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各類消毒液產品熱賣,旺普貿易公司的「水神」次氯酸抗菌液,遭民眾投訴涉廣告不實,北市衛生局調查後,認為水神抗菌液為一般商品,廣告內容卻涉及讓民眾誤解有醫療效能,以違反藥事法開罰66萬元,並說是「人家檢舉、中央交辦」;日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則回應,「中央從來沒有交辦過」。今天記者會上,陳時中則再次針對此一開罰事件做出解釋,並強調「未來不再回應這個問題」。
陳時中表示,今天看到某商品的廣告,所以今日一次回應,但日後不會再對特定商品回應。
首先針對是否交辦台北市衛生局回應,陳時中表示此為例行性的監控及處理,109年1到4月共有498件,台北市在其中來文衛福部兩次,查明相關解釋,衛福部只有行文這兩次,是例行公事。
再者,關於「別人為什麼可以,我卻不行」此點,主要是因為其他商品有醫療器材許可證,食藥署針對類似產品發出三張許可證,經過醫療器材審查程序,才能確保用在人體、宣稱有抗菌效果就要通過此醫療器材許可證。且需根據生物相容性、成分、濃度、製造品質也要符合GMP管理,不是任何人想做就算,還要政府來管理,人民才能安心使用。
最後,「連三歲小孩也知道」的部分,陳時中表示,台北市評估違規部分不在圖片,而是產品官網宣稱相關效果,像是十秒有效抗菌百分百、還附上細菌與疾病名稱參考圖等;若要宣稱達到這樣的效果,必須經過驗證,要送正式文件到食藥署作相關查驗登記,才能符合我國規定。
陳時中表示,官網想避開藥品宣稱醫療效果的第69條規定,但這依然違反了醫療器材審查驗證通過,才能宣稱抗菌則規定。
除此之外,產品官網還把效能與某些疾病和諸多細菌病毒結合起來、串連在一起,違規成分最多的部分就在官網上這些內容,要提出這樣的效果必需經過驗證。陳時中更進一步表示,不反對用於環境的清潔消毒,而相關問題「今天之後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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