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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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健康
最近在做財務規劃諮詢時,討論到保險及費用支出時,民眾提出疑問:「顧問,我公司有提供團保,也有提供自費加選的保障方案可選擇,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把需要的保障內容在公司團保做加保,取消我個人險的保障,來節省保費支出?」
財務規劃的第一步就是須要先整理出來財務資訊,包含:財務目標及想達成的時間、家庭的收入支出表及資產負債表、目前的投資項目及投保保障內容等等,通常當民眾無法如期如願達成財務目標時,就須要做一些財務上的調整,想辦法開源節流降低支出,而民眾最常想調降的就是保險費支出。
風險控管在財務規劃裡面是很重要的一環,但是在風險發生之前,大部分的民眾對風險是無感的。就如同颱風沒來之前,公園路樹看起來都高大挺拔,各個鬱鬱蒼蒼;但是颱風過後,端看此次颱風瞬間最強的風速、累積雨量、停留的時間等等,結果可能造成土石鬆動,又或者是樹根原本就沒扎很深、樹木已經有病蟲害、枝葉沒有修剪造成阻力太大等等原因,總是會有一些樹木因颱風而傾倒,造成民眾財物損失甚至傷亡發生,這些損失民眾都是始料未及的。
針對個人風險管理也是一樣的,在人身風險發生前民眾無法預知,就像在生病之前,民眾無法確定自己何時會生病?會生什麼病?這個病會有多嚴重?對自己的健康及財務會有多大的影響?意外事故也是如此。所以財務規劃時,風險管理就成為很重要的一環,因為我們無法預知風險何時會發生、影響會有多大,所以顧問會建議要透過保險規劃,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障萬一風險發生時,家中的財務經濟不要被嚴重影響,而影響到原本的財務目標。
通常在財務評估後無法如期完成想要的財務目標時,我們就必須盤點資源,看有哪些財務項目可以調整。首先是收支項目的開源節流,此時通常民眾會思考是否可以減少保費支出。每個人購買保險的原因不同,大部分的人是在意外事故還沒發生,身體還很健康時,因為不確定未來風險何時會發生,所以事先購買保險來轉嫁風險,以作為財務的防護網,大部分的民眾繳了多年的保費後,甚麼事情也沒發生,多年的保費就這麼繳掉了。現在既然要開源節流,民眾就提出討論:「保險是為了以防萬一,不能為了節省支出,把保險取消掉,但是我公司有提供免費員工團保,也有提供不同的自費加選保障的方案可選擇,保費比我買的個人保險便宜,我是否可以把需要的保障內容透過公司團保補足來取代個人保險,以節省保費支出?」
保險應該怎麼買才是最好的?沒有絕對的定論。終身保障可以有一輩子的保障不用擔心保障到期後風險發生時反而不在保障期間內,但是終身保障的保費高,如果無法支付高額保費而只買很低的額度,當風險發生時保障反而不足。定期保險保費便宜,但是保費會隨著年齡調漲,薪資上漲幅度應付通貨膨脹的速度都不夠了,老了之後如何還付得起高昂的保費?而且定期險有到期年限,如果年紀太大,風險才發生,到時候保險早就到期了,該怎麼辦?
保險該怎麼買雖然沒有定論,但是不變的原則是:
.先求有保障、再求保障的完整度。.先保損失大的事故、再保損失小的事故。
.先保現在可能發生的風險、再保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
所以如果預算足夠,想買終身保障當然沒有問題,但是當預算不足時,就必須仔細考量,該怎麼選擇。需要負擔家計的小資族或家庭責任沉重的族群,因為預算不足又需要高額的保障,通常會建議以選擇定期險為主,若未來財務結構調整或財務負擔減輕時,再視當時狀況是否延長定期險保障年限,或選擇終身保障。那如果公司團保有更低的保費負擔,是否建議先以公司團保取代個人保險呢?
公司團保成立的原因,可能是雇主要轉嫁勞基法的雇主責任、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提供員工福利、又或者是希望照顧員工來達成留才目的,不管原因如何,出發點及考慮因子都在雇主,員工一般來說沒有決定權,承辦單位也只有建議的權限,最後如何定奪還是取決於雇主。
公司團保每年一約,所以公司團保有可能會在每年團保到期時,更換投保公司、投保保障內容、投保限制等等,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理賠率過高,原承辦的保險公司要求保費調整,或者不予續保等等變數。如果因為公司團保就取消掉自己的個人保險保障,萬一公司團保內容有變動時,是否要趕快再回頭調整自己的個人保險?但是保險公司只承受未發生的風險,如果要加保個人保險時,身體健康已經出現狀況,又或者保險事故已經發生,這時個人保險的加保申請有可能會被加費、批註除外、甚至拒保,這時就會發生公司團保內容已經調低或變動,但是個人保險無法調高或增加的窘境。
另外要考慮的是,你會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到退休嗎?如果答案是不一定,那你換的下一家公司,公司團保規格跟上一家相同嗎?一般人轉職考慮的是工作發展機會,甚少人是因為團保保障而轉職,因為收入及職涯發展,才是收支表上最根本的重要數字。
由此可見,當我們考慮是否利用公司團保來取代個人保險以降低保費支出時,建議要考慮幾個面向:
1. 若將目前的個人保險調整為以有保證續約的定期險為主,保費是否在可接受範圍內?2. 若仍考慮以團保取代個人保險,先向人資部門詢問:未來若離職時,員工團保內容是否可以不論員工身體狀況,允許員工同額成立個人保險保障?
3. 是否只以團保中屬於重大、單次事故的保障取代個人保險?例如:定期壽險,重大疾病險,意外身故及失能險等,至於醫療險盡量保留個人保險?
4. 如果以公司團保取代個人保險,可節省多少保費支出?比較一下對收支表的結餘影響與風險變動的影響,整體評估這樣的變動是否值得?
財務規劃時,若財務資源足夠,財務目標可達成的確定性很高,代表收入支出是健康的,此時在風險轉嫁上面的規劃想要面面俱到,萬無一失當然沒有問題。但是若資源有限,我們只能在有限的資源中,盡力去完成財務目標,做一些取捨就在所難免。所以是否要以公司團保取代個人保險,並沒有標準的答案,每個人要依據自身的考量,謹守保險先求有再求好、先保現在再保以後,先保大再保小的原則,並考量團保取代個人保險的優劣等,務必事前三思,全盤考量過後再下決定,以確保風險安心無虞地轉嫁,保護家庭財務的安全。
作者:陳瑀莘
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
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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