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閱銀行監視器錄影帶才發現,奶奶真的有去銀行領錢,但身邊卻多出兩位不知名的人士,自稱是她的遠房親戚。
他們已經多次陪同奶奶去提款,每次都是十數萬元不等,但是奶奶身上卻沒找到所領出的金錢。
被五花大綁的奶奶
頭髮花白的老奶奶被五花大綁在輪椅上,推入我的門診。
身旁陪著兩名女士,一邊推著輪椅,一邊左躲右閃老奶奶的繡花拳攻勢,但早已是氣喘吁吁,滿頭是汗。
「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問。
這場面可不是虐待老人。喘了口氣,向我報告事情來龍去脈的是負責處理此事的社工。
奶奶總是懷疑別人偷走她的物品
卿貞奶奶二十年前退休後,原本跟著丈夫享受愜意的銀髮生活,無奈朱爺爺於幾年前因病過世了,兩人膝下無子嗣,奶奶亦無手足,獨留下她一人。
卿貞奶奶思想進步且開明,她認為今後的老年生活可能需人照護,認為獨居不是辦法,幸好老伴過世後遺留了可觀的財產,應該夠她用來照顧自己。於是奶奶選定了一家養老院,和對方簽訂了合約,便搬了進去。
剛開始的頭幾年,一切都滿順利的,奶奶和養老院的同仁相處愉快,日常生活也因為受到照顧而平穩安定。
但漸漸地,奶奶老化的情形愈來愈明顯,走路容易跌倒,起身需人協助,連穿衣、洗澡都需要人幫忙。
經過討論,奶奶希望能留在原本熟悉的養老院繼續居住,於是她自費聘請了一名外籍看護二十四小時照顧自己。
平靜的日子似乎又繼續了下去,直到近兩年,奶奶的記憶力開始出現明顯的退化,弄不清楚方向,常搞不清白天黑夜。
最令照顧人員困擾的是,卿貞奶奶整天都在找東西,總是懷疑別人偷走她的物品,變得焦躁且多疑。
被強制帶來就醫
奶奶過去都是按月到銀行提領要付給看護的費用,最近幾個月卻都沒付款。
看護向奶奶反映,奶奶大怒說她明明就有去領錢,應該已經付了,還堅持是看護偷走了錢卻說她沒付,竟打電話報警。
警方調閱銀行監視器錄影帶才發現,奶奶真的有去銀行領錢,但身邊卻多出兩個不知名的人士,自稱是她的遠房親戚。他們已經多次陪同奶奶去提款,每次都是十數萬元不等,但是奶奶身上卻沒找到所領出的金錢。
養老院人員擔心奶奶遭到詐騙集團鎖定,苦口婆心地勸告,但奶奶失智症狀嚴重,不但不領情,甚至認為養老院人員想要害死她。
這幾天情況愈演愈烈,奶奶已經好幾夜沒睡,進食量也很少,期間不停出手攻擊照顧人員,反而搞得自己全身都是傷。
看護終日被打又領不到薪水,堅決表示不做了。養老院人員只要靠近奶奶,她便激動大叫,揮舞著雨傘,不讓人靠近。
眼看再這樣下去,奶奶身體必定垮下,所以養老院趕緊通報社工,於是卿貞奶奶就被強制帶來就醫。
了解了這個狀況後,我決定先讓卿貞奶奶住院治療,一方面治療她的失智症合併精神症狀,同時也請社工繼續協助,研究如何解決後續的照顧問題。
有錢,還是不能安老
卿貞奶奶的故事,讓我有些體悟。人類的壽命,在醫學、科學的進步下,不停地延長,但終究不是無限的。
人們常常做了很多努力,想去控制自己的人生,但卻忘了生命的終點,並非我們所能掌控,甚至也無法預期,有些人會先離開,有些人會暫時被留下。但可以這麼說,人到老後,總會有那麼一段時間,其實只剩下一個人。
我想卿貞奶奶對於自己老後沒有子女與親友照顧,心理上已經有所準備。幸運的是,她擁有足夠的積蓄。但這個故事最大的提醒是,沒想到,有錢還是不能安老。
人老了,沒有錢,要安養天年確實很困難,但有錢,也的確不一定真的能安養天年;因為,一旦失去了對錢的管理或控制能力,又沒有事先做好安排,這些財富想要用來照顧自己到終老,還真的需要一點運氣!
成立單純的「金錢信託」
假若,卿貞奶奶在當初神智清晰、意識自主,但在入住這家養老院一陣子之後,發現此處不論在設備上或照護人員都令她感到適宜且滿意,此時卿貞奶奶在精神狀況尚佳、意識能力自主的時候,就可以未雨綢繆先到銀行信託部,由她一個人很簡單地成立單純的「金錢信託」。
透過有經驗又有信用(當然現行的法令規範已要求相當嚴格)的銀行擔任受託人來管理她名下的現金,並事先預設好各種信託給付條件。
除了可以免去舟車勞頓到銀行提領現金(其實存摺、印章保管不易,忘記密碼也是常有的事),又可以防止有心人士覬覦詐騙或侵占、挪用這筆卿貞奶奶用來安身立命、頤養天年的財富。
信託帳戶的給付條件因人而異,除了固定的零用花費、生活開銷外,常見的給付項目諸如:
一、卿貞奶奶健康時,每個月固定轉帳支付安養費用,確保她可以得到安全的生活照顧。
二、或是當卿貞奶奶生病時,轉帳支付住院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確保她可以得到較完善的醫療照顧。
三、乃至當卿貞奶奶老化失智時,轉帳支付必要的看護機構(外籍看護)費用,確保她可以得到有品質的長期看護,這樣卿貞奶奶就能安心地留在原本熟悉的養老院繼續居住。
四、至於其他信託帳戶的給付條件,可能有:代墊喪葬費用的返還、生前善行慈善捐贈或身後義舉遺澤世人等,只要是卿貞奶奶想要做的事而所需花費的錢,都可以在信託契約內事先或屆時予以設定。
在一般情況下,會建議卿貞奶奶找一位或幾位她可以信任的朋友、專業人士或受贈的慈善機構,來擔任信託監察人的職務,監督並確保銀行(受託人)按照信託契約所約定的方式來照顧自己。
在必要的時候,信託監察人也可以適時地隨著實際需要來調整各項給付的額度,或當卿貞奶奶沒有得到養護機構妥適的照顧時,停止給付費用給這些養護機構,直到卿貞奶奶得到適切的照護或移轉至更適合的養護機構時,再開始繼續給付各項費用。
然而,大部分的人很難(也很不願意)在身體尚且健康或智能尚屬正常的時候,就預先做好安排,總是要等到行動不便或意識不清時,才開始擔心並尋求適當的規劃。
依照我國民法及老人福利法(註)的相關規定,因為卿貞奶奶目前罹患失智症的疾病,已經不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所以是無法獨自一人就可以簽訂信託契約的。此時,卿貞奶奶必須連同政府相關單位指定的監護人(輔助人)一起走一趟銀行,才可以共同簽訂一份具有效力的信託契約。
由至親好友擔任監護人
當然,若非像卿貞奶奶一樣孤苦無依的長輩,一般長輩應該還有一些至親好友,此時他們或許有一人可以透過法院申請成為卿貞奶奶的監護人(輔助人),其他人則建議安排來擔任信託監察人一職。
這樣的安排,可以避免照顧長輩的監護人(輔助人)又同時管理長輩財產,可能發生侵占挪用等道德風險或被其他親屬猜忌懷疑的窘境,而擔任信託監察人的親友除了監督銀行,也可以關心長輩在監護人(輔助人)處或養護機構是否得到妥適的照顧。
身旁有至親好友的長輩,若能將財富交付信託管理,透過信託安排,在照顧好自己退休安養、醫療花費、長期看護等所有開銷之後,若仍有剩款,也可以透過簡單的遺囑及信託受益人的指定,讓子孫繼續享受這筆信託財產的餘蔭,按照長輩的意思,有次序地使用這筆財富。
子孫數代的基本生活花費、高等教育費用、醫療花費、退休安養、長看費用都得以照料,甚至是結婚基金、購屋頭款、創業準備金都可能獲得奧援。
參考資源: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www.cfp-tfp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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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寶瓶文化 《當最愛的人失智》蔡佳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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