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台商接種國藥、科興兩劑疫苗,並且在台灣成功換發疫苗接種小黃卡,但指揮中心今日澄清,國內接種小黃卡僅提供國內施打使用,在國外打疫苗則需要攜帶國外接種卡,副指揮官陳宗彥被詢問到該個案去大陸接種時,更指出,「你講大陸我不知道是哪個國家?但如果有民眾透過此管道換小黃卡,也要通知收回。」
一名在中國大陸任職的台幹陳先生,4月赴陸工作,於當地先後接種國藥、科興2支疫苗,8月底返台,近期因又有出國需求,打算申請台灣的疫苗接種紀錄,經電話詢問1922後才發現,原來可至衛生所換取小黃卡,且已經成功在小黃卡上紀錄國藥及科興等兩劑疫苗。
發言人莊人祥指出,該個案已請衛生局再去釐清,有時候是民眾希望衛生單位開立證明,所以今日特別用新聞稿澄清,自國外返國的民眾,若接種的疫苗是世衛組織認可的六種疫苗,都可以登陸在預防接種系統補登,但無法紀錄到黃卡上面。先前如果在中國有接種任何兩廠牌疫苗之一,出國旅行就要帶著中國的接種紀錄或台灣的接種紀錄,否則僅憑黃卡就無法證明在國外打過疫苗。
他表示,國人在國外施打的任一種新冠疫苗,返國後是採自願性補登,若已施打六款疫苗者,不需要在國內再行補打,如完整接種國藥和科興,也是比照國內完整接種者在陪病者等規定,可做為免篩檢等參考,但如果只有接種一劑國藥或科興,返國後不一定在國內有購買及緊急授權該款疫苗,可以再疫苗開打時符合資格者後施打任何一劑補強,但務必要間隔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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