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2 醫療.腦部.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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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2例20多歲男性染疫亡 青少年敗血症加護病房觀察中
指揮中心公布最新本土疫情概況,今日中重症來到172例,中症86例、重症86例,死亡較昨日回升有96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今日死亡案例中有2例都為20多歲的年輕個案,確診後隔月逝世;另出現新一例的青少年重症個案,為15歲女孩,出現敗血症情況,目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病況穩定。羅一鈞說明,今日死亡案例中有2例較為特殊,分別為20多歲男性,打過3劑疫苗,有先天性心臟病;在6月6日確診,7月7日在家被發現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死因為自發性腦出血,合併多重器官衰竭及新冠肺炎確診。羅一鈞分析,由於個案距離確診已有一段時間,目前判斷與新冠肺炎關聯性低。另一例也是20多歲男性,羅一鈞表示,個案先前因外傷,有過顱內出血,長期臥床並有癲癇病史;6月中曾快篩陽性但未通報,7月8日在家被發現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在醫院PCR陽性確診,死因列為心肺衰竭和新冠肺炎確診。同時,重症部份新增1例青少年案例,羅一鈞說明,個案為15歲女孩,本身有慢性神經系統疾病,長期使用呼吸器也長住在呼吸治療病房,未接種過任何疫苗;7月7日發燒、快篩陽性,機構先給予莫納皮拉韋治療,送至急診檢查發現有肺炎、氧氣濃度降低、敗血症等情況,轉入加護病房觀察,並投入瑞德熹偉等藥物治療,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病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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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佛教對生命末期產生的效應
【編者按】本週醫病平台有幸邀請三位本身分別是佛教、基督教與天主教的虔誠教徒,又是對生死學有深厚臨床經驗的醫學院教授,分享他們所觀察到宗教如何幫忙病人安詳往生的真實故事。陳榮基教授是最年長也是台灣早期投入安寧照護的學者,他首先介紹現代的安寧緩和醫療的發展,以及台灣佛教團體發展幫忙佛教信徒安詳往生的經過。接著林信男教授詳述自己的母親如何因為基督教的信仰,能在生命的最後以很堅定的口吻回答說:「我願意」,而能「直奔回家路」地安詳迎接死亡。最後趙可式教授以自己如何幫忙一位學術有成但不幸罹癌的年輕學者「臨終皈依」,最後能夠放下怨恨,帶著微笑奔向主耶穌的迎接,投入天父愛的懷抱,享受永生。 現代的安寧緩和醫療,起始於英國桑德斯(Dame Cicely Saunders)女爵士於1967年在倫敦開辦的St. Christopher’s Hospice(聖克里斯多福Hospice),希望提供癌症末期病人,協助他們沒有痛苦、很安詳的走。 我國於1990年由馬偕醫院淡水竹圍分院的放射腫瘤醫師鍾昌宏院長引進,命名為「安寧病房」,我於1995年在臺大醫院開辦「緩和醫療病房」。在眾多宗教團體,以及衛生福利部和健保署的大力支持下,欣見安寧緩和療護(Hospice palliative care)已在台灣蓬勃發展。 佛說阿彌陀經:「舍利弗,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一個人要能夠安詳的走完人生最後一里路(善終),必須在臨終時,回顧過去自己的生活,覺得這一輩子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社會、國家乃至地球(善生),才可以安心的走;同時,疾病的症狀能夠得到適當的醫療控制和照護,很多的情緒、焦慮、憂鬱要能夠緩解,這些就需要現代安寧緩和醫療的協助。 佛教蓮花基金會與台大醫院安寧緩和病房合作推動臨床佛教宗教師的培訓,使佛教的法師成為安寧緩和醫療團隊的重要成員。而靈性關懷協會的成立,使得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三教九流,在同一團體內,共同推動善生善終的理念更加完善。不同宗教的臨床宗教師的參與,使安寧緩和醫療的靈性關懷更臻完美。 在臨床宗教師剛開始加入安寧團隊時,常會受到家屬或病人的拒絕。去年(2021年)我的一位九十多歲鄰居,在中午住進安寧病房,黃昏時已瀕臨死亡,而該病房的宗教師上午來病房時,這位老先生尚未住院,錯過了法師的引導。家屬居然到我家來請我幫忙找位法師來給病人開示。我透過蓮花基金會執行長的聯絡,終於找到法師排除她黃昏的行程,趕回病房給病人開示,讓他安詳的隨佛而去。家屬感激萬分! 安詳往生是基本人權,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安詳往生。我們國人又有壽終正寢的期待,醫院如何協助病人魂歸故里,回家壽終正寢,是一個重大的課題。根據黃愉真、黃勝堅、柯文哲在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的研究(2010),在三年內14,698 病人中,94.1%活著離開加護病房,而5.9%死亡。在死亡的873人中278人(32%)帶著氣管內管及呼吸器回家往生。顯示醫院中的重病病人只有三分之一可以回家壽終正寢,而且是插著氣管內管帶著呼吸器,搭救護車在痛苦中回家拔管後往生。 我的一位中學同學,在台大醫院加護病房(ICU)瀕臨死亡,家屬接受我的建議,在醫療人員的協助下,接受安寧療護,在醫院內安詳往生,才運回家鄉。他的兒子向我頂禮致謝。 台大醫院的加護病房已經設有一套臨終處置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甚至可以在ICU的單獨病室內,由佛教臨床宗教師做簡單的宗教儀式(關了門,不會干擾其他床的病人),然後由醫師遵照病人的願望或家屬的要求,撤除氣管內管及呼吸器等,待病人停止呼吸及心跳,確認死亡後,再將遺體安詳地送到地下三樓很莊嚴的往生助念室,接受八小時的助念,讓病人在佛號聲中,安詳往生,蒙佛接引,前往極樂世界(或做完禱告後,回歸天堂) 。我的一位親家母就在這種SOP下,安詳往生。而且臺大醫院的助念室,由醫院自己管理,莊嚴隆重,不會受到葬儀社的干擾,生死兩相安。然後才帶著醫院開立的死亡診斷書,用救護車運送,回歸故里。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緣起緣滅,佛教認為春夏秋冬與生老病死,就像花開花謝一樣,是自然法則。佛法注重因緣果報,累世的因緣,不斷輪迴成為佛法的重要理論基礎。而因果與輪迴也成了很多華人的重要觀念。「六道輪迴」包括天道、人間道、修羅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另有「十法界」包括佛、菩薩、緣覺、聲聞(阿羅漢)以及六道。我們無法選擇生到人間,也無法迴避死亡。死後又進入下一個輪迴。透過前幾世與今世累積的善業,追求向上提升到菩薩或佛的境界,就可脫離輪迴。惡業累積太大,就可能下墮地獄道。 不幸的是,死亡的過程往往要承受很多的痛苦,因此長年以來不斷有要求尊嚴死或安樂死的呼聲。如何維護病人的尊嚴死,安詳往生,而不必要求安樂死,就成為醫界的重要任務。 佛教認為人生充滿了苦。有「三苦」:苦苦、壞苦、行苦;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和五蘊熾盛苦。生老病死既是自然法則,又充滿了苦!在苦難的生活中,又不斷地造業,而在六道中輪迴,始終得不到離苦得樂的永生境界。 釋迦摩尼佛教導眾生要透過修行,以「信願行」,就是「以自己的志願力與行為力,使內心漸漸增上達到解脫成佛的最高目的」,脫出輪迴,投生各種佛國淨土。其中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可能是淨土宗的佛教徒所最熟悉的。那是永遠不再輪迴,不再有生死,沒有痛苦永享快樂的世界。 基督徒只要相信上帝,「信者升天得救」,遵照上帝的教誨,相信耶穌,離開世間,就可以到上帝的天堂。佛說阿彌陀經則告訴我們說:「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當我們即將抵達生命終點之時,要能往生佛國,必須靠自己前生累劫及今生修持的善根,前生已經無法改變,今生若曾經努力善生,就可累積善根;所以無論在社會上擔任何種角色、職業,要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社會,利人利己,多多行善。此外,經典告訴我們,如果最後能夠執持阿彌陀佛的名號,一日二日至七日,能夠一心不亂,即能蒙佛接引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但是,很多人臨終時都在老病當中度過,當重病纏身時,要對抗病苦,可能很難做到一心不亂的唸佛。要在離世時獲得「善緣」,就是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由許多宗教師(法師)、志工的介入,以靈性關懷提供殊勝的善緣,不只七天,而是更長的時間,幫助臨終者專心等候佛菩薩慈悲加祐,令心不亂,安詳往生極樂淨土。 安寧緩和醫療的原則,是希望提供一個沒有痛苦的死亡,承認死亡是醫療過程的一部分,要終止痛苦的折磨,最後順著疾病的自然過程,讓病人離開,而不去刻意干擾。 佛教與安寧緩和醫療有什麼關係呢?佛教認為生活就是修行,生病也是修行的一部分;而宗教的介入可以使臨終病人走得更安詳、更舒適。宗教師提供病人往生極樂淨土的最後助緣。 負責台大醫院安寧緩和病房的陳慶餘教授與法鼓文理學院校長釋惠敏法師,共同主持蓮花基金會主辦的臨床佛教宗教師(Clinical Buddhist Chaplain, CBC)的培訓,完成本土化靈性照顧架構,用「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精神,來看病人歷經的過程。從病人開始得到癌症,或是無法治癒的末期疾病,在被告知病情時,即是痛苦的開始,希望他在宗教師的關懷下能夠接受死亡,能夠感念靈性的存在,依持佛法,安詳前往極樂世界。 病人家屬有些認為,未要求醫師急救而致親人往生,是否代表自己不孝或不愛?我覺得大孝與大愛,並不是不計親人的痛苦,讓醫師搶救到底,而是應該要親切的陪伴末期病人,協助他坦然接受疾病,減少他身心靈的痛苦,維護病人的尊嚴,協助他放下萬緣,安詳往生。 有些醫生認為,未經急救讓病人死了,是否代表醫療的失敗?其實人生終需一死,絕症病患(末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不做心肺復甦術的搶救(Do no resuscitation, DNR)並不是放棄病人,安寧照顧也不是放棄病人,反而是一種積極的醫療措施。醫療沒有「放棄」這兩個字,只有「拼」;有機會拼救命,把病人救回來,沒有機會就拼尊嚴、拼善終。協助病人善終是一個重要的積極醫療措施。 佛教教義,相信死亡並非結束,而是另一個生命階段的開始;佛教認為安詳的往生,是走向另一個更好的輪迴層級,甚至是跳出輪迴走向極樂淨土的重要條件。如果疾病已經走到末期,接受安寧緩和照護,保障安詳往生,保障善終,還隨時可以獲得宗教師(法師)的關懷與開示。應該是最符合佛教生死觀的死亡方法!在佛教的《淨土發願文》中提到:「若臨命終,自知時至,身無病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當癌症或重症末期(若臨命終),我們如果能夠透過接受安寧療護,讓醫師告知病情(自知時至),提供適當的症狀控制(身無病苦)、精神支持(心不貪戀)與靈性照顧(意不顛倒),讓我們在宗教平和的氣氛中(如入禪定),安詳往生,不正符合了淨土發願文中的期待了嗎? 臨床佛教宗教師(CBC)遵循安寧照顧的理念,用同理心陪伴傾聽,逐漸獲得病人及家屬的接受,根據病人的情況,選擇念佛、數息、迴向、懺悔、皈依、禪定、眾善等法門,協助病人克服死亡恐懼,做好死亡準備;最後以臨終說法及助念,讓所有末期病患都能活得有品質、死得有尊嚴、生死兩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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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醫療.一般外科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遭槍擊身亡 急診醫曝為何槍傷難處理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在幫候選人助選時,遭一名40多歲男性以散彈槍射擊,導致心肺停止,隨後並傳出其身亡消息。儘管台灣因為法規嚴謹,槍枝並不算氾濫,但急診科醫師翁梓華指出,槍傷是急診最難處理的外傷,還是希望透過這個事件,讓大家更了解槍傷。小小子彈    恐造成3大傷害大家可能會好奇,槍傷不就一顆小小的子彈,如果沒有打到頭,能造成多嚴重的傷害?翁梓華說,槍傷的原理並不複雜,醫學上,槍傷直接造成的傷害主要有三:1.子彈直接穿透所造成的傷害、2.子彈打入皮膚瞬間對於周邊組織拉扯的傷害、3.子彈前方震波造成壓力讓前方組織受傷。但急診醫學上槍傷真正複雜的點在於子彈一次會打穿很多器官、組織,治療需要同時會診多科醫師:舉例來說,子彈從肚子前方打進去從背部穿出來,可能一路上會經過肝臟、膽囊、腸子、肺臟、主動脈、脊椎神經、脊椎骨,在醫學上這每一個地方的外科手術都是不同專科,像上述病患如果要開刀,必須同時請肝膽腸胃科、一般外科、胸腔外科、心血管外科、神經外科、骨科等等才有辦法處理。子彈對身體傷害    難以估計另外,子彈在身體內會彈來彈去,造成的身體傷害難以預估。翁梓華表示,子彈傷害如果看到身體前後有各一個洞,很直覺的,我們會認為應該傷害的器官就是從前面的洞到後面的洞這段路徑上的器官,然而,臨床上,子彈在身體內是會「轉彎」的,當身體內的子彈碰到骨頭,可能會被彈射、折射,造成身體更多處的器官傷害,所以臨床上,只要有槍傷,在病患生命徵象穩定的情況下急診醫師一定會做最完整的影像學檢查。至於卡在身體內的子彈,一定要被找出來,因為當子彈動能不夠,最後卡在身體內,這時候醫師也會「非常困擾」,如果要治療好病人,必須將子彈挖出,這時候要光是挖出來,就要花上好一番功夫。子彈造成心跳停止    最可能3大原因當然,不同的槍枝,也會造成程度也會不一樣,像這次安倍晉三遭受的散彈槍在近距離會額外造成嚴重鈍傷與同時多處傷害,翁梓華推測,造成心跳停止的原因可能是:1、子彈直接性的傷害2、散彈槍的鈍傷導致內出血或是氣血胸3、直接造成頭部或是頸部的傷害最後,翁梓華也感嘆,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政治上的影響深遠,得知這樣的離世消息不勝痛惜,也希望文明世界應該要用文明的方式表達意見,不要用暴力方式摧毀世界文明了!(常春月刊/編輯部整理、文章授權提供/急診柯南.翁梓華醫師 )  延伸閱讀: ·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怎麼使用?在哪裡有? 急診醫師教你正確使操作流程 ·院前心肺停止? 除了CPR還要加上1關鍵動作接力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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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0 醫聲.高齡社會
銀向樂齡生活的必修課/談論生死有技巧 讓長輩擁有善終決定權
兩年多來,新冠疫情帶來的衝擊前所未見,愈來愈多人想要好好的「善終」,打造最後一哩路的幸福。台大醫院緩和醫療科主任、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蔡兆勳指出,《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上路了,民眾可以先進行預立醫療遺囑諮詢,思考一下在自己疾病末期時要接受什麼樣的醫療。是樂活積極,不是等死,安寧醫療讓他活得像「人」。蔡兆勳在參加「高齡心理健康照護論壇」中指出,住到安寧病房的患者多有九個症狀,包括疼痛、全身疲倦虛弱、呼吸困難咳嗽、腸胃道問題、失眠、意識改變、排尿障礙、褥瘡、淋巴水腫等,這不只是肉體上的痛苦,心理打擊也相當嚴重。除了病人本身焦慮恐懼的情緒反應,連家屬也處在痛苦中。蔡兆勳表示,這時全家人都會充滿罪惡感,總認為不打點滴不安心,不打強心針就是不孝,末期病人及家屬飽受身心靈的整體性痛苦,而安寧緩和醫療不只照顧患者,連家屬也會提供靈性關懷。台灣安寧緩和醫療品質高居全球第三名,很多人認為安寧療法就是放棄治療,實際上,它是一種樂活積極而非等死的醫療行為。曾經有癌症患者躺在床上插滿了管子動彈不得,進入安寧病房後,解決患者的痛苦,身心得到平穩,最後還能坐著輪椅到醫院中庭散步,活得像「人」一樣。五種狀況平常就要談,有共識就能「生死兩相安」。好的生活品質、好的死亡品質,是末期病人照護的目標,甚至讓患者在自己家中走完最後一哩路。要達到這種「生死兩相安」的境界,家人需要先知道長輩的想法才有辦法達成。蔡兆勳建議,從陪伴傾聽開始,討論生死議題才不會唐突,有五種狀況平常就需要談論,像是危急時要不要急救電擊、插管,人工維生系統要不要進行等。尤其現在有病主法,大家平常時就可以想一下,減少可能的遺憾,也讓最後一哩路不要因為家人沒達成共識起衝突。透露出自己的求救訊號,引導父母吐真言。平常與父母互動良好的華人本土心理研究基金會顧問林以正,父母已高齡90多歲,他就直接了當的說,「媽妳可以把告別式的致詞寫好,或預錄好嗎?我就不用麻煩了。」林以正指出,他自己平常跟父母聊天的方式,是透露出自己的求救訊號,而不是教他們該怎麼辦,就能聽到父母真正想說的話。例如,今年初腳受傷,就直接告訴父母自己有多恐懼,順便告訴媽媽,「妳之前(生病)怎麼有辦法忍耐這麼久呢?到底怎麼辦到的……」自然而然就開啟良性溝通的話題。台大醫院老年醫學部主任詹鼎正的作法,是清明節時全家一起去掃墓,媽媽就說自己的後事要怎麼處理,因此,順著長輩的話談論生死也是很恰當的方式。🤫如何增進人際關係:練習閉嘴傾聽 當個受歡迎的長輩🤫想當受歡迎的人要如何辦到呢?華人本土心理研究基金會顧問林以正建議,當你跟別人聊天時,先「閉嘴三分鐘」,聽聽別人想說的話,不要急著講述自己的經驗,只要你想聽,沒有人會捨不得說,聽完後再給予正確的回應,會讓對方覺得受尊重。當你能對別人的談話內容有好的反應時,可以讓自己的人際關係大幅進步。林以正表示,我們有太多的經驗都在聽完別人的談話後,第一時間就開始接續話題,大家輪流說完後,都忘了第一個談話者想要表達的意思或對方的需求,因此練習閉嘴是很重要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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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焦點.元氣新聞
安倍晉三遭近距離槍擊 醫師曝危及2部位恐有生命危險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今上午於奈良市發表演說助選時,傳遭兇嫌用霰彈槍從背後近距離開槍,包括左胸及頸部等2部位中彈,呈現心肺機能停止的狀態。醫師指出,霰彈槍子彈進入體內行進,恐造成分裂、嚴重槍擊傷害,且胸部及頸部2部位,恐危急心臟、大血管,恐有生命危險。衛福部桃園醫院災難醫學科主任蕭雅文指出,若遭槍傷攻擊,需要看射擊部位,以目前新聞資料來看,安倍晉三遭攻擊包括左胸、頸部等部位中彈,可能危及心臟等大血管部分,若從左胸中彈,傷及心臟或大血管,或造成肺部嚴重穿刺傷口,的確會出現生命危險。蕭雅文表示,若用霰彈槍,可能會有多發子彈,進到體內後,子彈會在身體內行進,且在體內造成分裂狀況,槍傷傷害殺傷力更大。蕭雅文說,出現槍擊現場最重要是「現場安全」,雖然犯嫌目標明確,但也可能對現場的其他人員,包括民眾或施救人員造成二次傷害。現場旁人可給予大出血處置,以及盡快讓傷患離開現場、送往醫院急救。若有心跳停止狀況,或生命徵狀不明確時,急救人員到院前也會給予AED急救。但共同社最新報導,日本奈良縣警方透露,襲擊安倍時使用的是手槍,而非霰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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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新冠肺炎.專家觀點
專家建議 口罩改高風險區佩戴
昨新冠本土案例增三萬一三六四例,疫情逐漸降溫,但仍受BA.4及BA.5變異株威脅,使口罩措施鬆綁還得再等等。國際研究第二劑疫苗覆蓋率破八成,可僅維持在室內戴口罩,國內專家也建議,未來口罩令可改採軟性需求,僅在高風險場所佩戴。昨新增一O五例死亡。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死亡個案中最年輕為卅多歲男性,打過三劑疫苗,確診當天住院,隔天心跳停止,急救無效死亡,死因為敗血性休克合併胃潰瘍出血。新增二四三例中重症個案,包括兩名兒童多系統發炎症候群(MIS-C)。台大公衛教授陳秀熙說,口罩令仍有其必要性,從研究顯示,口罩令已可改為「軟性」需求,並限縮在重點高風險場域,如大眾運輸、公共集會、脆弱族群密集場域如醫院及長照機構,或有未接種疫苗者在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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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3旬男發病隔日亡、兒童重症再增3例 9個月女童救治中
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最新疫情概況,中重症共243例,其中152例中症、91例重症,死亡回升105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今日最年輕死亡為1例30多歲男性,發病隔日心跳停止;此外也有3例兒童重症,最小為9個月大女童的MIS-C個案,收住加護病房治療中。羅一鈞說明,今日死亡最年輕個案為30多歲男性,有酒精性疾患,接種3劑疫苗。7月2日發病,出現冒冷汗、倦怠症狀,同日確診。有使用瑞德西韋口服抗病毒藥物、插管治療,7月3日心跳、呼吸停止,急救無效,當日死亡,死因為敗血性休克、胃潰瘍出血。兒童重症部分有3例,最小為9個月大女童MIS-C個案,6月18日確診,6月30日發燒腹瀉、進食量降低,7月3日送至急診,醫師懷疑腸胃炎合併脫水,也疑似MIS-C況狀,因此住院觀察。另一例1歲男童,具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史,長期使用呼吸器。個案6月29日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嘔吐症狀,快篩陽性,當日送到急診,有肺炎合併呼吸窘迫,目前收住加護病房,使用瑞德西韋等藥物治療。最後一例7歲男童,無慢性病史,6月5日確診,6月28日起發燒、腹痛、嘔吐,6月30日開始紅疹、眼睛紅;7月1日到急診檢查,懷疑MIS-C,7月2日住院,血壓降低轉加護病房,目前使用免疫球蛋白、類固醇治療後病況已改善。指揮中心公布最新兒童重症統計,MIS-C有32例最多,其餘腦炎22例、肺炎17例、敗血症3例、哮吼8例、家中死亡6例、共病3例,累計91例重症、死亡維持2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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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1歲男童心跳突停 染疫隔天亡
昨新增三萬四四九九例本土個案、境外移入七十八例、死亡九十五例。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本土病例數比前天減少,較上周呈下降趨勢,但是幅度稍緩。死亡案例新增一名一歲男童,從確診到死亡,不到廿四小時;重症案例新增三例「兒童多系統發炎症候群」(MIS-C),年紀最小案例僅八個月大。國內目前僅幼兒族群尚未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我訂購幼兒劑型莫德納疫苗四十五萬劑昨上午抵台,可供六個月到五歲幼兒接種。莊人祥表示,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將直接運送到冷儲物流中心,預計七月廿日完成檢驗封緘,並於七月廿一日配送各縣市政府,提供基礎劑接種。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目前兒童重症共八十八例,其中MIS-C卅例。新增三例MIS-C為八個月大女童、二歲男童與十二歲女童,持續出現腹瀉、眼紅、流鼻血、脖子腫痛等症狀,就醫後懷疑MIS-C,目前住院治療中;除十二歲女童打過一劑疫苗,其餘皆未接種疫苗。死亡一歲男童具先天性神經系統疾病,六月卅日發病,出現嘔吐、呼吸喘、發燒、活力下降、餵食量下降症狀;七月一日送急診,但是突然心跳停止,經急救仍不幸離世,死因為新冠病毒感染及本身先天性神經系統疾病,為共病死亡,累計兒童死亡廿二例。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日前建議,六個月到五歲幼兒接種兩劑基礎劑,間隔四到八周以上。是否評估幼兒接種追加劑(第三劑)?莊人祥表示,目前ACIP專家尚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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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中重症+167、死亡+95 1歲男童染疫隔日歿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增中重症167例,其中中症99例、重症68例,死亡個案有95例。其中死亡個案年紀最小,為一名一歲男童,染疫後隔天突然發生心跳停止,緊急送急診仍急救無效,不幸過世。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這名一歲男童有先天性神經系統疾病,長期使用呼吸器,6月30日發病,出現嘔吐、呼吸喘、發燒、活力下降、餵食量下降,7月1日送急診,但在急診突然發生心跳停止,經過急救仍不幸過世,死因為新冠病毒感染及本身先天性神經系統疾病,為共病死亡,目前國內兒童染疫死亡共22例。羅一鈞表示,兒童重症則新增3例MIS-C,年齡分別從8個月到12歲,包括0歲女童、2歲男童、12歲女童,這3位都是在6月初確診,間隔3個多禮拜、在6月底持續2到4天發燒合併相關症狀,例如腹瀉、眼紅、流鼻血、脖子腫痛等,就醫後檢查懷疑MIS-C,6月30日到7月2日陸續住院,目前都還在住院中,12歲女童在加護病房病況穩定,另外2位一般病房,目前兒童重症MIS-C共30例,兒童重症合計8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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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本土確診降回3字頭 連26天死亡破百
昨新增三萬九五八六例本土病例、三六九例中重症、一三四人死亡,疫情雖日趨平穩,但死亡個案仍居高不下,連廿六天單日均超過百例,昨天死亡案例中,一名罹患神經系統疾病史的卅多歲女性,曾接種三劑疫苗,確診當天即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但病情惡化,從確診至病故僅九天,醫院收治當天即不幸死亡。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昨新增本土個案為一萬八三七二例男性、二萬一二○五例女性、九例調查中,年齡介於未滿五歲至九十多歲以上。在個案分布上,以台中市五五二○例最多,其次較多確診者縣市為新北市五三二○例、高雄市五三○九例、桃園市三七九一例、台南市三七八六例。昨最年輕死亡個案為卅多歲女性,已打滿三劑疫苗,六月十三日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廿日突然血氧下降、呼吸困難且發燒,廿一日收治醫院專責病房,接受瑞德西韋等藥物治療,但病況仍不佳,家屬放棄急救,當天即不幸死亡。新增三六九例中重症個案包括一例兒童MIS-C(兒童多系統炎性症候群)重症個案,為十一歲女童,莊人祥表示,女童五月廿一日接種疫苗,五月卅日發燒就醫,快篩陽性確診,隔日退燒,但全身起紅疹,六月四日她再度高燒四十點一度,且畏寒、頭痛、頭暈、咳嗽、喉嚨痛,就醫服藥仍未緩解,六月六日因腹痛、嘔吐、食欲活力降低至急診檢測發現,血壓降低、發炎指數升高懷疑是MIS-C個案。因病情危急,立即收治於加護病房,所幸用藥後況好轉,女童於六月十日轉出加護病房,並於十四日出院。莊人祥表示,十二歲以下重症兒童重症累計六十九例,其中十四例為M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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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焦點.器官捐贈移植
全台首例換心肝20年 她感念器捐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今年成立廿周年,五十五歲的陳靜陵廿四年前因心衰竭急需換心,等待七百多天終於等到心臟,卻又出現猛爆性肝炎,換了心又換了肝的她,成為全台首例成功「換心肝」,她感念器捐制度,讓她可以多活廿多年,昨也代表受贈者們向器官捐贈者家屬致謝。廿四年前,陳靜陵生產後,出現少見心肌病變,引發急性心衰竭須緊急換心,一等就是七百多天。直到二○○○年八月終於等到心臟,由振興醫院現任院長魏崢執刀換心手術。陳靜陵說,她有B肝帶原,換心後須服用抗排斥藥物,引發猛爆性肝炎,同年十一月由現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器官移植中心榮譽院長鄭隆賓進行肝臟移植。鄭隆賓說,廿多年前國內器捐風氣尚未普及,多靠各醫院間互通有無,緊急救治需要器官移植病人,器捐中心二○○二年成立,建立器官移植統籌分配的公平優先原則。還記得當時陳靜陵已肝昏迷,當時魏崢一度問他,「要不要救」,他回說,「當然要救,拚看看」。器捐者家屬楊松齡,廿八年前女兒因車禍被判定腦死,他說,當時沒聽過器捐,是在加護病房外,看見器捐小條子上寫著「器捐可以救人」。既然女兒救不回來了,而女兒器官都很健康,可以救人,他主動跑去找志工,讓女兒器捐。女兒最後捐出骨骼、腎臟、眼角膜等器官。楊松齡說,「器官捐贈是好事,可以救人,可以為家人做功德」。依器捐中心統計,目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有五十一萬人,但目前仍有一百多萬人正在等待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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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焦點.元氣新聞
影/首例「換心肝」受贈者揪感謝 推廣器捐助人傳承愛
國內今年仍有1萬702人正等待器官移植。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簡稱器捐中心),今舉辦成立20周年音樂會。全台首例換心換肝、被稱為「心肝寶貝」的陳靜陵說,謝謝器捐者捐出器官,讓受贈者繼續活下去,「畢竟是另外一條生命的消失,我們才有這個機會」。器官捐贈者家屬楊松齡說,女兒28年前車禍過世,捐出骨骼、腎臟等,捐贈者的愛會繼續傳承下去。器捐中心執行長、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傳統國人有「死後要留全屍」的概念,但經多年推廣,目前每年約有400多人捐贈器官,但器捐人數逐漸減少,很大一部分是,民眾簽署了器官捐贈卡,但最後家屬不捨,不願捐出。如今整合器官捐贈、病人自主及安寧緩和三大生命善終政策,讓器捐的思維往前延伸,希望透過多與家屬溝通,完成患者最後的器捐遺願。陳靜陵1998年生產後,竟出現少見的心肌病變,引發急性心衰竭須緊急換心,沒想到一等就是700多天,直到2000年8月終於等到心臟,由振興醫院現任院長魏崢執刀完成換心手術。陳靜陵說,她有B肝帶原,但換心後須服用抗排斥藥物卻把免疫力壓低,引發猛爆性肝炎,必須立即換肝,同年11月由在林口長庚服務的現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器官移植中心榮譽院長鄭隆賓進行肝臟移植。鄭隆賓說,20多年前國內器官捐贈風氣尚未普及,多靠各醫院間互通有無,緊急救治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而已有器捐中心雛形,當器捐中心2002年成立後,他成為第一屆執行長,並建立器官移植統籌分配的公平優先原則。鄭隆賓指出,當時換心、換肝手術與現在完全不同,手術十分困難,更何況是猛爆性肝炎,即便換肝後,因無藥治療、控制,病情可能再度復發,當時陳靜陵已肝昏迷,還記得當時魏崢一度問他,「要不要救」,他回說,「當然要救,拼看看」,現在看到陳靜陵活了20年「真的很高興」。器官捐贈者家屬楊松齡說,女兒在28年前車禍過世,當時女兒才國三就被判定腦死。楊松齡說,當時聽都沒有聽過,什麼是器官捐贈,他是在醫院加護病房外陪伴女兒時,偶然的機會下,看到器官捐贈的小條子,還記得上面寫著「器官捐贈可以救人」。楊松齡說,既然女兒已經救不回來了,埋在土裡面也是讓蟲吃、火化,那我家妹妹(女兒)器官都很健康,可以拿出來救人,因此決定幫女兒做功德,替她遺愛人間,可以在天上當小天使,不要再輪迴轉世作人,因此他自己跑去找志工幫女兒進行器捐。楊松齡說,女兒的心臟、肺臟有積水無法捐出,最後捐出骨骼、腎臟、眼角膜等器官,當時甚至皮膚也想捐,但當時女兒外婆說,不要再捐皮膚了,這樣孫女很醜、很可憐,所以才沒捐。其實捐出女兒器官後有9年,楊松齡過的是恍恍惚惚的日子,他懷疑自己是否做了正確決定,而自閉起來,直到後來在活動上聽到受贈者的感謝,才確定是做對了。約10年前他騎著機車環島,開心的到各地宣導器官捐贈,很多人好奇什麼是器官捐增,他說,「器官捐贈是好事,是可以救人的,可以為家人做功德」,這是值得推廣的事情,因為過世的家人在受贈者身上都活的很好,捐贈者家屬應打開心胸,現在大家對器捐的共識已愈來愈高。 今天陳靜陵代表器官受贈者獻花給器捐者代表楊松齡,感謝器捐者及家屬的大愛,經過多年推廣,捐贈器官的觀念為更多人接受,目前已經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有5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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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新冠肺炎.預防自保
北部地區新冠疫情趨緩 指揮中心降載專責病床開設比例
考量北部地區疫情漸緩,專責病床空床率偏高,為利病床妥善運用,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即日起彈性調整台北區及北區專責病床開設比例,並將持續監測醫療量能,滾動調整各地區專責病床開設比例。陳時中說,今年6月24日起,台北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連江縣、金門縣,以及北區的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急性一般病床500床以上急救責任醫院開設專責病床,從原來20%至30%,彈性調整為10%至15%;200至499床急救責任醫院專責病床開設比例從10%至20%,彈性調整為5%至10%。另台北區及北區之醫學中心及準醫學中心專責ICU開設數調整為15至20床。但前述專責病床開設比例仍須依傳染病防治網網區指揮官指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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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12歲男童頭痛到校上課倒地昏迷 急救無效死亡確診新冠
國內今新增372例新冠肺炎中重症個案,包括243例中症、129例重症;另新增152例死亡案例,今年累計至今本土已5116例死亡案例。今日新增1例兒童染疫死亡個案,為12歲男童,某日上午出現頭痛,沒有發燒、胸痛等症狀,在學校倒地昏迷,到醫院前死亡。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12歲男童本身有先天性肌肉系統疾病,6月21日早上出現頭痛,如期到學校上課,中午過後出現臉色蒼白、呼吸急促、心搏過速,但沒有發燒、胸痛、咳嗽、流鼻水等,半小時後在學校昏倒,緊急送醫,但到院前死亡,經醫院急診急救無效過世,檢驗出新冠肺炎陽性,死因為心肺衰竭及新冠確診。針對12歲男童確切死因,目前還未判定,因為沒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等急性感染新冠等上呼吸道症狀,也沒出現胸痛、嘔吐、腹瀉等類似MIS-C症狀,新冠肺炎是否為直接或間接死因尚無法確定。目前兒童重症累計68例,其中20例死,到院前死亡6例。另一名19歲男性死亡案例,本身有氣喘病史,曾接種兩劑BNT疫苗,5月開始逐漸有四肢無力、疲倦、肌肉痠痛,5月底、6月初開始走路會喘,因連續兩天呼吸困難加劇,6月5日到急診就醫,當時檢驗PCR陽性確診,檢查發現肝指數跟肌肉酵素異常,懷疑是有橫紋肌溶解症及急性肝炎,住院經過治療一度好轉。然而6月18日該名個案突然意識改變及休克,緊急轉加護病房並插管治療,用免疫球蛋白跟類固醇,隔日還使用葉克膜,雖積極救治仍無法恢復血壓,6月20日不幸過世,死因為急性肝炎、橫紋肌溶解症併發多重器官衰竭,也有新冠病毒感染,研判新冠感染並非主要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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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坦然面對老病,自在迎接死亡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延伸閱讀: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延伸閱讀:醫病平台/永久植物人狀態病人之醫療照護決策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90號民事判決簡評】孝道的再省思俗話說:「千金難買早知道,萬金難買後悔藥。」想要真正克盡孝道,除了當父母親、祖父母及長輩在身體健康時好好地奉養,到了他們生命末期、臨終時,千萬不要做出會讓自己後悔一輩子的錯誤判斷與決定。2013年五月,我在嘉義博愛社區大學講授〈安寧照護與臨終關懷的核心功課與關鍵作為〉時,有一位學員在課堂上分享了她的親身經驗與切身之痛。這位師姐的母親活到九十歲,因為跌倒送醫救治。這位師姐是獨生女,沒有兄弟姊妹,母親的醫療與生死大事無人干預。她的兒子曾任台北某醫院內科副主任,了解奶奶的情況後,就跟她說:「媽媽!不要給奶奶做任何急救,奶奶身體脆弱,急救的話肋骨一定會斷掉,除了用藥物維繫生命,除此之外,一切都不要做,等我們回來。」可是,醫師已經為老奶奶插上鼻胃管了,師姐說道:「插了鼻胃管,媽媽就不能說話了,我不知道她不能說話,我每天都去加護病房,一天只有三次可以去看她,我看她的時候,她經常流著眼淚,可見她有很多話要跟我說,可是她無法跟我說話。」師姐回憶起那一段往事,說道:「當時我在悲傷的心情下,只想到『我不能沒有媽媽』,要求醫師想辦法留住媽媽,即使好不起來也沒關係,我只要『媽媽臥病在床,能讓我看到就好』,醫師為了達成我的願望,讓媽媽在加護病房待了七十多天。其實媽媽在住院後二十幾天,她就可以平安地走了,但是我要求醫師讓媽媽『臥病在床』,醫師就不斷地幫她插這裡、插那裡,結果眼看著母親的身體一天天在變化,不對……是身體漸漸浮腫了起來,我才知道錯了,才告訴醫師我要放手讓媽媽走。在母親往生之後,我一直很懊悔在十五年前做了一個最最錯誤的決定,我不應該那麼自私、貪心而讓母親『臥病在床』。後來我跟兒女說:『將來有一天我像奶奶那樣老的時候,千萬不要讓我像奶奶那樣『臥病在床』,那會很痛苦的!我只要等你們回來就好!』後來我又再想了一想,兒女他們回不回來,其實都沒有關係。」孝道也好,親情也好,到頭來往往因為眾生的無明與執著,而變質為一種將病人與家屬都統統套牢在一起的痛苦桎梏與羈絆。就像這位師姐,寧可要媽媽「臥病在床」,也不能「失去媽媽,讓媽媽就這樣走了」,結果卻是讓老母親在加護病房多承受了近兩個月的痛苦,留下的是心中無盡的悔恨。不過,她很勇敢地站出來現身說法,希望其他的學員記取教訓,不要重蹈覆轍,也是功德一件。針對絕大多數末期病患所遭遇到的急救困境,蓮花基金會前董事長陳榮基教授提出幾點省思:「我們一定要不計任何代價地對抗生命本有的旋律與節奏嗎?我們一定要不計末期病人痛苦的代價而奮戰急救到底嗎?我們一定要以心肺復甦術(CPR)為病人送終嗎?」終歸一句,對於末期病人,CPR其實是無效的醫療,只是更增加及延長末期病人的痛苦而已,根本救不回病人的生命。陳榮基教授和我不約而同地主張「拒絕心肺復甦術、拒絕插管、拒絕無效且增加痛苦的臨終急救術」。請大家特別注意,是「拒絕」急救,而不是「放棄」急救!這是讓親人能夠安詳往生的關鍵要素,我們從來就不曾見過末期病人經一再急救而能存活然後安詳往生的,全部都是在極端痛苦中「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因此,我不得不說:「堅持要給臨終親人急救的決定,其實是非常愚昧及錯誤的『不孝之舉』!」在親人生命的最後階段,想要「圓滿孝道」的關鍵功課,其實是在於家人的「親情陪伴」,這也是讓臨終病人經驗他生命中最後而且最重要的成長階段。大家切記:能夠讓末期病人「享受全家人陪伴」的前提要件,就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不接受無謂的治療、讓病人能決定自己的事、讓病人免於現代醫療的折磨與摧殘、讓病人如同正常人般地受到尊重」。我的父母親在往生前,都是預知時至,身上沒有插一根管子,最後都是在兒孫的陪伴下,眼睛看著接引佛像,耳朵聽著佛號聲,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呼吸最後一口氣,含笑捨報往生,我們兄弟心中當然不捨,但是沒有遺憾。坦然面對老病,自在迎接死亡從東、西方各大宗教的觀點來看,我們的內在靈性生命是永恆的,是不會死亡的,但是由於生命的展現是以物質的肉身作為載體,因而有相應的使用年限,這是大自然的機制。因此,我們一期肉體生命的謝幕是自然的,就如同花開、花謝一般;花朵並非因為生病才凋謝的,葉子也不是因為生病才落下的,只是因為一期生命的年限屆滿了,所以就告別生命的舞台而謝幕了。其實,眾生一期生命的「自然死亡」,並非終結,而是休息之後再重新出發,邁向下一期生命的開展。「自然死」不是疾病,而是大自然生命旋律的一個章節,但是現代人幾乎一律將死亡當成「疾病」來處理,而不斷訴諸醫療科技的不當干預,因此造成絕大多數現代人死得毫無尊嚴與品質可言。「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意義,就在於避免醫療的不當干預,維護我們的「死亡尊嚴與品質」。不過,「病人自主權利法」要發揮其最大功能的前提是,社會大眾能夠普遍認知與接受「自然死」;只有「坦然面對老病,自在迎接死亡」,才能跳脫所有醫療干預的框架與桎梏,讓生命圓滿地瀟灑走一回。從宗教靈性觀點而言,今生有好的結束,來生才有好的開始。我誠摯地呼籲衛生福利部以及各大醫學院能夠勇敢地邁出一步,開展對於「自然死」的深入研究,只有真正接納自然死,以及了解如何因應,我們才能夠真正享有生命與死亡的尊嚴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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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1歲男嬰急救中!兩30多歲男都打完三劑 發病三天內死亡
國內新增415例中重症個案、166例死亡個案。 其中再增一例兒童重症個案,為一歲男嬰,診斷為哮吼,仍在加護病房收治中;另死亡個案中有兩名30多歲男性,都打完三劑疫苗,但分別在發病後二至三天死亡。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死亡個案為102例男性、64例女性,年齡分布為30多歲至90多歲,150人具慢性病史、118人未接種滿三劑、101人超過80歲以上。目前累計中重症1萬3825例,死亡4964例死亡。其中兩名30多歲男性,均曾接種三劑疫苗。其中一例個案,本身有慢性肝病,6月18日發病,出現呼吸困難症狀, 6月19日送醫確診,當日死亡,死因為肺炎併呼吸衰竭。另一例個案本身有慢性腎病,6月18日確診,20日死亡,死因為心肺衰竭。中重症個案包括中症241例、重症174例。其中新增一名一歲男嬰,無慢性病,6月18日發燒、19日快篩陽性,就醫後拿藥返家。但返家後出現呼吸雜音、呼吸費力,當日再度前往急診。因有胸凹及呼吸困難情況,緊急插管使用呼吸器,診斷為哮吼併呼吸窘迫。6月20日收治兒童加護病房,使用類固醇、瑞德西韋等藥物治療,6月21日拔管移除呼吸器,目前仍在加護病房使用氧氣觀察治療中。目前12歲以下兒童重症共67例,包括腦炎21例、肺炎(含細支氣管炎)15例、敗血症3例、哮吼8例、MIS-C13例、共病2例、家中死亡5例;死亡維持1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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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醫療.心臟血管
連戰傳因中風住院,靠她相助脫險!醫:7大中風危險因子,熟記FAST助判斷
國民黨前主席連戰住進台大醫院,外傳是小中風,他目前已能下床、說笑,復原速度快。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連戰之所以恢復快速,關鍵在於事發時,有人協助連戰在黃金搶救時段迅速就醫。去年疫情爆發期間,連戰曾因為癌症數度進入振興醫院治療,但據了解,連戰這次住院與癌症無關,是因為血壓過高而住進台大醫院。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連戰6月10日傍晚陪太太連方瑀到髮廊洗髮,突然頭痛、身體癱軟及大量盜汗,原本連方瑀及隨扈要先帶連戰回家休息,巧得是那時剛好「外資天后」陳嫦芬也在那邊,她見狀過去提醒他們,連戰可能是中風,應立即送醫。隨扈才馬上將連戰送進台大醫院治療。連戰辦公室主任彭國省也證實,連戰日前因為身體不舒服住院,現在已轉入一般病房,身體正在調養中,「現在狀況非常非常好」。中風的危險因子,高血壓最關鍵。台大醫院腦中風中心加護病房主任鄭建興就曾受訪指出,血壓對於腦血管的影響很大,八成中風病人都有高血壓問題。高達四、五成中風病人有糖尿病或高血脂,兩、三成中風病人有心房顫動等心律不整問題。鄭建興表示,隨著年紀增長,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心律不整的盛行率都隨之上升,這些都是中風的危險因子。而中風預後情況如何,能多快送醫是關鍵!鄭建興說,中風時間拖愈久,可用的治療方法愈少,預後愈差。他提醒,若突然發現臉不對稱、手抬不起來、肢體發麻無力、口齒不清、失去平衡或伴隨暈眩、劇烈頭痛等,不建議自行搭計程車就醫,應趕快打119,讓急救員初步評估處置,同時啟動緊急醫療網,才能在最短時間內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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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日前拜讀醫界前輩方震中主任所寫「如果沒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否每人死亡前均要接受心肺復甦術?」一文,開頭提及60多歲女性癌末病人,因病情惡化而急救插管,意識呈深度昏迷。主治醫師多次表達不建議積極治療,卻因家屬拒絕簽署不急救同意書(DNR),要求醫師全力救治,導致病人最終接受高達8次的心肺復甦術(CPR)後才離世。這樣的案例令人遺憾,也令人格外心疼病人臨終前的受苦處境,然而類似的情形正在醫療現場持續發生。安寧之母趙可式老師曾在一次訪談中分享一位53歲癌末婦女的故事,這位媽媽先前表達不急救的意願,但當她意識昏迷後,遠在美國的女兒堅持救到底。直到媽媽離世,女兒趕回醫院,目睹媽媽全身插滿數十條管子、滿臉是血還沾染了枕頭的「慘狀」,嚇得跌坐床邊痛哭失聲,一輩子都活在愧疚與悔恨中,永遠無法釋懷。這些令人遺憾的故事正深刻提醒我們:真正的愛,不該是讓疾病痛苦難耐且無法治癒的親人,繼續接受無意義地治療,病榻纏綿拖磨度日,而是當生命自然到了該走的時候,學會放手,讓親人好好離開。然而,放手不是容易的功課,尤其要在醫療現場危急時刻做出重大決定,家屬不僅陷入掙扎,還可能因為意見分歧導致家庭失和。最終,沒有尊嚴又必須承受痛苦的依然是病人。我們不禁要問,有沒有更好的做法能夠解決這些問題?2019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下稱病主法)期望給出更好的答案:讓生死攸關的醫療決策權回歸病人手中,由病人在意識清楚時事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自主決定想要的醫療處置與善終方式。簽署前,本人必須攜帶一位二親等內的家屬,到特定醫院、診所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瞭解各種醫療照護選項的內涵,並透過家庭溝通的過程讓家人理解自己的想法,讓家屬免於做決定的負擔,也讓病人的善終權獲得更周全的保障。事實上,病主法不只期望改善病人無法善終的處境,更希望強化病人在醫療過程中的主體地位,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為何需要這麼做?因為人一旦成為病人,就容易落入柯文哲市長所說的「雙重弱勢」處境,在各種權利關係不對等的互動中失去自主性,成為被代言、被決定的角色。蘇一峰醫師曾以「醫生,請你不要告訴我爸他得了癌症」為題,描述家人隱瞞父親病情的真實故事,這正是病人自主權受侵害的典型案例。為此,病主法明文規範病人擁有最優先的知情、選擇與決定權,家屬等關係人只能基於輔助性質,協助病人知情及表達同意。此外,病主法的預立醫療決定只能由本人簽署,包括家屬在內的任何人都不能推翻或更改,以確保病人自主意願能夠真正被落實。病主法不只著眼於提升病人的主體意識,也同時考慮到醫療人員專業自主權應獲得尊重的情形。近年,醫療現場經常發生病方意見凌駕於醫師專業判斷之上的狀況,誠如方震中主任所說:「醫師對於病人或家屬的要求急救(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幾乎沒有人敢拒絕,醫師都害怕與家屬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醫病之間的緊張關係不言可喻。為此,病主法其實蘊含「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理念。病主法起草人孫效智教授多次為文指出,病主法希望兼顧醫病之間互為主體的平衡與尊重,因此相關規範中其實帶有「雙向不強制」的精神,亦即:醫師認為不恰當的,病人或病方不能要求一定要做;醫師認為該做的,病人或病方仍有權拒絕。這樣的精神從病主法第4條也能看出:病人只能就醫師提供的醫療選項進行選擇,若醫師從客觀證據角度認為不適合者,病人與家屬都不能強迫醫師執行。進一步從尊重醫師專業自主權的角度,呼應方震中主任的主張,醫師應有客觀判斷並依其專業提供病人「適當」處置的空間,即使在急救情形下也不例外。《醫療法》第60條提到急救時寫的是先予「適當之急救」,此急救並未特指一定要做心肺復甦術,由此來看,醫師應有判斷是否給予心肺復甦術(或給予其他合適處置)的權限。不過,由於相關議題涉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與相關法規針對急救義務及其但書的規範,與醫學倫理的急救義務觀點是否相容的問題,影響層面廣泛,建議衛福部應主動召開公聽會或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醫學會共同釐清疑義,尋求解方。病主法自2019年上路至今已滿三年,尚未褪去新生之時的理想樣貌,能否真正改善醫療現場既有的困境,這不僅需要在專業層面藉由各科醫療人員及跨領域專家持續對話、反饋問題,以滾動式完善政策制度,更需要你我在社會層面鼓勵更多人起身力行,成為社群裡帶頭討論生死話題與醫療決策的先鋒者。善終需要準備,需要行動,更需要我們敢於為自己做主、為生命負責的魄力,只因生老病死從來不是別人的事,而是我們每個人終將面對的人生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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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9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新冠增3歲童哮吼重症亡 住院後發現糖尿病酮酸中毒
國內新增中重症285例、172例死亡個案。其中再增一例兒童死亡個案,個案為三歲男童,本身有慢性腦部神經系統疾病,死因為哮吼併呼吸窘迫及糖尿病酮酸中毒。另增一例17歲青少年重症個案,二度赴急診,因肺炎仍收治於加護病房。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172例死亡個案中,166人具慢性病史、100人未接種滿三劑、97人超過80歲以上。目前累計中重症1萬2625例,死亡4368例死亡。死亡個案年齡分布自3歲到90多歲。其中一名三歲男童,本身有慢性腦部神經系統疾病,6月7日發燒至40度至診所抗原快篩陽性確診。6月11日出現咳嗽、嘔吐、活動力降低至醫院急診,發現有呼吸喘、呼吸雜音,診斷為哮吼併呼吸窘迫,收治於兒科專責加護病房,並給予氧氣、類固醇、瑞德西韋、免疫球蛋白等藥物治療。另於診治過程中,發現個案有糖尿病酮酸中毒,屬於糖尿病重症,因此給予胰島素治療。但仍不幸於6月14日因敗血性休克及心肺衰竭,急救無效死亡。目前12歲以下兒童重症共62例,包括腦炎21例、肺炎(含細支氣管炎)12例、敗血症3例、哮吼7例、MIS-C12例、共病2例、家中死亡5例;死亡增至18例。中重症包括145例中症、140例重症。其中一名17歲青少年,本身有慢性腦神經疾病、長期臥床,未接種疫苗。6月9日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及短暫抽搐等症狀至急診,PCR檢驗陽性確診,但經醫師開立藥物後返家居家照護。返家後發生四肢間歇性發紫,6月13日再度至急診就醫,發現血氧濃度下降、X光顯示肺炎,插管入住加護病房。使用呼吸器並接受瑞德西韋、類固醇等藥物治療,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目前13至18歲青少年重症個案共八例,包括肺炎五例、心肌炎一例、MIS-C一例、共病一例;死亡維持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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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少女打BNT後死亡 驗出B19病毒
十六歲馮姓少女去年接種BNT後,疑似出現不良反應不幸身亡,馮母提告國家賠償。少女解剖報告昨出爐,主要死因為缺血性腦病變,體內並驗出「微小病毒B19型」,但該病毒是否與BNT疫苗間具因果關係,尚待衛福部預防接種救濟審議小組進一步釐清。根據醫學資料顯示,「微小病毒B19型」是學齡前兒童間很普遍的感染,外觀看起來兩頰會出現異常紅潤,會引起多樣化的臨床症狀。「馮小妹」去年十一月十日接種第一劑BNT疫苗後,同月廿八日疑出現不良反應,送醫急救仍在隔月卅日過世,遺體冰存百日,馮母一直等不到衛福部等單位解釋究竟與BNT有無關係,上月廿六日在前衛生署長楊志良陪同下前往台北地院提告,請求國賠五百萬元。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今年四月解剖少女遺體並採樣,除確認死因為缺血性腦病變,同時也驗出「微小病毒B19型」,但其與死因關聯,須交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就相關性判定,由預防接種救濟審議小組綜合相關資料及解剖報告進行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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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16歲少女打BNT後死亡 體內驗出微小病毒B19型
一名16歲馮姓少女去年接種BNT後,疑似出現疫苗不良反應不幸身亡,馮母為此提告國家賠償。少女解剖報告今出爐,主要死因為缺血性腦病變,體內並驗出「微小病毒B19型」,但該病毒是否與BNT疫苗間具因果關係,尚待衛福部預防接種救濟審議小組進一步釐清。根據醫學資料顯示,「微小病毒B19型」是學齡前兒童間很普遍的感染,外觀看起來兩頰會出現異常紅潤,常讓家長誤以為像兩顆紅蘋果很可愛。該病毒好發在15歲前,臨床上除蘋果臉外沒有太多特別症狀,卻會引起多樣化的臨床症狀,包括傳染性紅斑、關節病變、暫時性再生不良危機、慢性紅血球再生不良、手腳出現紫斑狀的皮疹和胎兒水腫;部分腦病變、癲癇、腦膜炎、心肌炎、擴張性心肌病變及自體免疫性肝炎也懷疑跟它有關。馮姓少女是在去年11月10日接種第一劑BNT疫苗後,同月28日疑似出現不良反應,經送醫急救仍在隔月30日過世。由於馮母一直等不到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向她解釋女兒喪命究竟與BNT有無關係,上月26日特地在前衛生署長楊志良陪同下,前往台北地院提告,向衛福部要求國賠500萬元。當時馮母表示,女兒才16歲打完疫苗就莫名其妙猝死,讓她無法接受,提告只是一個手段,為的是能看到女兒的解剖報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為此今年4月解剖少女遺體並進行採樣,除確認死因為缺血性腦病變,同時也驗出「微小病毒B19型」,但其與少女死因間關聯,需交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就相關性判定,由預防接種救濟審議小組綜合相關資料及解剖報告進行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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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2 醫療.心臟血管
急性中風治療創紀錄遠離失能兩關鍵:FAST及早辨識、打119送醫
Q:65歲的老張有糖尿病史,這天中午12點和下課回家的孫子玩了一會兒,覺得右邊手腳有些無力,心想睡午覺就有精神了便回房休息,2點媳婦回到家,發現老張躺在床上沒辦法自己起身,回話也說不清楚,這時應該怎麼辦?小隊長叮嚀/江尚孺 南投縣消防局中寮分隊長據南投縣消防局統計,每年急性中風透過救護系統送醫約有至少一百件,江尚孺表示,南投縣的人口65歲以上長輩多,且家中有時只有老人與孩童在,能夠緊急送醫更顯重要。若發現家中長輩有任何與平常不同的徵狀,或疑似中風的可能,可以用中風辨識口訣:「微笑、舉手、說你好」來評估,若有嘴歪臉斜、單側肢體無力、說話不清楚或失語,就要把握時間趕緊求救119送醫。民眾平日也可以與長輩或家中孩童練習中風辨識口訣,緊急狀況發生時,有機會更快警覺並求援。務必要告知到場119救護員,過去用藥病史、用藥紀錄及患者最後正常時間,若患者中風狀況發現於睡醒時,則以前一天睡覺時間為最後正常時間。上述資訊的完整性愈高,可以幫助到院後,醫師做出最合適的判斷與治療,減少患者腦部損傷的機率。一陣鳴笛聲呼嘯而過,救護車的聲音劃破位於南投縣的小鎮草屯,救護員快速的把患者送進急診室。一陣疾如風的檢查開始,檢傷評估、抽血、電腦斷層……眼看患者情況緊急,等待神經科醫師趕來的時間,急診醫師判斷患者是急性腦中風,與家屬溝通並簽下治療同意書,立刻開始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進行治療,一連串的過程僅耗費17分鐘,患者成功脫險,創下了佑民醫院急性腦中風到院後最快進行治療的紀錄。跨科別互相信任,及時處置更能挽救患者生命。南投縣的腦中風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只有兩間,一是埔里基督教醫院,另一個就是佑民醫院,特別是佑民醫院的腦中風中心結合急診,提供24小時的急性中風救護治療。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上月舉辦「救護員教育訓練」,應聯合報健康事業部與台灣腦中風學會邀請,響應腦中風教育課程,邀請佑民醫院神經內科主任林圻域,分享腦中風急救指南及實務經驗。林圻域表示,此個案屬於特例,並非常見急性中風患者處置流程,主要是因為佑民醫院的腦中風照護中心,因與急診存在著良好的互動關係,才有機會挽救這位患者。林圻域說,為了救治患者,急診醫師與神經科醫師建立了共識與絕佳的默契,急性腦中風屬於急重症,神經內科同意在緊急且正確診斷的情況之下,若時間急迫,急診醫師可以不需會診神經科,為患者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並且神經科醫師願意為此治療決定負責。林圻域說:「除了跨科別的互相信任,救治患者性命是我們共同的目標。」時限內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搶救缺血的腦細胞。腦中風為國人十大死因第四位,也是三大急救重症之一,急性腦中風是一場跟時間賽跑的緊急救治,一刻都不能耽誤,患者的預後取決於接受治療時間。林圻域解釋,腦中風分為出血性和缺血性,出血性需以手術治療,缺血性腦中風則以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為主、動脈血栓移除術為輔,兩者亦可同時進行,為病人爭取更多治療機會,減少失能殘障的可能。靜脈血栓溶解劑是缺血性腦中風的急救特效藥,林圻域強調,民眾常聽到的中風急救黃金三小時,是指若發病後3小時內施打血栓溶解劑,有機會減少中風帶來的嚴重後遺症。但其實到院後還要預留1小時做診斷評估,因此縮短到院時間是影響急性中風能否治療的關鍵。目前國際趨勢已將施打血栓溶解劑的時間點放寬到4.5小時,如果超過時間,則另需評估是否進行動脈血栓移除術,這部分需由跨領域的腦中風治療團隊合力執行。119到達前謹記兩件事,勿吃降血壓藥、勿打胰島素。林圻域叮嚀,當家人或親友發生腦中風徵狀,一定要撥打119求救,等待救護車期間,不要給予患者任何藥物、食物,即使患者血壓很高也不宜先服用降血壓藥物,糖尿病患者也勿施打胰島素,避免影響到院後的治療流程。急性腦中風愈早治療成效愈佳,「撥打119」是最首要,如果自行開車就醫可能因轉院或等待檢查而延誤時間。林圻域提醒,降低腦中風的發生還是要從自身良好生活習慣做起,預防勝於治療。根據台灣腦中風學會統計,發生一次中風後,再次中風的機率也隨之提高,且症狀比第一次更加嚴重,死亡率也提高。他呼籲,除了年齡、性別、家族病史等不可控制因素,有心房顫動、三高的患者是中風高危險群,更應提高警覺,積極控制自身慢性疾病,預防中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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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這是一個每天都在醫院發生的事情,正當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在醫院的某個病房就在上演這樣的情節。故事裡的人通常是已經重病無法挽回的病人,悲傷欲絕的家屬,深陷醫學倫理兩難的醫療團隊。但是大家猜看看這三方面—病人、家屬、醫療團隊—誰才是主角?吳先生77歲6年前診斷出癌症,經過一連串的治療,病情穩定了五年多。很不幸半年前疾病再度復發,而且這次病情反撲又快又猛。所以當醫師跟吳先生說明病情時,吳先生在太太面前跟醫療團隊說,這幾年的治療很辛苦,他不想再這樣子拖下去,他也知道家人捨不得他,所以他會再次嘗試治療看看。可是萬一這一次的療程效果不好,他寧願選擇緩和安寧照顧,讓自己可以好好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因此也完成了選擇不急救(DNR)以及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意願書的簽署。之後吳先生跟他的疾病奮鬥了一段時間,可惜似乎癌症佔了上風。最近半年吳先生幾乎都在住院,近三個月因為疾病的影響,人非常的虛弱也常常意識不清,可是如果醒來就會眼中帶著淚,要求陪伴的家人放手讓他可以離開。吳先生除了整天臥床,也無法自行進食,需要依靠鼻胃管與點滴來給予營養。再一次的感染發生了敗血性休克與呼吸衰竭,吳先生再次被送到加護病房。這一次,吳先生需要緊急的插上氣管內管,用呼吸器來維持他的呼吸。這時候醫療團隊陷入兩難,依照吳先生意識清楚時自行簽署的不急救(DNR)與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意願書,目前吳先生的確到了疾病末期,應該要遵照病人自己的意願,不做氣管插管、氣切,而轉由安寧緩和團隊接手照顧,讓吳先生沒有痛苦的走完生命最後一程。可是太太卻表示雖然他很想遵照先生的意思,但是兩個兒子有不同的意見,小兒子了解爸爸的辛苦,尊重爸爸做的選擇;但是大兒子卻覺得如果在這時候「放棄」維生醫療,就好像是自己殺了爸爸一樣,他希望爸爸可以多活一天是一天,即使身上必須插滿管子,而且吳先生應該也沒有機會再醒過來,他還是堅持醫療團隊必須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吳先生後來也做了氣切,在生命最後的兩個月,身上插滿了管子,為了維持血壓,醫療團隊必須給予充足的水分,但是病人在病情很差的時候身體根本代謝不了這些水分,所以當家屬來探視病人時,問醫療團隊說為什麼病人會腫成這樣,身上有傷口的地方也一直冒出水,醫療團隊也只能很無奈的說,那是為了維持血壓不得不的措施。吳先生終究沒有醒來,奇蹟也沒有出現。他在加護病房一堆維生機器的陪伴下,過世了。醫療團隊在這過程中盡力與家屬溝通,希望可以減少無效的醫療對吳先生產生的痛苦,也猜到了大兒子應該是捨不得父親離世所以無法放手,所以醫療團隊找了社工、心理師,最後會診了我這位身心科醫師。我還記得大兒子一開始還勉強保持禮貌,對我說,他知道我要說什麼,可是他勸我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他說我是精神科醫師,應該理解他對爸爸的感情,他是沒有辦法放手的。他知道爸爸正在受苦,可是他沒有辦法接受自己沒有盡所有的方法,再怎麼樣他都希望爸爸還是有呼吸心跳,即使多一天都好。我記得我問過他,如果是他自己遇到這樣的情境他會怎麼選擇,他回答我說,如果是他自己他會選擇不要急救,他希望沒有痛苦的離世,可是這個是他爸爸,他一定要奮鬥到底。後來他乾脆拒絕我的探訪。病人過世後,我問了醫療團隊這個大兒子在病人過世時有什麼樣的反應,醫療團隊說他來見父親的時候倒是十分鎮定,平靜地幫病人辦理後續的手續。很可惜,我沒有機會再去關心這個大兒子,在父親離世後過得好不好,不曉得會不會在午夜夢迴,對於自己違反父親意願的決定,讓病人在過世前受盡折磨覺得不安。而他告訴我的,如果是他自己遇到生命末期,他會選擇不急救、不要用人工的方式去維持生命,但是對於父親,因為愛,他沒辦法放手。即使最後因為這樣的醫療決策,跟媽媽還有弟弟也鬧翻了,他還是堅持自己的做法。這讓我想到前幾年看到的一齣劇集《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望子成龍成鳳的父母,用自以為是的價值觀與方法,以愛之名,逼迫著孩子,結果反而讓孩子受盡痛苦。我不會懷疑人們對家人的愛,可是如果因著我們的愛,變成「只有我才知道你需要什麼」、「因為我愛你,你要照我的方式來」,會變成很恐怖的事,尤其是生死大事。當有一些急症發生而造成病人生命垂危,家屬對於醫療團隊提出DNR選項陷入困難抉擇的時候,我會提醒家屬,其實醫療團隊會提出來,就是因為醫療團隊判斷,即使經過急救病人可以暫時恢復呼吸、心跳、血壓,但是對於他的生命延續可能沒有太大意義,甚至很大可能會變成昏迷或植物人,醫療團隊才需要提出來討論;如果經過搶救預後會很好,醫療團隊根本不需要跟家屬討論這個議題,直接就會給病人最適切、最好的治療。我們都期待最好的結果,可是萬一結果不如預期,病人變成嚴重失能、植物人、長期昏迷,病人是最受苦的人。很難過地看到陳聰富教授寫的真實法院判例「一則令人悲傷的判決」,這個也是常常讓現場的醫療團隊陷入困難的原因,如果簽署了不急救同意書都還能告醫療團隊,那醫療團隊也只好違背專業與醫療倫理的判斷,做足那些會令病人痛苦的無效醫療。所以不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你的家人也不是你的家人」。尤其是病人,這些加諸在他身上的「治療」,那種感受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希望藉由此文能讓大家多多的反思,有時候我們的愛與好意,如果沒有尊重、了解與智慧,反而會帶來的是痛苦與災難。臺灣目前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是希望可以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但在現實醫療環境中,期望社會大眾、司法體系對這個議題能有更深的反思與共識,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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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末期病人DNR 的決定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在最近的一則法院判決 ,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且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是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本案病人於99年6月間因車禍受傷,導致外傷性腦出血及頸椎骨折,進行手術;於同年7月2日因無法脫離呼吸器,接受氣管切開手術住院治療,同年10月4日轉院至林口長庚醫院。出院後復於102年1月25日因腦出血,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於同年3月9日因意識昏迷,無自主呼吸能力,無法脫離呼吸器,轉至秀傳醫院呼吸照護病房接受治療。病人於105年3月24日晚間出現黃疸及發燒症狀,發現膽道阻塞,又於同年4月24日出現高燒不退、血壓降低、心跳不穩、四肢冰冷、五天未排便之症狀,瀕臨死亡;於同年5月1日病情惡化。病人的父親主張,病人並非重症不可治病患,亦未經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者診斷確為末期病人,被告醫院竟違法令病人的父母簽立DNR。病人於同年5月2日下午8時心跳突然停止,被告醫院未進行心肺復甦術等急救措施,並拔除病人之生理監視器及呼吸器,致病人因敗血症而死亡。(以下稱「DNR不急救案」)本案的爭執在於,被告醫院由於病人家屬已經簽署DNR,因此未對病人進行急救措施,是否違法?高等法院認為,病人家屬既然已經簽署DNR,因此被告醫院未進行急救,並無違法之情事。但最高法院認為,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第1項、第2項及第3項規定,病人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且經本人或一位最近親屬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始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本案診斷病人所罹病情之醫師是否具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病人之父母得為其書立DNR之依據何在?高等法院並未說明,因此發回更審。依安寧條例規定,病人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且經本人或一位最近親屬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始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反面言之,如病人未經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或病人或其親屬未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醫院或醫師即有急救的義務。此項解釋,與醫學倫理上無效醫療的概念,相互抵觸。依據醫學倫理上的「不傷害原則」,及避免醫療資源浪費的「正義原則」,急救如屬無效醫療時,再為急救,不僅對病人無益,甚至有害,因此醫師並無進行無效急救的倫理上義務。在邏輯上,如果急救對於病人已經無效,亦即縱使進行急救,病人仍然會發生死亡的結果,則醫師不進行急救,與病人死亡之間,即無因果關係。因為醫師進行急救或不進行急救,均將發生病人死亡的結果。此項醫學倫理上的規範與邏輯推論,不應因安寧條例的規定而被破壞。申言之,安寧條例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必須具備一定要件,是屬於「違法性」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病人非屬末期病人或無意願書或同意書時,醫師不為急救的「不作為」,違反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行為。然而,法律上的侵權責任,除被告的行為具有「違法性」外,不法行為與損害之間還必須具有「因果關係」,賠償責任才會成立。違法性與因果關係是二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醫師的違法行為與病人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因果關係時,醫師仍然無須負責。因此,如果醫師依據其專業判斷,急救對於救治病人已無實益,醫師因此不進行急救,由於不急救與死亡之間欠缺因果關係,他對於病人的死亡無須負責。從而,醫師不為急救是否符合安寧條例的規定,其區別在於:在符合法律規定時,醫師不為急救為合法行為;反之,在不符合法律規定時,醫師不為急救為違法行為,但如果醫師能舉證證明,病人的病情已經處於縱使進行急救,仍然會依其原有病程導致死亡,也就是不急救與病人死亡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時,仍然可以免責。在前述的「DNR不急救案」,病人親屬已經簽署同意書,但事後反悔起訴請求醫師賠償。最高法院要求醫院舉證有「二位專科醫師」,且「病人確為末期病人」。因此醫院必須負責證明現場負責醫師是「與診斷病人所罹患傷病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醫師」,及病歷關於病情的記載,足以判斷病人為末期病人,提供法院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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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新冠肺炎.周邊故事
獨/確診阿公洗腎發飆怒掐瘀青 護理師曝專責病房心酸
台灣為趕上世界「與病毒共存」,逐漸放寬防疫措施,指揮中心昨宣布已確診過的6類族群,免篩檢即可進醫院,但至今醫院專責病房醫護仍須全副武裝(兔寶寶裝),才可入病房照顧確診者。有醫護表示,穿兔寶寶裝很難替病人打針,病人一憤怒下就會拳打腳踢,實在心酸。台中市區某醫學中心一名專責病房洗腎護理師表示,近日因確診者不斷增加,持續加開專責病房,為了創造負壓環境,需要將內部空氣往外抽,病房內也無法開冷氣,穿兔寶寶裝更加悶熱,這夏天炎熱天氣下,上班時間「幾乎從頭濕到尾」。護理師表示,洗腎屬專業技術,需由洗腎護理師執行,洗腎患者確診送至醫院,隔離期間還是得洗腎。護理師穿兔寶寶裝外,還要戴4層手套防護,幾乎很難摸到血管,病人時常因此發飆。先前一位失智症阿公,洗腎時因拔掉針,且止血帶已無彈性,為了不讓阿公「噴血」護理師用手幫忙壓,但阿公情緒暴怒,加上隔離近10天沒剪指甲,一怒之下竟往護理師手臂狠掐長達5分鐘,手臂全變黑青,「平常他動手動腳我還能躲,但為了止血,即便很痛也沒辦法放手」。除了專責病房內確診患者洗腎,還得到「各地」幫病人洗腎。護理師從「專責病房」內穿兔寶寶裝待5個小時幫洗腎,若「專責加護病房」內的24小時洗腎機壞掉,護理師要花10分鐘「重新換裝」前往處理;「急診急救室」的病人也要洗腎,成天不斷地在不同單位換裝、奔波。一般血液透析(洗腎)約在2至4小時完成,若洗腎機連接在病人身上,護理師都得待在病人身旁。護理師說,因確診病人太多時常被「呼叫」,逼得她被迫中斷病人洗腎,暫離1小時後返回再繼續幫病人洗腎,她非常反對中斷洗腎,「非常危險,根本玩病人的命」。護理師表示,血液透析是把病人血液從體內引流出,透過機器調整壓力,清除血液中的尿毒素及水分,再將乾淨的血液回輸給病人。若洗腎過程不斷被打斷,護理師得用生理食鹽水「還血」給病人,如此可能多給病人水分,且洗腎廔管也暫時無法移開,都是增加風險。護理師說,5月已陸續有3、4位專責護理師離職,即便醫院起初簽約時,會給一筆留任獎勵金,條件是需要服務期滿,否則就要還錢。假設醫院給10萬元留任獎勵金,有護理師再半個月就要期滿,卻毫無懸念地遞離職單,「寧願花10萬好好休息,在這邊一秒都不想待。」除了醫護辛勞,疫情也看到許多人性面。有位確診的洗腎阿姨,因發燒、呼吸喘到急診,經過治療後,兒子竟然丟下一句「這2天我都不在台中,不會接電話,不會送吃的過來」,直接把媽媽丟包在急診1周,醫院報警了3次都找不到人,但醫院無法丟下病人,只能照單全收。另一名專責加護病房的確診病人,剛來院時已CPR兩次,狀況不佳,兒子還要醫師幫媽媽裝葉克膜,經醫師評估認為病人年紀太大,裝葉克膜成效不大等,兒子才作罷,但半夜時病人再度CPR,搶救30分鐘不幸死亡,醫院從半夜聯絡到隔天下午,兒子才接電話,態度十分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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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7旬阿嬤從確診到死亡不到3天 家屬呼籲:勿輕忽確診風險
國內本土疫情端午連假後新增8.2萬例、新增死亡124例,1名染疫確診死者家屬表示,家中長輩確診第1天感染指數指數僅0.8,第3天發燒送急診突爆升到120,當天傍晚就不治,病亡速度快到讓人害怕,呼籲大家絕不要輕忽確診染疫。家屬表示,家裡阿嬤70餘歲,12年前中風後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有定期服慢性病藥物,也因為常常喊這裡痠、那裡痛,這兩年本來想打疫苗,都因為阿嬤說身體不舒服而暫緩。她說,6月2日上午8點居服員到宅服務,發現阿嬤發燒,她幫阿嬤快篩塞發現陽性,通報119送醫院檢查,當時胸部X光正常、腎功能也正常,感染指數才0.8,打完點滴做完檢查後醫師就開藥,讓阿嬤回家休息,當晚雖然吃得少,但服藥後很快就睡著了。阿嬤6月3日早餐正常吃,中午時甚至吃了不少蒸餃,晚上吃稀飯後也服用抗病毒藥,但當晚就「怪怪的」、開始亂,一晚胡言亂語、意識不太清楚,直到快天亮了才睡著,但6月4日家人上午8點多發現,阿嬤發燒、呼吸急促,立即撥打119送急診。她說,送醫檢查時阿嬤發燒39度半,感染指數突爆升到120,血壓掉到剩70/40,院方收治到隔離病房後幾次急救處理,血壓也上不去,當晚6點半就宣告不治了,從確診到病逝,速度快的讓家人不知所措,真的體會到新冠病毒的可怕。台東縣衛生局也呼籲,Omicron病毒傳播速度非常快,不要掉以輕心,尤其是部分嬰幼兒確診後病程變化快,若孩子出現持續嗜睡、意識改變、活力不佳、抽搐、唇色發白或發紫等症狀,或家中成員或長者出現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無發燒(體溫超過38度)情形下,心跳每分鐘大100下,需緊急送醫,可致電119協助,緊急時同住親友可自行開車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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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本土確診數減、死仍逾百 感染率破10%疫情向下
新冠肺炎本土新增病例昨降至五萬二九九二例,二四三例中重症、一五一例死亡,疫情兩年半,本土死亡案例突破三千大關,累積三○七五例。在昨天死亡個案中,一名十五歲國生男生確診後,居家照護期間並無不適,返校上課第一天突然昏倒,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為國內首例青少年死亡個案。近日確診人數明顯下降,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台北區(雙北、基隆、宜蘭、金馬)、北區(桃、竹、苗)等疫情明顯下降,這兩區居住人口母數較大,染疫人數明顯降低,所以整體看來也有往下降趨勢,但以七天移動的平均病例數來看,較能清楚看到疫情趨勢;全國累計感染百分比超過百分之十,有往下的感覺。南部上升 盤整醫療量能昨天新增本土病例個案分布前六名為新北七七○三例、高雄七五○六例、台中七○三七例、桃園五一六二例、台南四四二六例、台北三七六五例。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擴大防疫會議中指出,國內的疫情尚在高原期,雖然北部感染的人數趨緩,但是南部略有上升趨勢,請指揮中心妥適盤整南部醫療量能,以備不時之需。據統計,指揮中心要求南區完成專責病房加開兩百床,其中台南加開一百床;南區從一四四四床增加到一五一八床,空床率從百分之廿八點五上升至廿九點五,但仍低於三成。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首例青少年死亡個案十五歲男學生無慢性病,身體健康,曾接種一劑疫苗,五月廿日發燒,廿二日PCR採檢陽性,確診後居家照護至廿九日;五月卅日回到學校上課,不料突然昏倒,送醫已無呼吸心跳,急救無效。司法相驗死因為病毒性心肌炎、急性肺水腫及心因性休克併新冠病毒感染。羅一鈞表示,目前十三至十八歲青少年重症個案兩例,另一例重症個案為四月廿七日公布的十五歲少女,出現肺炎症狀,已於五月中旬解隔。首例多發系統發炎症候群昨天再增加一例兒童死亡個案,為八個月大女嬰,患有先天泌尿系統疾病,至醫院手術前採檢陽性,收治加護病房,出現心跳、血壓、氧氣濃度下降,因細菌及新冠病毒感染併敗血症,六月二日死亡。目前十二歲以下兒童重症累積卅六例,敗血症增至三例,其中十六人死亡。另外,台大醫院收治國內首例「多發系統發炎症候群(MIS─C)」病童,十歲男童染疫後兩天痊癒,一個月後突然高燒病情惡化住進加護病房,醫師預估未來一、兩周全台可能出現廿多例,提醒家長應提高警覺。兒童第二劑擬縮短為八周指揮中心統計,目前五至十一歲人口第一劑疫苗接種率達百分之六十點五,已屬超高比率,歐美僅約三成;在扣除確診人數後的社區涵蓋率達百分之七十四點二,分析各縣市社區涵蓋率,屏東縣最高,已達百分之九十一點七,雲林縣百分之九十點二次之,北部社區涵蓋率稍微差一點。何時兒童可接種第二劑疫苗?陳時中表示,考慮將間隔從十二周縮短到八周,不過仍要等月底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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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中重症+243 現首例青少年死亡 再增8個月大童死亡
國內新冠肺炎今天新增243例中重症個案,151例死亡個案,其中包括首例青少年死亡,為15歲男性,因心肌炎死亡;另有再增一例兒童死亡個案,為八個月大女嬰,因細菌及新冠病毒感染併敗血症死亡。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中重症新增243例,包括中症124例、重症119例。死亡151例中,個案年齡介於0歲至90多歲,110例未打滿三劑疫苗、87人80歲以上、146人具有慢性病史。死亡個案再增一例兒童個案,為八個月大女嬰,有先天泌尿系統疾病。5月31日發燒,疑似因手術造口滲透造成感染 ,當天入院採檢陽性,但仍於6月1日手術,入住加護病房。住院期間出現心跳、血壓、氧氣濃度下降情形,後因細菌及新冠病毒感染併敗血症,6月2日死亡。目前12歲以下兒童重症累積36例,分別為17例腦炎、8例肺炎、3例敗血症、3例哮吼、4例家中死亡,1例共病腦腫瘤;其中16人死亡。死亡個案另有一例15歲男性,無慢性病,曾接種一劑疫苗。5月20日發燒、5月22日採檢陽性,到29日都採居家照護。個案解隔後5月30日在學校突然昏倒,送醫已無呼吸心跳,急救無效過世。經司法相驗,死因為病毒性心肌炎、急性肺水腫及心因性休克併新冠病毒感染。羅一鈞表示,目前13至18歲青少年重症共兩例,此為首例死亡個案。另一例重症個案為4月27日公布的15歲女性,出現肺炎症狀,已於5月5日拔管,5月中旬解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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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如果沒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否每人死亡前均要接受心肺復甦術?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60多歲女性在七年前診斷為肺腺癌接受化療及標靶治療。在四年前肺腺癌轉移到腦膜,在兩年前轉移到脊椎。這一次入院治療後,因病情惡化而急救插管轉入加護病房。主治醫師多次說明,病人的病情已是末期,意識呈深度昏迷,不建議做積極的治療,建議家屬接受安寧照顧及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Not-Resuscitate,DNR)。但家屬拒絕簽署DNR,要求一定要全力救治。由於病人家屬不願意簽署DNR,醫師被迫進行急救,結果病人接受了8次的心肺復甦術後才過世。大多數醫師及病人家屬都認為如果病人心跳停止,除非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簽署DNR,不然就要接受心肺復甦術。又有人提出醫療法60條:「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因而認定心肺復甦術(急救)是心跳停止時的必要的救治措施。但事實上心肺復甦術並非對所有心跳停止之人都有起死回生之功效,心肺復甦術有其醫學上使用的對象及不應使用的對象。換言之,心肺復甦術是病人心跳停止時處置的一個選項,而不是對每位心跳停止病人都要進行的處置。因此在歐美各國都建議不應完全由病人來選擇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醫生也有權決定是不是應該給予心肺復甦術。甚至在英國,情況緊急時如醫師不在場,授權資深的護理師來判斷是不是需要做心肺復甦術。歐美各國的醫學倫理專家也都認為,如果心肺復甦術的處置是一個無效的醫療,是不應該給予的。我國在民國89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DNR的法律地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應有病人本人或家屬簽署DNR。如以法律條文字面上的解釋,在醫療處置過程中沒有醫師判斷是否應給予心肺復甦術的權限。醫師對於病人或家屬的要求急救(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幾乎沒有人敢拒絕,醫師都害怕與家屬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常見的情境如:獨居老人或病人與親人長久失聯,病人在意識清醒前若沒有簽DNR,等到病人意識不清且病況危急時,醫療人員均須費盡心力尋找可能簽署DNR的家屬來簽DNR。如果最後沒有辦法依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來簽署DNR,病人雖為末期疾病,醫師必須給予心肺復甦術。醫師被要求「依法行醫」反而違反了醫學倫理的原則,給予了無效的醫療。不但對病人無益反而可能有傷害(心肺復甦術可能造成病人的肋骨斷裂等傷害),另外也浪費了寶貴的醫療資源。根據臺大醫院院史記載,高天成院長於民國53年7月27日起意識不清依靠呼吸器維生。8月13日上午10時,臺大醫院高級主管與高院長家族開會,決定停止使用呼吸器。上午11時拿開呼吸器,高院長於下午1時7分逝世。在58年前,沒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沒有法律規範如何可以撤除呼吸器。我們的前輩老師就依照大家心中的共識準則(醫學倫理),進行了十分痛心但正當的撤除呼吸器行動。在民國89年訂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前,我們也會在與病人或家屬的良好溝通後,在病人心跳停止時不給予心肺復甦術。各種的醫療法律訂定幫助我們遵循醫學倫理,但法律訂定無法面面俱到,「依法行醫」反而造成了違反醫學倫理的結果。給予醫師在醫療處置過程中判斷是否應給予心肺復甦術的權限,並不會犧牲病人權益,因為醫師一定是在有充足證據的情境下,才敢不給病人心肺復甦術。無效甚至有害的心肺復甦術不屬於醫療法第60條之「適當急救」,不給予這些治療才是符合醫學倫理準則的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