡。背景:情緒激動狀態下產生的犯罪。犯罪動機:壓抑的情緒及人格障礙引起的犯罪。犯罪目的:發洩情緒。審理結果:男性凶手被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刑。20XX年7月25日下午6點,凶手下班回到租住的統建樓(按:企業或居民集資建造的樓房)房間,與同居被害者討論生活開銷問題。20XX年7月25日下午6點15分,凶手與被害者針對經濟來源問題,發生激烈的爭吵。20XX年7月25日下午6點20分,鄰居聽到被害者質疑凶手沒本事、不是男人等,凶手則說要殺了被害者。20XX年7月25日下午6點30分,凶手在公共廚房拿起菜刀,便衝進租住房間內,連砍被害者4刀。20XX年7月25日下午6點45分,凶手把被害者的屍體藏在租住房間門後,逃離現場。是什麼原因,讓枕邊人成了奪命凶手?由於這是我當刑警時擔任犯罪現場勘查的第一個現場,所以多年後記憶依舊非常清晰。那天值班,早上10點左右接到報警訊息。報警電話稱,某區的其中一棟統建樓散發出惡臭,最終確定是某戶,但是這戶沒人、進不去,物業管理人員也不敢私自破門,以為是老鼠死了之類的,於是報警。警察到場破門之後,發現現場有血跡,並於房門後發現被害者屍體。在初步保護現場後,我和法醫前輩一起到現場,味道確實很重,以至於戴著口罩都聞得到濃烈的氣味。現場無任何非法闖入的痕跡,女性被害者屍體在門後,用被褥隨意掩蓋著。房間內有明顯被翻動過的痕跡,可以判斷行為比較倉促。現場有打鬥痕跡,但是範圍不大,集中在一處,所以推斷此房間為第一案發現場。由於案發時間正值七月,南方的天氣悶熱潮濕,所以屍體在短時間內已經高度腐爛,呈巨人觀(按:人死後免疫系統停擺,身體內的細菌大量孳生,使屍體膨脹成巨人狀)。現場遺留手機一部,和男士皮帶扣在一起,女性被害者手機在身上,無任何財物丟失。初步鑑定死亡時間為5天,利器侵入傷4處,1處致命。由於警方無法聯繫到男方,調取監視錄影發現,男方於幾天前離開後就未返回,同時在現場床下發現凶器,後鑑定指紋為男女雙方的。男方立刻被列為犯罪嫌疑人,並在全市逐一清查。因為男方有初級的反偵查(按:在此指妨礙警方偵查)能力,所以導致追蹤逮捕困難,在本市清查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我們發布了全國通緝令。半個月後,犯罪嫌疑人於西南某市被捕,原因為搶奪。在犯罪嫌疑人被押送回案發城市之後,我們對其進行了必要的審訊,以期了解作案細節和他的犯罪心理。犯罪嫌疑人離婚後,因為經濟因素搬進統建樓。他一直覺得自己人到中年,還遭遇這樣的事情很不公平。被害者並不是導致嫌疑人離婚的第三者,但是被害者多年來一直和他有情感上的聯繫。在他遭遇重大挫折時,受害的女方義無反顧的照顧他,並未提出結婚要求。由於嫌疑人經濟來源不穩定、一直打工,雙方因為生活瑣事開始出現偶發性爭吵。他情緒很容易激動,但往往在爭吵過後會表現得很後悔。犯罪嫌疑人曾經多次尋求心理協助,被診斷為壓力引起的偏執型人格障礙,也建議他進行臨床治療及追蹤治療。周圍的人也給他很多幫助,其社會關係並沒有完全脫節,親戚朋友經常勸導他。初次犯罪卻懂得逃亡竅門犯罪嫌疑人坦白承認搶奪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因為他之前並無案底,後期審訊時有了以下結論。一、這是狂熱式犯罪。犯罪行為人無明確犯罪動機,去實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他犯罪決策過程非常短,並無過多的準備,因此屬於狂熱式犯罪。這是屬於在情緒激動狀態下的犯罪行為,一般表現為瞬間無法控制情緒及行為失控。其實本案中的行為表現集中在情緒的發洩,之所以發生犯罪行為,是因為行為人在和被害者爭吵的過程中遭受言語侮辱,以致無法控制情緒,加之長久累積對被害者的厭煩情緒,瞬間進入思維狹窄或者是即時性衝動,導致意識模糊狀態,於是犯下大錯,但是無明確致被害者於死的犯意,犯罪心理不穩定,決策週期短,內心矛盾明顯,作案後有明顯悔意。二、未及時到案帶來的心理結構鞏固。在最初犯案時,凶手的犯罪心理是不穩定的,因為是在情緒激昂的狀態下初次作案,所以作案後的負面情緒很多。如果這個時候及時到案,那麼其犯罪心理的轉化就會停止,不會有再犯行為或者比較容易矯正。但是由於未及時到案,行為人的犯罪心理進入潛伏階段,在消化這些初次犯罪帶來的負面情緒之後,更強化與鞏固其犯罪心理,加之覺得自己已經被視為重要嫌疑人通緝,身上背著人命,那搶奪算什麼,於是在合適的犯罪條件下,有了搶奪行為。三、供述時想逃避刑責。由於我直接參加了前期的犯罪現場調查,和後期的審訊與心理判定,在這個過程中,注意到犯罪行為人一些很有意思的行為表現。後期犯罪行為人在看到現場、死者照片以及現場指認時,會表現出很大程度的不自然,出現緊張、發抖、摳手等行為。在辨認現場照片和確認屍體上傷口位置的過程中,他不敢正視照片,並一再強調犯罪時自己沒有主動,而是被害者先拿起刀攻擊,自己是即時性衝動,導致意識模糊狀態下避險和防衛還擊。在這個過程中,自己奪刀並做出了相應的防衛。但是從檢查報告來看,致命刀傷在被害者頸部,涉及動脈,其他3刀均在頭部,並非還擊時會涉及的部位,而且可以看出當時犯罪行為人的力道很大,並不是處於防衛並阻止行為繼續的狀態。由此可以看出,犯罪行為人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一直採取逃避的態度,並不斷針對已經發生的事實辯解和推卸責任,這裡的不敢正視照片或者發抖等表現,當然可以理解為其恐懼的情緒,但更多的辯解和推卸責任行為,則是與他之前的障礙有很大的關係。可以理解為這是供述過程中減輕責任的做法,但是並不屬於外部歸因(按:將原因歸咎於外在環境),因為外部歸因代表的是啟動心理防禦機制。四、受到影視作品的影響。前面提到,犯罪行為人有初級的反偵查能力,這個集中表現在他對逃跑方式的處理方面。他簡單處理案發現場之後,僅僅帶了必要的東西就直奔客運站,並在客運站買了一部附帶一張手機卡的無實名制手機(當然這是前幾年,現在要實現這個是有難度的),然後隨便上了一輛馬上就要開出的長途客運,並在中間站轉了一趟車,在整個逃亡途中並未入住任何正規飯店或旅館,沒有登記身分訊息。這樣的反偵查手段其實給偵查和逮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是行為人又是第一次犯罪,後經詢問,他承認這些技巧是從電視劇裡學習的。五、再來看本案中犯罪行為人犯罪心理的動力結構部分。1.可能涉及反社會意識:我個人認為,反社會意識是在犯罪行為發生前,就存在於行為人的心理層面。由於個人的負面生活經歷,凶手產生了錯誤的社會態度和否定社會規範,但這不是反社會的人格障礙,不會有意挑戰公權力,或是對他人的感情表現出淡漠。2.正常的需要及錯誤的表達:這個案子表現的主要是情緒發洩的需要。要注意的是,情緒發洩是每個人都有的正常需求,因為小社會環境(按:家庭、學校、職場等)、親密關係等不能提供支援發洩的管道,所以這種需要雖屬正常,但一直在累積,累積過程中又進一步鞏固。3.犯罪動機:外界誘因帶來情緒發洩的突破口,形成了情緒激動狀態下的犯罪行為。4.不良興趣:犯罪行為人並無不良興趣。六、再來看本案中行為人犯罪心理的特殊結構。1.消極的性格特徵:這在本案的犯罪行為人身上有比較明顯的表現,包括情緒容易衝動、不夠理智、有報復心、有嫉妒心、挫折承受力差、易產生消極情緒、自制力差、偏執性強、固執。2.與犯罪活動相適應能力:這一點基本上沒有,犯罪行為人在逃跑過程中表現出的、僅有的反偵查能力,是從電視劇中學習的。3.不良行為習慣:犯罪行為人基本上沒有。4.犯罪行為人的個性特點:因為並未在審訊階段,對犯罪行為人進行性格測試,所以對他的個性特點不能給出相對準確的結果。有研究顯示,大多數人的個性類型並不是單獨一種,多呈現混合的狀態。凶手的犯罪心理已經完成一個週期閉環,但是並沒有獨特化和完全結構化,這多出現於狂熱式犯罪的罪犯中,因為潛伏週期長,轉換到行為發生過程短,心理鬥爭密集,特別是在行為發生後。所以這種犯罪者矯正難度小,之後表現良好,再犯可能性小。人在非理智情況下會有多可怕?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我想起了很早之前看過的丹尼爾‧高曼(Daniel Goleman)在《EQ》第一部裡面寫到的一個小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慣犯──理查.羅伯斯,一個剛剛刑滿釋放的偷竊老手,他打算重出江湖。羅伯斯以前是個癮君子,為了滿足毒癮、籌措買毒的錢而入室行竊,次數達到驚人的一百多次,後在一次犯案過程中被捕,並被判刑。理查.羅伯斯後來在獄中坦白,他本來早已經萌生金盆洗手的念頭,但是現實情況不允許他這樣做,而他也沒有什麼可以快速得到錢的技能,況且他要供養女友和他們年僅3歲的女兒。他實在很缺錢。理查.羅伯斯在一個午後,物色到合適的目標,隨後闖入紐約上東區的一間寓所,此寓所的租戶是兩位年輕的女子──21歲的《新聞週刊》研究員珍妮絲.威利和23歲的小學老師艾米莉.霍弗特。理查.羅伯斯本來以為寓所白天無人,卻沒想到研究員威利這一天沒有外出,而是在家中。被發現之後,為了不讓威利呼救,羅伯斯用刀威脅她,並把她綁了起來,隨後繼續自己的盜竊行為,將寓所內值錢的東西洗劫一空。在羅伯斯正要離開時,霍弗特回來了,目睹了羅伯斯的罪行。為了安全脫身,理查.羅伯斯一不做、二不休,把霍弗特也綁了起來。理查·羅伯斯在多年之後回憶往事,他說在綁霍弗特時,威利警告他:「你一定逃脫不了,我記得你的樣子,我會協助員警把你逮捕歸案。」羅伯斯本來想幹完這最後一票就洗手不幹了,但這時聽到威利的警告,他突然間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隨後據他自己說,他完全失去了控制。深陷憤怒和恐懼情緒中的羅伯斯,抓起廚房桌子上的汽水瓶,把兩個女人砸暈,然後又拿起菜刀對兩個女人一陣猛砍。理查.羅伯斯在很多年之後悲慟的說:「我當時瘋了,頭都炸開了。」這是一個故事,也是一個真實事件。社會學教授江山河在《犯罪學理論》中提出,很多狂熱式犯罪都伴隨著這種所謂的「神經失控」,也就是非理智。這屬於頃刻間爆發的情緒,因為來得太快,所以大腦根本無法判斷行動正確與否,以及用什麼程度的行為應對,周邊神經系統會立刻進入攻擊或防禦狀態,去應對當下的情況。而神經失控的特徵就是失控之後,當事人並不知道自己當時怎麼了。當然,這只是一個極端的暴力案例。日常生活中也存在著程度較輕的非理智狀態,如突然破口大罵、瞬間的心理壓抑。但是事情過後,細細回想起來,又似乎沒什麼好生氣的,這些都是輕度的非理智狀態或者神經失控。近幾年發生的社會案件中,很常出現在非理智狀態下的暴力犯罪,行為人的行動看上去都比較讓人難以理解,多數時候呈現出較殘忍的狀態,並且之後都會呈現類似行為時的記憶空白狀態。人為什麼會突然暴怒?「暴怒」這個形容詞,看字面就可以理解,意思就是突然的、毫無預兆的異常氣憤。但是在犯罪心理學領域,這個詞有另外一個意思,那就是歇斯底里(Hysteria)。我們比較常從一些影視戲劇中,看到這樣的字眼和描述。一般都是一方在描述另一方行為的時候說:「天啊,我真沒想到,他那時候真是歇斯底里!」歇斯底里真的只是一個形容詞那麼簡單嗎?歇斯底里又稱癔症,是由精神刺激或不良暗示引起的一種突發神經精神障礙。歇斯底里大都發病突然,會出現感覺、運動和自主神經功能紊亂,或短暫的精神異常。患者具有鮮明的情感色彩,檢查不能發現相應的器質性(按:因身體器官異常所導致)改變,在症狀的發生和治療當中,暗示和自我暗示常常發揮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們看到這個詞,它並不只是一個形容詞那麼簡單,從精神病學的角度來說,它是突然間無法控制的怒火和行為,以及極其反常的狀態。其實說到暴怒或者歇斯底里,我們必須了解一點,就是它的起因。心理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其著作《歇斯底里症研究》一書中指出,歇斯底里的起因是一種性格偏好,就是衝動。它不是我們平常認為的衝動,我們說的衝動是一種性格偏好,並不是一時的情緒渲染。擁有衝動性格的個體,內心充滿了情感糾葛和無法滿足欲望,並且一直壓抑,衝動就是性格的全部特徵。這種性格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個要深入了解的原因,就是現在一些發展心理學與犯罪心理學結合的研究,所討論的成長過程中,成人教育方式的選擇錯誤。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兒童時期的放任和對任何行為都抱持寬容態度。很多人說,這個情況可能在中國的環境中比較常見,特別是在早些時候的教育觀念裡,隔代撫養的情況非常普遍,所以也經常發生這種情況。其實這個情況會出現在任何國家、成人對孩子的撫養過程中,寬容式教育的尺度並不是很好把握,特別是對於新手父母抑或隔代撫養來說。我們可以從一些社會案例中看到這種情況,孩子如果有了非常嚴重的越軌行為,父母依舊表現得好像沒事發生一樣,不提供任何反饋,不教育也不端正態度,一味的縱容孩子行為。這讓我想起之前在網路上看到的一張動態圖片,就是一個孩子在醫院,不斷的對母親拳打腳踢,但是母親就站在那裡,沒有任何反應。第二,不合理禁止。與放任相比,另一個極端是不合理禁止。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會伴隨很多的嘗試和探索行為,父母不合理的禁止孩子很多天性的喜好,或是真的出於好奇的探索行為,或者禁止任何自己不喜歡孩子做的行為,當然其中包含正確的和錯誤的。但拋開這些,更多的是成年人覺得不能做、但實際上沒有太多危險的中間行為。這兩個方面,看上去對立或矛盾,但是同時存在時,就會反映出缺乏一致性的教育模式。羅梅拉等人(Olga Gómez-Ortiz, Eva María Romera, Rosario Ortega-Ruiz)在研究文章〈育兒風格與欺凌:養育中冷暴力與體罰的中介作用〉中表示,個體會無法感知常見的一些社會規則,如我們常見的滿足感延遲、忍耐、妥協、談判、權衡等,這些常見的社會規則和社會情緒,無法在個體內在建立並鞏固起來,於是個體慢慢就會成長為無法適應社會的人,或者可能出現更嚴重的情況,即個體會覺得自己被整個社會拋棄。本文摘自《邪惡的20個樣貌:殺人、強暴、傷害、霸凌,那些「平常人很好呀」的人,怎麼瞬間變邪惡?你我心裡也有一兩個這樣的特徵》/大是文化/作者:英國南威爾斯大學犯罪學與刑事司法碩士、中國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張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