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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才需要「信託」?70歲獨居阿姨實例看「安養信託」的必要!

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

獨居獨老示意圖。
獨居獨老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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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的陳阿姨一向身體硬朗,獨居多年,習慣自己料理生活,閒暇時還會到社區大學上課,學著使用網路。沒想到前陣子一次意外跌倒骨折,必須請看護和朋友輪流照顧,讓她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年紀大了,不能再只靠自己。」

這次經驗,讓陳阿姨開始思考如何為未來做好準備。她聽過銀行推廣「安養信託」,上網查資料後覺得自己應該適合,但不太清楚該如何開始。

「信託」不僅是財務工具 更能守護老後生活

信託的概念很簡單:委託人(財產所有人)把財產交給受託人(通常是銀行)代為管理,依照事先約定的方式使用,最後由受益人享有。像陳阿姨這樣的情況,委託人與受益人都是自己,就是「自益信託」。

信託財產可以是現金、股票、基金,甚至是不動產或保險。更重要的是,它能依需求設計彈性條件,例如:當需要支付醫療費、看護費,或入住養護中心時啟動支付。

為了避免爭議,有些人還會設立「信託監察人」,定期關心契約是否落實,甚至探視委託人的生活狀況。這些安排讓信託不僅是財務工具,更是守護老後生活的安全網。

陳阿姨的安養藍圖

我陪陳阿姨盤點資產:她有自住房子、現金、股票、基金,以及年金與保險。她目前的生活費,靠勞保年金退休金和早年買的儲蓄險,其實綽綽有餘。

於是,我建議她:

• 預留半年的生活費作為緊急預備金

• 其餘現金交付銀行,設立「安養信託」專戶

• 在信託契約中,約定特殊狀況(例如醫療費、看護費或入住養護機構)時,啟動給付

同時,我提醒陳阿姨,最好在神智清楚時,事先簽好「意定監護契約」,選定自己信任的人作為未來可能的監護人。至於剩餘財產的分配,也能透過遺囑事先安排,避免日後爭議。

信託合約隨時能修改 財產不怕被詐騙

一個下午,我和陳阿姨把各種工具的優缺點梳理清楚。她才發現,原來信託合約並不是一成不變,若未來有不同需求,還能修改。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安排也能防止詐騙,避免在年紀大時失去一輩子的積蓄。

走出會談時,陳阿姨笑著說,心裡好像卸下了一塊大石頭。因為她終於明白,自己不用再擔心未來會拖累別人,也不用害怕孤單無助。

對她來說,一份「安養信託」不只是契約,而是老後生活的一份保障與安心。

「我們都會慢慢變老,差別只是,有人準備好了,有人還在擔心。提早規劃信託,不是為了財產,而是為了自己能安心過生活。」

作者/徐采蘩

高齡金融規劃師、家族信託規劃師徐采蘩。
高齡金融規劃師、家族信託規劃師徐采蘩。
經歷:

統一保險經紀人公司總經理、簽署人

大學講師

專業證照:

高齡金融規劃師

家族信託規劃師

台灣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

大陸CFP金融理財師

大陸CPB私人銀行家

考試院人身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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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財產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

信託 財產 醫療費 老後生活 遺囑 退休金 勞保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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