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健保被詬病收載罕藥時,僅參酌成本效益及財務衝擊,導致給付牛步或條件限縮,讓罕病患深陷等藥折磨,也降低罕藥專款執行率與成長率。專家表示,罕病患少、世界對疾病認識匱乏,因此健保評估罕藥時,應更重視其所帶來的社會價值,並增加罕病患參與評估過程的機會,讓治療使用者意見被看見,同時將該特殊評估方式制度化,使罕病患能穩定接受健保治療,不受決策過程人事更換影響。
日前總統賴清德出席罕見疾病基金會活動致詞時表示,一個國家是否偉大在於國家文明,其中一個文明指標,是弱勢族群是否在這個國度自在生活,因此照顧罕病患是國家政策。然而,近年健保延遲給付,影響藥物可近性,促使厚生會成立「罕見疾病權益促進委員會」,期盼照顧到所有有需求的罕病患。
據統計,累積未給付的罕見新藥,自2017年至2024年6月共達21種,可照顧27種罕病,這些罕病的通報人數截至6月,共有8,369人,其中高達28.5%、2,387人已過世;另有12種、約1,427人目前沒有任何有效的治療方式,正等待唯一的生路。
罕藥科學價值不利 應重社會價值
委員會委員之一、藥物經濟學專家的輔仁大學醫學院數據科學中心執行長蒲若芳表示,健保收載新藥時,會參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當然審議專家有其專業,但如果只看冷冰冰的臨床試驗數據,忽略藥物如何改善罕病患的生活品質,就會低估藥物價值。」
她進一步指出,罕藥的科學價值有先天缺點,包含臨床試驗人數少、世界對疾病認識不多、難做到雙盲對照研究、療效不確定性高、藥物難以大規模生產以降低成本等,都不利於罕藥的整體價值評估,故應更重視罕藥的社會價值,意即疾病所致的健康需求、照護需求、日常困擾、治療給予的幫助與長期心理、家庭、經濟影響等。
若要完整呈現罕藥對病患的影響,蒲若芳建議,增加病患參與決策流程,例如設立罕病次委員會,決定參考價值面向,並邀請病患分享意見及經驗,以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精神,才能全方位反應罕病治療的價值。
罕藥ICER應特殊處理 讓患者「公平」用藥
至於目前未明文規定但實際參考的「遞增成本效果比值(ICER)」評估,蒲若芳解釋,其為一種成本效益分析指標,用於評估給付與否,所算出的數值代表「比起原來的藥物,以新藥治療,每多得一個『健康品質人年(QALY)』,須增加多少成本」,若低於設定的ICER閾值,便給予給付,其中牽涉到許多參數。
然而,蒲若芳表示,若參數設定錯誤,形同「垃圾進,垃圾出」,得出的數值毫無意義,如果要將ICER用於罕藥,應進行特殊處理,例如建立台灣一般藥品的ICER標準,再對罕藥QALY給予加權、放寬ICER閾值、高於ICER閾值者有其他配套措施等,讓罕病患有「公平」而非「平等」用藥的機會。
蒲若芳補充,當然如果時間資源人力許可,將經濟模型用於預測各種治療的比較,可以了解藥品可能帶來的好處(多得到多少QALY);甚至利用模型協助給付初期給付範圍限縮的決定,例如病情較輕微、及早治療預後良好者等。她強調,在台灣情境下使用ICER是為了什麼?如果僅是用於議價,可沿用現行已有的許多控制藥價的方式,不需大費周章另外蒐集ICER所需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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