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0 醫聲.高齡社會
搜尋
安寧
共找到
517
筆 文章
-
-
2022-07-01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資訊時代裡的優築生命之道:預防暴戾之氣
【編者按】本週是針對美國近年來層出不窮的大規模射擊案,邀請三位醫師發表意見。符傳孝醫師定居美國將近半世紀,認為這問題不能只是立法限制槍支,更重要的是要如何增進精神健康。接著是在美國行醫多年的精神科林克明教授,以及長年關心台灣全民精神健康的「精神健康基金會」發起人胡海國教授分別在此分享他們的看法。希望醫界與社會大眾正視這社會問題,政府也能未雨綢繆提出防止社會暴力的政策。【延伸閱讀:醫病平台/「下一代的主人翁」需要真正的朋友】【延伸閱讀:醫病平台/從英勇捨己救人的鄭達志醫師談起】全球地球村,竟「不可思議」的出現層出不窮的、令人困惑、不安的青年人槍擊事件,例如多年前,挪威奧斯陸一位社會青年,竟似孤狼,帶著社會怨氣,對夏令營學生冷血的槍擊事件,造成全球震驚。最近美國德州(BBC News-中文版)事件,幾年前科羅拉多州(維基百科)事件及最近接連發生的類似事件。美國上下無不氣餒、生氣、困惑,而重視校園安全防護的呼聲四起。由於資訊暢通、生活型態類似,這種西方世界的社會事件,在地球村的其他地區,也均有類似事件的發生,在槍枝流通嚴控的台灣,就有種種校園刀傷學生或者遊樂場內刀傷孩子的種種事件。誠如Wall Street雜誌的評論一樣,我們不只要加強學校的安全防護,更需要重視現代社會生活形態對年輕人精神健康不良的重大影響。成長在這依賴「信息與符號」而且快速運轉的資訊時代,不少年輕人,正抓緊這快速步調,在「信息與符號」內篩取生命成長資源,追求他的愉快來源;當訊息的流動速度很快,就易於強化人性裡追求新奇的本性表象,因而,理所當然的,就在符號資訊裡,迫不及待的要盡量能夠趕上時代的信息,因而情不自禁地落入「追求時尚」的陷阱中,不能自拔。此情此景,人人當然捨不得花時間在實體親身體驗的人生經驗,因而每天的生活失去了與歷史、與土地、與真實世界與他人實體的認識與互動,無法堆疊他豐厚的人文內涵。他失去「我」與「非我環境」的心境與腦神經通路的連結。這不只淡化了人與人,人與土地,人與歷史之間那種一體的思維與感情,更使其內在所感受一個人「存有於世」的內涵變得虛弱、薄弱,其自我的內涵是貧乏而不厚實,這種種人生經驗與精神生活內涵,都刻畫在一個人的腦結構與功能裡面。除了上述人生追求的淺薄與單純化,造成精神內涵的虛弱與薄弱外,當有任何生活的挫折或有任何人生衝突時,就沒有豐厚的內在精神資源與腦功能力道,可以作為面對現實生活困擾的後盾。然而,常態人生歷程中的挑戰是無止盡的,因此這種沒有後盾、沒有安全的人生感受,可以說是一種無止盡的人生歷程。循此,他內在的不安、空虛、無助、無望、無就感、孤單、孤寂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常態現象,其應對人生常態的挑戰,就無法施展他「原本聰明頭腦的腦力」了。因此,在「腦力不充沛」的情況下,面對人生常態中不可避免的種種挑戰,就缺乏應對的彈性與靭性。 這正描繪了當代社會裡,成長在這依賴「信息與符號」而且快速運轉的資訊時代的不少年輕人的精神狀態與生活內涵。身處這美麗家園的台灣,我們確實需要在社會上宣揚,當代依賴「信息與符號」而且快速運轉的資訊時代中,那普遍發生「腦力不足以應付現代生活的不健康生活型態,會落入持續運轉的普遍之生命病理(life - pathology)循環」, 這種普遍「生命的病理」,就是我常常在說的社會冰山現象,它在某些特定的生活場景中,就會激發干擾社會安寧的事件。 面對這種普遍「生命的病理」,我們就需要努力從事每天日常生活習慣中「 優築生命的生命建設工程(life -construction)」,與週遭的人與環境建立豐富綿密連結,轉向陽光亮麗的生命境界。如此有效引導社會大眾,可以「從頭腦的認識到維持腦力與壓力負荷的平衡」不致於在日常生活發生精神生活的困擾(或精神疾病),使能在每天的生活中用心從事「心腦操練(Brain-Mind Exercises」的生命建設,汲取人生與環境互動的經驗,促使「腦結構發揮可塑性成長與功能的提升」,朝人生具調適功能之「超越性與演進性」而茁壯發展,不只人人「頭腦健壯」,應對人情事故的「心理功能夠靈活」,而且日日創造豐富的人生,堆疊個人人生兼俱「自強不息、駕性圓融與慈悲博愛」的幸福感,盡情發揮「頭腦三區塊」所職司的三個同存的「自我存活、同理他人與關懷他人的本性」,進而逐日開創文化環境中人生的意義和價值。這正是我在精神健康基金會和全國的精神健康同道們,用心推廣台灣扎根的優築生命建設工程,努力推展精健道的重要內涵。這當值得大家一起關心、一起努力。
-
2022-06-26 焦點.元氣新聞
影/首例「換心肝」受贈者揪感謝 推廣器捐助人傳承愛
國內今年仍有1萬702人正等待器官移植。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簡稱器捐中心),今舉辦成立20周年音樂會。全台首例換心換肝、被稱為「心肝寶貝」的陳靜陵說,謝謝器捐者捐出器官,讓受贈者繼續活下去,「畢竟是另外一條生命的消失,我們才有這個機會」。器官捐贈者家屬楊松齡說,女兒28年前車禍過世,捐出骨骼、腎臟等,捐贈者的愛會繼續傳承下去。器捐中心執行長、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傳統國人有「死後要留全屍」的概念,但經多年推廣,目前每年約有400多人捐贈器官,但器捐人數逐漸減少,很大一部分是,民眾簽署了器官捐贈卡,但最後家屬不捨,不願捐出。如今整合器官捐贈、病人自主及安寧緩和三大生命善終政策,讓器捐的思維往前延伸,希望透過多與家屬溝通,完成患者最後的器捐遺願。陳靜陵1998年生產後,竟出現少見的心肌病變,引發急性心衰竭須緊急換心,沒想到一等就是700多天,直到2000年8月終於等到心臟,由振興醫院現任院長魏崢執刀完成換心手術。陳靜陵說,她有B肝帶原,但換心後須服用抗排斥藥物卻把免疫力壓低,引發猛爆性肝炎,必須立即換肝,同年11月由在林口長庚服務的現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器官移植中心榮譽院長鄭隆賓進行肝臟移植。鄭隆賓說,20多年前國內器官捐贈風氣尚未普及,多靠各醫院間互通有無,緊急救治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而已有器捐中心雛形,當器捐中心2002年成立後,他成為第一屆執行長,並建立器官移植統籌分配的公平優先原則。鄭隆賓指出,當時換心、換肝手術與現在完全不同,手術十分困難,更何況是猛爆性肝炎,即便換肝後,因無藥治療、控制,病情可能再度復發,當時陳靜陵已肝昏迷,還記得當時魏崢一度問他,「要不要救」,他回說,「當然要救,拼看看」,現在看到陳靜陵活了20年「真的很高興」。器官捐贈者家屬楊松齡說,女兒在28年前車禍過世,當時女兒才國三就被判定腦死。楊松齡說,當時聽都沒有聽過,什麼是器官捐贈,他是在醫院加護病房外陪伴女兒時,偶然的機會下,看到器官捐贈的小條子,還記得上面寫著「器官捐贈可以救人」。楊松齡說,既然女兒已經救不回來了,埋在土裡面也是讓蟲吃、火化,那我家妹妹(女兒)器官都很健康,可以拿出來救人,因此決定幫女兒做功德,替她遺愛人間,可以在天上當小天使,不要再輪迴轉世作人,因此他自己跑去找志工幫女兒進行器捐。楊松齡說,女兒的心臟、肺臟有積水無法捐出,最後捐出骨骼、腎臟、眼角膜等器官,當時甚至皮膚也想捐,但當時女兒外婆說,不要再捐皮膚了,這樣孫女很醜、很可憐,所以才沒捐。其實捐出女兒器官後有9年,楊松齡過的是恍恍惚惚的日子,他懷疑自己是否做了正確決定,而自閉起來,直到後來在活動上聽到受贈者的感謝,才確定是做對了。約10年前他騎著機車環島,開心的到各地宣導器官捐贈,很多人好奇什麼是器官捐增,他說,「器官捐贈是好事,是可以救人的,可以為家人做功德」,這是值得推廣的事情,因為過世的家人在受贈者身上都活的很好,捐贈者家屬應打開心胸,現在大家對器捐的共識已愈來愈高。 今天陳靜陵代表器官受贈者獻花給器捐者代表楊松齡,感謝器捐者及家屬的大愛,經過多年推廣,捐贈器官的觀念為更多人接受,目前已經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有51萬人。
-
2022-06-24 新冠肺炎.預防自保
全台醫院放寬探病 每日1時段、同時段最多2人可探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民眾的疫苗接種率提升,衡酌民眾陪(探)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將放寬原中央規定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之限制,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全台包括安寧病房、慢性病房、兒童病房等也開放探病,因為部分病房住的時間較久,若長期不能探病,有礙身心健康,其餘像是危及特殊情況開放探病,每日1時段、每次時段最多2人進去,仍有人數限制。陪病人數原本是1人為限,現有特殊情況下,經醫療機構評估,陪伴人數上限改為2人。因應疫情趨緩,即日起調整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探)病管理措施,相關說明如下:一、探病管理措施:(一)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二、陪病管理措施:(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二)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探)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感染管制措施。指揮中心籲請民眾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未來也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
2022-06-24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坦然面對老病,自在迎接死亡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延伸閱讀: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延伸閱讀:醫病平台/永久植物人狀態病人之醫療照護決策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90號民事判決簡評】孝道的再省思俗話說:「千金難買早知道,萬金難買後悔藥。」想要真正克盡孝道,除了當父母親、祖父母及長輩在身體健康時好好地奉養,到了他們生命末期、臨終時,千萬不要做出會讓自己後悔一輩子的錯誤判斷與決定。2013年五月,我在嘉義博愛社區大學講授〈安寧照護與臨終關懷的核心功課與關鍵作為〉時,有一位學員在課堂上分享了她的親身經驗與切身之痛。這位師姐的母親活到九十歲,因為跌倒送醫救治。這位師姐是獨生女,沒有兄弟姊妹,母親的醫療與生死大事無人干預。她的兒子曾任台北某醫院內科副主任,了解奶奶的情況後,就跟她說:「媽媽!不要給奶奶做任何急救,奶奶身體脆弱,急救的話肋骨一定會斷掉,除了用藥物維繫生命,除此之外,一切都不要做,等我們回來。」可是,醫師已經為老奶奶插上鼻胃管了,師姐說道:「插了鼻胃管,媽媽就不能說話了,我不知道她不能說話,我每天都去加護病房,一天只有三次可以去看她,我看她的時候,她經常流著眼淚,可見她有很多話要跟我說,可是她無法跟我說話。」師姐回憶起那一段往事,說道:「當時我在悲傷的心情下,只想到『我不能沒有媽媽』,要求醫師想辦法留住媽媽,即使好不起來也沒關係,我只要『媽媽臥病在床,能讓我看到就好』,醫師為了達成我的願望,讓媽媽在加護病房待了七十多天。其實媽媽在住院後二十幾天,她就可以平安地走了,但是我要求醫師讓媽媽『臥病在床』,醫師就不斷地幫她插這裡、插那裡,結果眼看著母親的身體一天天在變化,不對……是身體漸漸浮腫了起來,我才知道錯了,才告訴醫師我要放手讓媽媽走。在母親往生之後,我一直很懊悔在十五年前做了一個最最錯誤的決定,我不應該那麼自私、貪心而讓母親『臥病在床』。後來我跟兒女說:『將來有一天我像奶奶那樣老的時候,千萬不要讓我像奶奶那樣『臥病在床』,那會很痛苦的!我只要等你們回來就好!』後來我又再想了一想,兒女他們回不回來,其實都沒有關係。」孝道也好,親情也好,到頭來往往因為眾生的無明與執著,而變質為一種將病人與家屬都統統套牢在一起的痛苦桎梏與羈絆。就像這位師姐,寧可要媽媽「臥病在床」,也不能「失去媽媽,讓媽媽就這樣走了」,結果卻是讓老母親在加護病房多承受了近兩個月的痛苦,留下的是心中無盡的悔恨。不過,她很勇敢地站出來現身說法,希望其他的學員記取教訓,不要重蹈覆轍,也是功德一件。針對絕大多數末期病患所遭遇到的急救困境,蓮花基金會前董事長陳榮基教授提出幾點省思:「我們一定要不計任何代價地對抗生命本有的旋律與節奏嗎?我們一定要不計末期病人痛苦的代價而奮戰急救到底嗎?我們一定要以心肺復甦術(CPR)為病人送終嗎?」終歸一句,對於末期病人,CPR其實是無效的醫療,只是更增加及延長末期病人的痛苦而已,根本救不回病人的生命。陳榮基教授和我不約而同地主張「拒絕心肺復甦術、拒絕插管、拒絕無效且增加痛苦的臨終急救術」。請大家特別注意,是「拒絕」急救,而不是「放棄」急救!這是讓親人能夠安詳往生的關鍵要素,我們從來就不曾見過末期病人經一再急救而能存活然後安詳往生的,全部都是在極端痛苦中「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因此,我不得不說:「堅持要給臨終親人急救的決定,其實是非常愚昧及錯誤的『不孝之舉』!」在親人生命的最後階段,想要「圓滿孝道」的關鍵功課,其實是在於家人的「親情陪伴」,這也是讓臨終病人經驗他生命中最後而且最重要的成長階段。大家切記:能夠讓末期病人「享受全家人陪伴」的前提要件,就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不接受無謂的治療、讓病人能決定自己的事、讓病人免於現代醫療的折磨與摧殘、讓病人如同正常人般地受到尊重」。我的父母親在往生前,都是預知時至,身上沒有插一根管子,最後都是在兒孫的陪伴下,眼睛看著接引佛像,耳朵聽著佛號聲,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呼吸最後一口氣,含笑捨報往生,我們兄弟心中當然不捨,但是沒有遺憾。坦然面對老病,自在迎接死亡從東、西方各大宗教的觀點來看,我們的內在靈性生命是永恆的,是不會死亡的,但是由於生命的展現是以物質的肉身作為載體,因而有相應的使用年限,這是大自然的機制。因此,我們一期肉體生命的謝幕是自然的,就如同花開、花謝一般;花朵並非因為生病才凋謝的,葉子也不是因為生病才落下的,只是因為一期生命的年限屆滿了,所以就告別生命的舞台而謝幕了。其實,眾生一期生命的「自然死亡」,並非終結,而是休息之後再重新出發,邁向下一期生命的開展。「自然死」不是疾病,而是大自然生命旋律的一個章節,但是現代人幾乎一律將死亡當成「疾病」來處理,而不斷訴諸醫療科技的不當干預,因此造成絕大多數現代人死得毫無尊嚴與品質可言。「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意義,就在於避免醫療的不當干預,維護我們的「死亡尊嚴與品質」。不過,「病人自主權利法」要發揮其最大功能的前提是,社會大眾能夠普遍認知與接受「自然死」;只有「坦然面對老病,自在迎接死亡」,才能跳脫所有醫療干預的框架與桎梏,讓生命圓滿地瀟灑走一回。從宗教靈性觀點而言,今生有好的結束,來生才有好的開始。我誠摯地呼籲衛生福利部以及各大醫學院能夠勇敢地邁出一步,開展對於「自然死」的深入研究,只有真正接納自然死,以及了解如何因應,我們才能夠真正享有生命與死亡的尊嚴與品質。
-
2022-06-22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永久植物人狀態病人之醫療照護決策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90號民事判決簡評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延伸閱讀: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終於,法院必須直面最困難的末期醫療照護決策問題──永久植物人。…日前一起最高法院的判決引發國內醫療法巨擘陳聰富教授出聲評論,認為這是一件「令人悲傷」的判決。這件判決的爭議事實,表面上看來是末期病人家屬簽署DNR後又反悔,並在親人死後窮盡一切司法途徑,對所有醫護人員進行一段長達6年的司法折磨過程。但當我們走進判決書文字所描述的世界,我們看見了一場車禍,將一個年輕人帶進了「永久植物人」(Permanent Vegetative Status, 以下簡稱PVS)的悲慘狀態,也把一整個家庭(爸爸,媽媽,妹妹)帶進盼望─失望─絕望的死蔭幽谷;醫療體系耗費了大量的資源,但只能讓這個PVS病人藉著維生醫療科技(呼吸器,鼻胃管)而處於「非生非死」的存有狀態。據估計,臺灣有2800至4500位PVS病人,他們因為腦傷超過6個月以上而完全失去意識能力,必須倚賴維生系統而在養護機構中生存,一旦發生疾病,什麼是對這些PVS病人最合適的醫療照護?誰來為他們做決定?「死亡」在什麼情況下可能符合永久植物人病人的「最佳利益」呢?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90號民事判決的真實爭點正是關於永久植物人病人的醫療照護決策問題。在這件個案中,年輕的PVS病人乃是一家地區醫院的呼吸照護病房住民,當醫院發現病人似乎有膽結石導致膽管阻塞引發黃疸時,通知天天來探望的家屬(病人之爸爸,媽媽),並詢問是否要轉院予以積極治療,但病人的父親,亦即本件的原告始終沒有正面回應,而病人之母親則明白拒絕轉院。因此這家醫院便依照其規模及設備予以症狀治療,除了點滴給予抗生素治療黃疸之外,發燒就給退燒藥,便秘就給瀉藥及塞劑,但病人並未好轉,而當病人因為病程發展至敗血症最後心跳停止時,醫院因為病人之母親已經簽立DNR,所以並沒有再對病人施予心肺復甦術。豈料,在病人過世後,病人之父親主張,醫院應該積極的將病人轉院治療,且其才是病人之法定監護人,病人母親所簽署的DNR無效,因而開啟了一連串的刑事與民事訴訟。刑事部分不起訴處分確定,而民事部分,審理的臺北地方法院以及臺灣高等法院均認為被告醫院以及醫護同仁對病人所提供之照護,符合醫療常規,病人的父親雖經法院裁定為病人之監護人,但母親卻是記載在病歷上的第一順位聯絡人,因此母親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親屬身份,所簽署的DNR當然有效,故判決醫方勝訴。病人父親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顯而易見的,本件PVS病人父親和母親對整個醫療處置的意見是不一致的。母親知道她兒子植物人狀態是嚴重的,昏迷三年來,連眼睛都沒有睜開過,如果PVS病人根本不可能甦醒,又何必大費周章轉院積極治療他的膽結石呢?如果在機構內的就地治療無效,母親更進一步認為,臨終的CPR只是對兒子的「凌遲」,所以病人母親毫不猶疑的簽了DNR。病人父親似乎並不這麼想,但病人父親也不知道該如何決定,他雖然得到民事法院的裁定,定他為病人之監護人,但他並未向醫院表明,其在病歷上的聯絡人也只是第三順位(第二順位是病人妹妹),他或許對到底什麼才符合兒子的「最佳利益」也不知如何是好吧,這使得他忽視妻子貼在他門上的字條,他沒有接聽醫院打來的電話,雖然他自己先前也簽署過DNR,卻在兒子死後,對12位照護過兒子的醫師及護理師通通提出近乎報復式的醫療糾紛訴訟。最高法院忽視了對於PVS病人的醫療照護決策中,如何在「尊重自主」、「行善」、「不傷害」、以及「正義」的倫理原則下,來審視病人家屬的決定是否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反而循著一條錯誤的法律推理路線:「只有末期病人,家屬才能夠簽署DNR,因此系爭病人是否是末期病人需要有兩位專科醫師認定,事實審法院沒有釐清本案是否有取得專科醫師認定為末期病人,所以事實認定不清,發回更審。」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是個明顯錯誤的判決,首先,並非只有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末期病人,家屬才能簽DNR。在醫療臨床實務上,各式各樣的病人都可能因為病程的進展,或不可預見的意外進入病危狀態而需要CPR,這時如果病人有事前的預立醫療決定指示,醫師當然就可以依照指示而行,但若沒有時,醫療常規都會詢問病人家屬意見,作為補充病人自主的替代決定(substitute decision)。以本件個案為例,病人是不是末期病人並不是重點,重點是,PVS病人根本欠缺對醫療行為的同意能力,因此,當病人有醫療需求時,醫師當然是尋求家屬的同意。真正的爭點是,如果家屬的替代決定違反了病人的「最佳利益」時,醫師是否有一積極的保護義務來阻止家屬的代理權之濫用呢?美國著名的Baby Doe 法案正是要處理當父母的親權濫用,以致影響到其嚴重殘疾新生兒的最佳利益時,國家應得以介入保護該新生兒。因此,本件的真實爭點應該是回到更早的時點去判斷:病人的母親拒絕將病人轉診至大醫院接受更積極的膽結石治療是否不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若是,則病人的父親作為監護人是否也殆於防止其母的代理權濫用?最後,才要問,如果PVS病人有被家屬「遺棄」之虞,醫師有何積極的作為義務來保護PVS病人的健康權及生命權呢?這些才是最高法院應該嚴肅面對的問題,但在本案中,其實相當容易回答。病人的父母都是盡責且關愛的父母,他們幾乎天天探望病人,病人母親並沒有拒絕醫療,只是拒絕轉診,醫院沒有任何理由需要懷疑家屬的意見,病人父親在喪子之痛後,將悲傷與哀痛遷怒於醫療團隊,一連串的濫訴舉動,殊不可採。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真的「令人悲傷」,民國99年的那場車禍奪去了死者「傳記性的生命」,105年的「敗血症」結束了死者「生物性的生命」,但悲劇卻一直延續,從105年起,死者父親提起刑事告訴,被不起訴處分後,又被再議駁回;轉而提起民事訴訟,一審,二審都敗訴,沒想到竟然在最高法院得到一個「發回更審」貌似勝訴判決。本案目前還在更一審中,被告有12位自然人的醫護人員,還有兩家醫院法人,想想這6年訴訟期間,這些醫護人員的身心煎熬,最高法院輕率的發回更審,給予死者父親一個虛幻的勝利期盼,也讓所有臨床醫護同仁無所適從,這真的令人悲傷。
-
2022-06-2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日前拜讀醫界前輩方震中主任所寫「如果沒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否每人死亡前均要接受心肺復甦術?」一文,開頭提及60多歲女性癌末病人,因病情惡化而急救插管,意識呈深度昏迷。主治醫師多次表達不建議積極治療,卻因家屬拒絕簽署不急救同意書(DNR),要求醫師全力救治,導致病人最終接受高達8次的心肺復甦術(CPR)後才離世。這樣的案例令人遺憾,也令人格外心疼病人臨終前的受苦處境,然而類似的情形正在醫療現場持續發生。安寧之母趙可式老師曾在一次訪談中分享一位53歲癌末婦女的故事,這位媽媽先前表達不急救的意願,但當她意識昏迷後,遠在美國的女兒堅持救到底。直到媽媽離世,女兒趕回醫院,目睹媽媽全身插滿數十條管子、滿臉是血還沾染了枕頭的「慘狀」,嚇得跌坐床邊痛哭失聲,一輩子都活在愧疚與悔恨中,永遠無法釋懷。這些令人遺憾的故事正深刻提醒我們:真正的愛,不該是讓疾病痛苦難耐且無法治癒的親人,繼續接受無意義地治療,病榻纏綿拖磨度日,而是當生命自然到了該走的時候,學會放手,讓親人好好離開。然而,放手不是容易的功課,尤其要在醫療現場危急時刻做出重大決定,家屬不僅陷入掙扎,還可能因為意見分歧導致家庭失和。最終,沒有尊嚴又必須承受痛苦的依然是病人。我們不禁要問,有沒有更好的做法能夠解決這些問題?2019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下稱病主法)期望給出更好的答案:讓生死攸關的醫療決策權回歸病人手中,由病人在意識清楚時事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自主決定想要的醫療處置與善終方式。簽署前,本人必須攜帶一位二親等內的家屬,到特定醫院、診所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瞭解各種醫療照護選項的內涵,並透過家庭溝通的過程讓家人理解自己的想法,讓家屬免於做決定的負擔,也讓病人的善終權獲得更周全的保障。事實上,病主法不只期望改善病人無法善終的處境,更希望強化病人在醫療過程中的主體地位,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為何需要這麼做?因為人一旦成為病人,就容易落入柯文哲市長所說的「雙重弱勢」處境,在各種權利關係不對等的互動中失去自主性,成為被代言、被決定的角色。蘇一峰醫師曾以「醫生,請你不要告訴我爸他得了癌症」為題,描述家人隱瞞父親病情的真實故事,這正是病人自主權受侵害的典型案例。為此,病主法明文規範病人擁有最優先的知情、選擇與決定權,家屬等關係人只能基於輔助性質,協助病人知情及表達同意。此外,病主法的預立醫療決定只能由本人簽署,包括家屬在內的任何人都不能推翻或更改,以確保病人自主意願能夠真正被落實。病主法不只著眼於提升病人的主體意識,也同時考慮到醫療人員專業自主權應獲得尊重的情形。近年,醫療現場經常發生病方意見凌駕於醫師專業判斷之上的狀況,誠如方震中主任所說:「醫師對於病人或家屬的要求急救(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幾乎沒有人敢拒絕,醫師都害怕與家屬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醫病之間的緊張關係不言可喻。為此,病主法其實蘊含「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理念。病主法起草人孫效智教授多次為文指出,病主法希望兼顧醫病之間互為主體的平衡與尊重,因此相關規範中其實帶有「雙向不強制」的精神,亦即:醫師認為不恰當的,病人或病方不能要求一定要做;醫師認為該做的,病人或病方仍有權拒絕。這樣的精神從病主法第4條也能看出:病人只能就醫師提供的醫療選項進行選擇,若醫師從客觀證據角度認為不適合者,病人與家屬都不能強迫醫師執行。進一步從尊重醫師專業自主權的角度,呼應方震中主任的主張,醫師應有客觀判斷並依其專業提供病人「適當」處置的空間,即使在急救情形下也不例外。《醫療法》第60條提到急救時寫的是先予「適當之急救」,此急救並未特指一定要做心肺復甦術,由此來看,醫師應有判斷是否給予心肺復甦術(或給予其他合適處置)的權限。不過,由於相關議題涉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與相關法規針對急救義務及其但書的規範,與醫學倫理的急救義務觀點是否相容的問題,影響層面廣泛,建議衛福部應主動召開公聽會或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醫學會共同釐清疑義,尋求解方。病主法自2019年上路至今已滿三年,尚未褪去新生之時的理想樣貌,能否真正改善醫療現場既有的困境,這不僅需要在專業層面藉由各科醫療人員及跨領域專家持續對話、反饋問題,以滾動式完善政策制度,更需要你我在社會層面鼓勵更多人起身力行,成為社群裡帶頭討論生死話題與醫療決策的先鋒者。善終需要準備,需要行動,更需要我們敢於為自己做主、為生命負責的魄力,只因生老病死從來不是別人的事,而是我們每個人終將面對的人生課題。
-
2022-06-19 醫聲.數位健康
2022高齡論壇/高齡心理健康專家解惑 失智、憂鬱、失眠都有解
編按:「2022高齡心理健康照護論壇─銀向樂齡生活的必修課」由國衛院、聯合報健康事業部、元氣網主辦,台灣大學、台灣房屋、桂冠營養研究室、庇卡任意門合辦,邀請20位專家針對高齡生活的精神、心理健康提出實用建議,內容橫跨失智預防、長輩憂鬱症怎麼辦、長者孤獨感因應...等,更多精彩報導敬請期待7月10日《元氣周報》。在高齡化海嘯席捲的今天,「如何打造樂齡友善理想國?」、「樂齡族如何擁有幸福、美好生活?」,備受關注。今由國家衛生研究院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聯合報健康事業部與元氣網共同舉辦的「2022高齡心理健康照護論壇-銀向樂齡生活的必修課」線上直播活動中,國衛院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執行長許志成表示,台灣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根據研究,影響長者主觀幸福感的因素,除了生理健康外,影響程度最大者為心理健康,其次是社會健康、靈性健康。長者自殺率居首位 憂鬱、失智、睡眠皆須重視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名譽教授李明濱指出,長者自殺是全球性的問題,台灣長者自殺死亡率雖有下降,去年仍有超過1千位長者自殺身亡,4千餘長者有自殺行為。而長者自殺是要解除痛苦,並非結束生命,多數痛苦源自失眠、憂鬱、焦慮、憤怒、自卑等,因此高齡族群要快樂,須從家庭、心理、社會各面向,達到生活品質的提升。一旦長者罹患失智症,無論是自身或對家人、照顧者,身心健康與幸福感都會受影響。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黃宗正解釋,失智症又分為阿茲海默症、血管型失智症與路易氏體失智症三大類,症狀除了記憶、認知功能喪失之外,也可能有幻覺、睡眠障礙,甚至憂鬱傾向,相當複雜,若家中長輩出現疑似症狀,宜盡快就醫。事實上,國內高齡人口約六分之一有輕重度不等的憂鬱情況,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副教授主治醫師張家銘指出,有別於年輕人的憂鬱,長者憂鬱症更可能伴隨身體不適,包括口乾、胃口不佳、失眠等;照顧者除了覺察長輩心理狀態、給予陪伴外,也應鼓勵就醫,同時注意自身身心狀態避免照顧者浩劫。研究顯示,台灣失眠人口逐漸增加,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暨睡眠中心主任李信謙說,許多高齡長輩常有失眠問題,而睡眠由大腦所管理、是腦功能的表徵,隨年齡增長,睡眠越淺、越容易受干擾,越是步入高齡者,越應該重視睡眠。人老、心不老 調適心態面對老後生活台北醫學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院長楊政達說,老化可能會影響生理,如動作遲緩、失智、睡眠等問題,而須進一步思考老化對心理、社會、大腦等健康層面的重大影響。至於要如何維持健康,這是非常重要的任務,並從年輕人的角度思考,要如何幫助家中長輩?讓長輩活得更幸福、更快樂。政治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吳治勳說,其實人在老的過程,一定會遇到退化及失去,但「老」對不同人來說,應是因人而異,「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老」,因此,最重的是「心不老」,充滿彈性面對及調整生活,比去學習年輕人的東西更重要,每個人應採用智慧、慈愛,老成最適合自己的樣子,以最美好的方式面對老化。台北市立關渡醫院院長陳亮恭則提醒,孤獨與孤立感可能對身心健康帶來極大傷害。他解釋,孤獨是一種因與社會缺乏連結等因素,個人主觀產生不愉悅內在感受,而社會孤立是指個人真實地斷絕於社會連結與人際關係之外,這兩項常常容易一起被提出討論。經統計,已開發國家社區60歲以上高齡民眾近3成感覺孤單,而在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約6成感覺孤單。成功大學醫學院行為醫學研究所教授郭乃文指出,隨著老化過程,大腦應要成為「抗老腦」,從全生命觀點了解過去是否被約束,應該調整一下,讓生活轉變為一種用腦設計過的生活,並以學習腦逐步成長。台大醫院老年醫學部主任詹鼎正則以自身為例表示,在疫情期間,晚輩可以多打電話或以視訊方式與長輩互動,讓長輩感覺備受關注,身心健康自然就會有所提升。華人本土心理研究基金會顧問林以正認為,人與人的連結是互相影響,有些人是正面想法,讓自己的人生更豐富,有些的想法是比較負面,這樣的連結就會讓人非常疲憊。智慧手機助功 數位足跡預測認知功能至於手機到底對長輩能發揮什麼樣的功能,是好還是壞,國衛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林煜軒指出,以前在醫院進行認知功能檢查時,得到醫院排檢查,時間過久,問題也不符合實際狀況,但現今利用智能化的手機,可以紀錄使用者的數位使用軌跡,就能推測個人的認知行為。此外,生老病死是人一生中都會遇到的事,談到在最後一哩路時到底要怎麼善終呢?台大醫院緩和醫療科主任、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蔡兆勳表示,安寧緩和是提供末期病人身心靈最好的照顧,是一種樂活積極並非等死,也不是浪時間的醫療行為。👇🏻👇🏻👇🏻看論壇精彩回顧👇🏻👇🏻👇🏻打造老後幸福感 樂齡族食、宿都要顧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主任蔡熙文表示,對於樂齡族而言,飲食健康、居住品質與照護系統等,都深深影響其生活品質與幸福感覺。桂冠實業營銷副總經理王振宇認為,台灣家庭結構從過去的核心家庭,轉變成現在以小家庭、單親家庭、空巢家庭居多,因此民眾的備餐習慣也有所調整,特別是疫情時刻,冷凍食品的使用量明顯增加,許多家庭會搭配生鮮食品使用,而飲食對於樂齡族的幸福感可帶來深刻影響,當冷凍食品的營養價值更符合樂齡族健康需求,而味道又非常美味,兒女、照顧者就會更安心,與長輩的關係也會更圓滿、融洽。台灣房屋集團總裁彭培業則以「三本」祝福所有樂齡族群,他認為,樂齡族要幸福,除了本人要健康,也必須要有本事、本錢,本事是指興趣、娛樂,本錢則是財務基礎,當「三本」都充足,生活自然幸福、美好。庇卡任意門行銷總監鄭凱文表示,樂齡族退休後的生活若要幸福、健康,可以多學習、多探險,也可以多探索,在學習的過程當中,退休生活也可以有更多樂趣。
-
2022-06-17 焦點.杏林.診間
名醫與疾病的對話/吃辣就血便竟是大腸癌末期!不菸不酒愛運動卻罹癌,原來是忽視這個重要因子
我長期推動健康促進,不菸、不酒,每天運動,總以為身體很強壯,卻輕忽身體發出警訊,4年前的定期健康檢查,發現罹患大腸癌末期,癌細胞轉移到肝,當下沒有猶豫,面對、接受,歷經手術、化療,現今持續追蹤。血便維持約半年 以為痔瘡「一開始沒有察覺,唯一出現症狀是只要吃辣就會血便,維持約半年,起初以為是痔瘡」,不吃辣就沒事,但過一陣子,吃辣又出現血便,想想不對勁,醫院每年要員工健康檢查,護理師提醒下安排健檢,發現罹患大腸癌末期腫瘤6、7公分,轉移到肝,肝有2、3公分腫瘤,安排手術、化療。治療癌症 別錯過黃金時間「得癌症沒有什麼好怕的!害怕、猶豫會錯過黃金時間」,手術、化療後,定期追蹤,半年後追蹤時發現肝有復發,出現小於1公分的腫瘤,隨即治療,因為復發,所有治療過程再重來一輪。我來自馬來西亞,以前沒有辣椒不能過日子,現在比較節制,減少刺激性食物。長期在社區推動健康營造,在醫院推展員工健康促進,成立員工運動中心,舉辦員工運動會,每天打羽毛球,年輕時是排球校隊,也打籃球。癌症手術後,隔不到一個月恢復運動,即便化療後出現副作用甲溝炎,將手指綁起來繼續打球,長期運動,讓身體累積量能,化療結束後,繼續原定的醫務工作。有遺傳基因 50歲起健檢長期推動健康營造,不抽菸、不應酬、不喝酒,不熬夜,罹患癌症後,我才回想起,父親、大伯都是在70多歲時罹患大腸癌過世,「我在60歲時發現癌症,好像鬧鐘叮叮叮提醒」,建議家族有癌症遺傳基因,50歲起要定期做健康檢查,所有致癌篩檢都要檢查,很多人不願健檢,以為自己好好的就不做健檢,「沒有檢查前都好好的」,健檢最好每個項目都要做。養成運動習慣 增加抗癌力癌症不是想像中那麼恐怖!要與疾病共存,每個人身體都有癌細胞,本來就存在,只是在某些環境下爆發,平時養成運動習慣,生病時,才有體力去跟疾病對抗,要找到適合自己的運動,善用時間運動。我從小學空手道,大學練劍道,太太喜歡太極拳,我也跟著練太極拳,每天一早打羽毛球,但也提醒運動不能過度,讓氣血活絡,不要把元精氣消耗,找到運動的樂趣。癌症的病因都是相同,基因受到刺激改變,像是環境變化空氣汙染、食物等,造成基因突然改變,讓原有潛在基因冒出來,亂長亂生。梁子安小檔案現職:屏東基督教醫院疼痛科、社區醫學部及教學研究部主任、國際外科學會中華民國總會國際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年齡:63歲學歷:美國普林頓大學中醫學研究所博士、高雄醫學大學醫院管理學碩士、高雄醫學院醫學士專長:麻醉、疼痛、針灸專科、安寧專科醫師、中風後頭皮針復健、運動傷害後復健、重症加護治療、社區醫學、健康促進經歷:台灣原住民傳統醫療文化暨健康推動中心主任委員、屏東市健康城市協會常務理事、馬來西亞註冊傳統中醫師、台灣鎮靜麻醉醫學會常務理事等
-
2022-06-1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這是一個每天都在醫院發生的事情,正當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在醫院的某個病房就在上演這樣的情節。故事裡的人通常是已經重病無法挽回的病人,悲傷欲絕的家屬,深陷醫學倫理兩難的醫療團隊。但是大家猜看看這三方面—病人、家屬、醫療團隊—誰才是主角?吳先生77歲6年前診斷出癌症,經過一連串的治療,病情穩定了五年多。很不幸半年前疾病再度復發,而且這次病情反撲又快又猛。所以當醫師跟吳先生說明病情時,吳先生在太太面前跟醫療團隊說,這幾年的治療很辛苦,他不想再這樣子拖下去,他也知道家人捨不得他,所以他會再次嘗試治療看看。可是萬一這一次的療程效果不好,他寧願選擇緩和安寧照顧,讓自己可以好好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因此也完成了選擇不急救(DNR)以及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意願書的簽署。之後吳先生跟他的疾病奮鬥了一段時間,可惜似乎癌症佔了上風。最近半年吳先生幾乎都在住院,近三個月因為疾病的影響,人非常的虛弱也常常意識不清,可是如果醒來就會眼中帶著淚,要求陪伴的家人放手讓他可以離開。吳先生除了整天臥床,也無法自行進食,需要依靠鼻胃管與點滴來給予營養。再一次的感染發生了敗血性休克與呼吸衰竭,吳先生再次被送到加護病房。這一次,吳先生需要緊急的插上氣管內管,用呼吸器來維持他的呼吸。這時候醫療團隊陷入兩難,依照吳先生意識清楚時自行簽署的不急救(DNR)與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意願書,目前吳先生的確到了疾病末期,應該要遵照病人自己的意願,不做氣管插管、氣切,而轉由安寧緩和團隊接手照顧,讓吳先生沒有痛苦的走完生命最後一程。可是太太卻表示雖然他很想遵照先生的意思,但是兩個兒子有不同的意見,小兒子了解爸爸的辛苦,尊重爸爸做的選擇;但是大兒子卻覺得如果在這時候「放棄」維生醫療,就好像是自己殺了爸爸一樣,他希望爸爸可以多活一天是一天,即使身上必須插滿管子,而且吳先生應該也沒有機會再醒過來,他還是堅持醫療團隊必須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吳先生後來也做了氣切,在生命最後的兩個月,身上插滿了管子,為了維持血壓,醫療團隊必須給予充足的水分,但是病人在病情很差的時候身體根本代謝不了這些水分,所以當家屬來探視病人時,問醫療團隊說為什麼病人會腫成這樣,身上有傷口的地方也一直冒出水,醫療團隊也只能很無奈的說,那是為了維持血壓不得不的措施。吳先生終究沒有醒來,奇蹟也沒有出現。他在加護病房一堆維生機器的陪伴下,過世了。醫療團隊在這過程中盡力與家屬溝通,希望可以減少無效的醫療對吳先生產生的痛苦,也猜到了大兒子應該是捨不得父親離世所以無法放手,所以醫療團隊找了社工、心理師,最後會診了我這位身心科醫師。我還記得大兒子一開始還勉強保持禮貌,對我說,他知道我要說什麼,可是他勸我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他說我是精神科醫師,應該理解他對爸爸的感情,他是沒有辦法放手的。他知道爸爸正在受苦,可是他沒有辦法接受自己沒有盡所有的方法,再怎麼樣他都希望爸爸還是有呼吸心跳,即使多一天都好。我記得我問過他,如果是他自己遇到這樣的情境他會怎麼選擇,他回答我說,如果是他自己他會選擇不要急救,他希望沒有痛苦的離世,可是這個是他爸爸,他一定要奮鬥到底。後來他乾脆拒絕我的探訪。病人過世後,我問了醫療團隊這個大兒子在病人過世時有什麼樣的反應,醫療團隊說他來見父親的時候倒是十分鎮定,平靜地幫病人辦理後續的手續。很可惜,我沒有機會再去關心這個大兒子,在父親離世後過得好不好,不曉得會不會在午夜夢迴,對於自己違反父親意願的決定,讓病人在過世前受盡折磨覺得不安。而他告訴我的,如果是他自己遇到生命末期,他會選擇不急救、不要用人工的方式去維持生命,但是對於父親,因為愛,他沒辦法放手。即使最後因為這樣的醫療決策,跟媽媽還有弟弟也鬧翻了,他還是堅持自己的做法。這讓我想到前幾年看到的一齣劇集《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望子成龍成鳳的父母,用自以為是的價值觀與方法,以愛之名,逼迫著孩子,結果反而讓孩子受盡痛苦。我不會懷疑人們對家人的愛,可是如果因著我們的愛,變成「只有我才知道你需要什麼」、「因為我愛你,你要照我的方式來」,會變成很恐怖的事,尤其是生死大事。當有一些急症發生而造成病人生命垂危,家屬對於醫療團隊提出DNR選項陷入困難抉擇的時候,我會提醒家屬,其實醫療團隊會提出來,就是因為醫療團隊判斷,即使經過急救病人可以暫時恢復呼吸、心跳、血壓,但是對於他的生命延續可能沒有太大意義,甚至很大可能會變成昏迷或植物人,醫療團隊才需要提出來討論;如果經過搶救預後會很好,醫療團隊根本不需要跟家屬討論這個議題,直接就會給病人最適切、最好的治療。我們都期待最好的結果,可是萬一結果不如預期,病人變成嚴重失能、植物人、長期昏迷,病人是最受苦的人。很難過地看到陳聰富教授寫的真實法院判例「一則令人悲傷的判決」,這個也是常常讓現場的醫療團隊陷入困難的原因,如果簽署了不急救同意書都還能告醫療團隊,那醫療團隊也只好違背專業與醫療倫理的判斷,做足那些會令病人痛苦的無效醫療。所以不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你的家人也不是你的家人」。尤其是病人,這些加諸在他身上的「治療」,那種感受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希望藉由此文能讓大家多多的反思,有時候我們的愛與好意,如果沒有尊重、了解與智慧,反而會帶來的是痛苦與災難。臺灣目前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是希望可以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但在現實醫療環境中,期望社會大眾、司法體系對這個議題能有更深的反思與共識,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
-
2022-06-09 焦點.元氣新聞
安寧緩和醫療給付對象放寛 末期衰弱老年病人等適用
台中榮總安寧病房的安寧居家照護,讓病人能在家裡受到照顧,不但照護更為方便,還大幅減少因為病情跑醫院急診的時間。該院今天表示,政府6月1日進一步放寬安寧緩和醫療給付對象,讓更多非癌症病人可以得到安寧緩和的醫療照顧。這些對象有末期衰弱老年病人、骨髓增生不良,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的5種臨床條件病人,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家醫科主任朱為民說,一位肝硬化末期病人,因為反覆腹水引發腹膜炎,3年裡急診25次,3年前醫院建議會診安寧緩和共同照護,並銜接後續安寧居家照護,近2年多來未曾再到院急診,讓照顧她的家人不再彼於奔走在家庭和醫院間。這些居家照護包括定期訪視、攜帶手提式超音波機器,在家中進行腹水放液治療,以及照護技術指導和心理諮商等;家屬有任何問題,也可以24小時找到安寧居家護理師,或是安寧病房的值班護理同仁詢問。他說,非癌症末期病人的臨終照護,以及安寧緩和醫療的模式近年來受到全世界的關注,健保署2009年通過了非癌症末期病患也可以接受安寧緩和的健保醫療,6月1日進一步放寬安寧緩和醫療給付對象,讓更多非癌症病人可以得到安寧緩和的醫療照顧。家庭醫學部主任許碧珊說,安寧緩和醫療團隊分析過去10年超過500位非癌症末期病人的照護經驗,發現非癌症末期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比例節節上升,相對於癌症病人而言,非癌症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後,簽屬安寧緩和意願書的比例更高,且非癌症病人在機受安寧緩和醫療之後,病人和家屬對於疾病的認知都有很大幫忙,可見在非癌症末期病人推動安寧緩和醫療是有效益的。該院的安寧團隊也積極與神經內科、腎臟科等相關科別,共同研擬臨床照護路徑,讓更多病人可以受惠。若是有非癌症病人有症狀控制、心理靈性不安,以及善終準備的需求,都可以至台中榮總家庭醫學部安寧緩和療護門診掛號診療。
-
2022-06-0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末期病人DNR 的決定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在最近的一則法院判決 ,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且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是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本案病人於99年6月間因車禍受傷,導致外傷性腦出血及頸椎骨折,進行手術;於同年7月2日因無法脫離呼吸器,接受氣管切開手術住院治療,同年10月4日轉院至林口長庚醫院。出院後復於102年1月25日因腦出血,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於同年3月9日因意識昏迷,無自主呼吸能力,無法脫離呼吸器,轉至秀傳醫院呼吸照護病房接受治療。病人於105年3月24日晚間出現黃疸及發燒症狀,發現膽道阻塞,又於同年4月24日出現高燒不退、血壓降低、心跳不穩、四肢冰冷、五天未排便之症狀,瀕臨死亡;於同年5月1日病情惡化。病人的父親主張,病人並非重症不可治病患,亦未經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者診斷確為末期病人,被告醫院竟違法令病人的父母簽立DNR。病人於同年5月2日下午8時心跳突然停止,被告醫院未進行心肺復甦術等急救措施,並拔除病人之生理監視器及呼吸器,致病人因敗血症而死亡。(以下稱「DNR不急救案」)本案的爭執在於,被告醫院由於病人家屬已經簽署DNR,因此未對病人進行急救措施,是否違法?高等法院認為,病人家屬既然已經簽署DNR,因此被告醫院未進行急救,並無違法之情事。但最高法院認為,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第1項、第2項及第3項規定,病人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且經本人或一位最近親屬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始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本案診斷病人所罹病情之醫師是否具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病人之父母得為其書立DNR之依據何在?高等法院並未說明,因此發回更審。依安寧條例規定,病人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且經本人或一位最近親屬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始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反面言之,如病人未經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或病人或其親屬未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醫院或醫師即有急救的義務。此項解釋,與醫學倫理上無效醫療的概念,相互抵觸。依據醫學倫理上的「不傷害原則」,及避免醫療資源浪費的「正義原則」,急救如屬無效醫療時,再為急救,不僅對病人無益,甚至有害,因此醫師並無進行無效急救的倫理上義務。在邏輯上,如果急救對於病人已經無效,亦即縱使進行急救,病人仍然會發生死亡的結果,則醫師不進行急救,與病人死亡之間,即無因果關係。因為醫師進行急救或不進行急救,均將發生病人死亡的結果。此項醫學倫理上的規範與邏輯推論,不應因安寧條例的規定而被破壞。申言之,安寧條例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必須具備一定要件,是屬於「違法性」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病人非屬末期病人或無意願書或同意書時,醫師不為急救的「不作為」,違反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行為。然而,法律上的侵權責任,除被告的行為具有「違法性」外,不法行為與損害之間還必須具有「因果關係」,賠償責任才會成立。違法性與因果關係是二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醫師的違法行為與病人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因果關係時,醫師仍然無須負責。因此,如果醫師依據其專業判斷,急救對於救治病人已無實益,醫師因此不進行急救,由於不急救與死亡之間欠缺因果關係,他對於病人的死亡無須負責。從而,醫師不為急救是否符合安寧條例的規定,其區別在於:在符合法律規定時,醫師不為急救為合法行為;反之,在不符合法律規定時,醫師不為急救為違法行為,但如果醫師能舉證證明,病人的病情已經處於縱使進行急救,仍然會依其原有病程導致死亡,也就是不急救與病人死亡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時,仍然可以免責。在前述的「DNR不急救案」,病人親屬已經簽署同意書,但事後反悔起訴請求醫師賠償。最高法院要求醫院舉證有「二位專科醫師」,且「病人確為末期病人」。因此醫院必須負責證明現場負責醫師是「與診斷病人所罹患傷病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醫師」,及病歷關於病情的記載,足以判斷病人為末期病人,提供法院認定之。
-
2022-06-06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如果沒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否每人死亡前均要接受心肺復甦術?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60多歲女性在七年前診斷為肺腺癌接受化療及標靶治療。在四年前肺腺癌轉移到腦膜,在兩年前轉移到脊椎。這一次入院治療後,因病情惡化而急救插管轉入加護病房。主治醫師多次說明,病人的病情已是末期,意識呈深度昏迷,不建議做積極的治療,建議家屬接受安寧照顧及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Not-Resuscitate,DNR)。但家屬拒絕簽署DNR,要求一定要全力救治。由於病人家屬不願意簽署DNR,醫師被迫進行急救,結果病人接受了8次的心肺復甦術後才過世。大多數醫師及病人家屬都認為如果病人心跳停止,除非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簽署DNR,不然就要接受心肺復甦術。又有人提出醫療法60條:「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因而認定心肺復甦術(急救)是心跳停止時的必要的救治措施。但事實上心肺復甦術並非對所有心跳停止之人都有起死回生之功效,心肺復甦術有其醫學上使用的對象及不應使用的對象。換言之,心肺復甦術是病人心跳停止時處置的一個選項,而不是對每位心跳停止病人都要進行的處置。因此在歐美各國都建議不應完全由病人來選擇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醫生也有權決定是不是應該給予心肺復甦術。甚至在英國,情況緊急時如醫師不在場,授權資深的護理師來判斷是不是需要做心肺復甦術。歐美各國的醫學倫理專家也都認為,如果心肺復甦術的處置是一個無效的醫療,是不應該給予的。我國在民國89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DNR的法律地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應有病人本人或家屬簽署DNR。如以法律條文字面上的解釋,在醫療處置過程中沒有醫師判斷是否應給予心肺復甦術的權限。醫師對於病人或家屬的要求急救(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幾乎沒有人敢拒絕,醫師都害怕與家屬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常見的情境如:獨居老人或病人與親人長久失聯,病人在意識清醒前若沒有簽DNR,等到病人意識不清且病況危急時,醫療人員均須費盡心力尋找可能簽署DNR的家屬來簽DNR。如果最後沒有辦法依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來簽署DNR,病人雖為末期疾病,醫師必須給予心肺復甦術。醫師被要求「依法行醫」反而違反了醫學倫理的原則,給予了無效的醫療。不但對病人無益反而可能有傷害(心肺復甦術可能造成病人的肋骨斷裂等傷害),另外也浪費了寶貴的醫療資源。根據臺大醫院院史記載,高天成院長於民國53年7月27日起意識不清依靠呼吸器維生。8月13日上午10時,臺大醫院高級主管與高院長家族開會,決定停止使用呼吸器。上午11時拿開呼吸器,高院長於下午1時7分逝世。在58年前,沒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沒有法律規範如何可以撤除呼吸器。我們的前輩老師就依照大家心中的共識準則(醫學倫理),進行了十分痛心但正當的撤除呼吸器行動。在民國89年訂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前,我們也會在與病人或家屬的良好溝通後,在病人心跳停止時不給予心肺復甦術。各種的醫療法律訂定幫助我們遵循醫學倫理,但法律訂定無法面面俱到,「依法行醫」反而造成了違反醫學倫理的結果。給予醫師在醫療處置過程中判斷是否應給予心肺復甦術的權限,並不會犧牲病人權益,因為醫師一定是在有充足證據的情境下,才敢不給病人心肺復甦術。無效甚至有害的心肺復甦術不屬於醫療法第60條之「適當急救」,不給予這些治療才是符合醫學倫理準則的行醫。
-
2022-06-03 新聞.杏林.診間
我的經驗/被醫師宣告只剩一周的生命!面對肺癌末期 這樣做我撐過來了
去年過完年,一直咳不停,咳到無法入睡,即使入睡也會喘不過氣,在附近診所看診,吃了很多藥,卻沒改善。轉至醫院就醫,接受X光、電腦斷層掃描、支氣管鏡、核磁共振及骨骼掃描等檢查,醫師診斷為「肺癌第四期」,左肺較嚴重,有淋巴轉移,頸椎和髖關節有些癌細胞,沒有基因突變,但我的心涼了一半,因沒基因突變,不就是少了標靶藥物治療嗎?醫師說用化療,開了化療藥讓我回家吃,藥吃下去,完全沒有反應,照樣咳和喘。第一次化療 花了八小時回診後,醫師幫我換藥,並登記住院化療,卻遇到北部疫情爆發,大醫院病床管控,遲等不到病床,可是我已喘到無法走路,請兒子帶我去急診,兒子用輪椅推我進急診室,待了兩天,才等到病床,照X光、抽血後,做第一次化療,有轉移部分一併用化療處理,花了八個小時做完。一周後再照X光,醫師看了整個肺部都是白茫茫的X片後跟老公說,我還剩一周的生命,幫我安排住進加護病房要插管,但醫師說:「插管並沒有要繼續治療,只是維持生命。」因此,既然插管不治療,我決定就不要插管,於是我帶著氧氣罩住安寧病房,等生命終了時。但沒迎來死亡,三周後我做了第二次化療,一周後出院,接著都是一個月做一次化療,每做完一次,我又多活了一個月,做完六次化療,醫師改用另一種化療藥,清明連假後,做第十次化療。能吃盡量吃 保持好體力其實從確診以來,我的心情都很平靜,事情碰到了就要勇敢面對,積極接受治療,配合醫師節奏,心情和體力都很重要,趁還吃得下時就吃,盡量吃原型食物,不增加身體負擔。化療沒什麼副作用,只有做完那周,人非常疲倦,所以我都休息一周再出院,尤其是第四次和第五次化療時,做完非常累,好像把所有力氣都用完,不知道能否撐過去,當時真的很灰心,還好撐過來了,感謝醫學進步和健保、醫師的治療。不過,我覺得在身體健康時,買防癌險和醫療險很重要,治癌雖有健保給付,但有些須自費且不便宜,尤其愈到後面,要自費部分多,要有充足經濟做後盾,才能撐得久。專業觀點/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 揪出早期肺癌【諮詢/振興醫院胸腔內科主治醫師曾敬閔 整理/記者黃妙雲】肺癌沒有痛覺神經,早期症狀並不明顯,如果出現咳嗽、痰多、咳血、胸痛、氣喘、聲音沙啞、體重減輕等病徵時,才被診斷發現多已是晚期肺癌。「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LDCT)是當前最有效篩檢早期肺癌的診斷利器,可以篩檢出1公分以下的腫瘤,有助於早期發現1A期別肺癌的診斷,經適當的治療,有治癒的機會,五年存活率高達八成。建議40歲以上的抽菸者、有肺病家族史的人,可以固定每二、三年自費做此項檢查,早期診斷,及早治療。胸部X光檢查是常見最方便的篩檢方法,但只能看到2公分以上的腫瘤,診斷率八成,往往腫瘤發生轉移現象,多屬於第3、4期的晚期肺癌,預後不佳。第4期患者治療後,五年存活率不到二成。第4期肺癌治療,已無法開刀,則會採取化療、放療、標靶治療或免疫療法。若是基因突變,就不能進行標靶治療。一般化療需做四至六次以上,存活期至少一年以上,化療療程結束後,應每三個月再進行全身的追蹤檢查。
-
2022-05-20 癌症.癌友加油站
生命故事/謝謝您,我很好 抗癌之路因您而勇敢
抗癌路上,總有人在您身邊默默支持、鼓勵,陪您走過最艱辛、低潮的時光。無論是家人、好友、醫療團隊、寵物或是信仰,有沒有一個人事物,讓您在抗癌路上變得更勇敢與堅強?全台最大癌症粉絲團「那些癌症教會我的事」與「財團法人滄洲文教基金會」聯手舉辦抗癌故事徵文活動,透過社群力量,凝聚正能量的迴響,傳散至各個角落,降低癌症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鼓勵無畏癌症,樂觀面對人生逆境。抗癌鬥士生命故事陳惠玉我也曾經不勇敢!在14年前的一場大病(乳癌),當下的心情是非常的低落、徬徨無助的,心裡想「是否我就這樣,人生從彩色變成黑白」,無數的為什麼。反覆思索,終於我鼓起了勇氣,堅強的去面對。立刻返回宜蘭家鄉,開始了一連串的治療。化療時出現了掉髮、嘔吐服、牙齦出血、骨頭刺痛。關關難過、關關過,經歷過六次的化療,28天的電療…。雖然這是條艱辛難走的抗癌之路,但慶幸我勇敢的走出來了。因為自己走過、痛過,所以我以同理心,感同身受,我加入了癌資中心志工服務。在面對病友的當下,適時的給與關懷與勉勵支持!曾經有病友說「好痛喔!」,我便拍拍他的肩膀,握住他的手,說道「我能體會你的苦楚,我心疼你的痛,但我無法替你痛,只能給你精神上的支持與鼓勵,最終還是要靠你自己,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是不是?」幾次的陪伴與關懷鼓勵之下,見你有了起色,有好轉了,好為他感到高興!抗癌14年多,最讓我感動、感謝的是家人,我的先生、兒子、媳婦及宜蘭的爸媽及兄弟姐妹們的一路相伴、細心照顧、關懷陪伴。感恩在我志工服務時麗光主任的疼惜與信任;感恩帶我入志工行列的壁蓮師姐;感恩歷任的院長及腫瘤科的黃部長醫師、胡子仁醫師對我的支持與勉勵。我也感謝許禮安醫師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持與照顧(我也曾多次上了許醫師的安寧課程、在邊做邊學習、收獲良多)要感謝的人,非常非常多。感恩在我生命中出現的所有貴人;感恩一切所擁有的;感恩有您!謝謝您們!願珍惜當下、活在當下~何星瑩抗癌的路上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了!我最感謝的是我的老公,在檢查出來得知是惡行腫瘤的時候,他哭的比我還要傷心,每天都無法入眠。我開始治療時,不論工作多忙他都一定撥出時間陪我去醫院檢查、回診、拿藥。化療不舒服時,也幾乎包辦了家裡全部的家事,連不拿手的下廚料理,都因為希望我能吃的有營養趕快康復,只要我說想吃他就上網學試著做!治療完成時,我說等康復後很想要去學潛水,從前溺過水很怕水的他,也鼓起勇氣答應陪我一起挑戰!距離罹癌到現在已經快過了3年了,雖然偶爾還是會害怕沮喪,但是知道有人能陪伴著自己,就會覺得多了一份力量變得勇敢!希望癌友們都能找到讓自己繼續健康的力量,一起加油!王思唯抗癌的道路上,人生步伐已停止,我願陪著您原地踏步,永遠望向遠方帶著希望,期許再有限的時間裡能夠快樂的生活!曾經這句話是我在照顧膽管癌家父時,我心中一直存在的信念,讓家父可以在我們的陪伴下樂觀抗癌!雖然後來天不從人願,在努力跟膽管癌奮鬥五年後,於2018年上天堂享福了!這五年過程中家父的感受跟痛苦,我都很希望能了解,但痛不在己身無法明白。直到2019年11月我發病,膽管癌三期,跟家父一樣的癌。但我比較幸運可以動刀,經過13小時手術,切掉2/3肝臟,膽囊,淋巴,血管,在拉小腸接膽管,血管瘤裝支架。住院39天,後來化療12次追縱三個月後復發,轉移腹膜變四期,到現在剛好兩年,化療32次了,繼續跟膽管癌奮鬥中!我終於知道家父當時的感受跟痛苦了,也相信家父有家人陪伴是快樂的!各位癌友,後援家屬,人生無常,不能長壽也要享壽哦!要樂觀快樂的面對,好吃好睡不痛我就每天都很快樂,每天感謝陪伴在您身邊的親朋好友。讓我們不會覺得孤軍奮鬥。偶爾會難過,會流淚,會怨天尤人,但有時換個角度想,也許是因為我比較勇敢吧。大家都要加油,再有限的生命裡,活出無限的精彩!謝董“要記得回來給我們看”,這一句話,支持著我度過20天加護病房,熬過兩次敗血症、肺坍塌、肺積水及打到上限的升壓劑,最終在元宵節前平安出院。這是我術前最後一次到175診注射室報到,護理師們給的鼓勵,打完術前最後一針抗過敏針劑,啟程前往改變我人生的道路,成為抗癌一族。罹患大腸直腸癌前,為了圓夢,考上學士後護理學系,期待自己成為一名護理師,想像著自己在執業時情景,思考著未來要踏入哪個科別?無奈期中考後開始嚴重腸阻塞,許多不舒服不得不先放下課業,開始抽絲剝繭尋找病因,一年內肚子已經開了六次刀,遇上手術失誤造成神經受損,失去行走的能力,努力復健跟吃止痛藥,又對藥物過敏需要打針,種種的治療還是無法根治,怎樣也沒想到會是”癌症”。從醫院出院後,不知道該怎麼對注射室的護理師們說住院原因,只因為怕自己不夠勇敢,更怕自己會淚崩,終究要面對,勇敢說出「我確診是大腸直腸癌,腫瘤有兩處,需要趕快開刀處理」。語畢後,淚水不聽使喚地滑落,在注射室看到許多抗癌的鬥士們,還有自己二姑也是腸癌過世,這一路有多艱辛,這一路有多少關卡,歷歷在目,我真的有辦法面對嗎?過了數日,組長拿了加油牌子,邀請幾位護理師學姊一同入鏡,參加活動鼓勵我面對未來的治療,謝謝有這群溫暖的學姐們,給予足夠的勇氣和信心去面對。如今我如願回到了學校,重啟邁向護理師的道路,從開學至今,護理師們仍舊擔心忙於課業會忘記照顧身體,常常叮嚀著要多休息,不要太認真,字字句句都是充滿的關心及擔心。抗癌路上快一年了,卻在例行的檢查中出現異狀,擔心不已思緒佈滿腦中,一句「最辛苦的階段都熬過去了,接下來沒問題的」,即使報告尚未出來,這句話有如定心丸般的鎮住慌亂的心。感謝這175診護理師們的鼓勵,教會我將來要如何擔任一名有溫度的護理師,感謝一路上陪伴我的家人及朋友們,沒有足夠的支持力量,也沒有如今勇敢的自己,努力抗癌就是為了完成自己的夢想,即使現在遇到小瓶頸,在大家的鼓勵中會更勇敢面對及度過,相信我一定可以成為一名護理師。李誌文回想當初受病痛折磨時,那可惡的癌細胞吞噬我的驅體,我痛得無法在講台上課。想輕易放棄自己,但因為愛的結晶,使我沒有逃避藉口。既然了解過度消耗青春的因,當然身體會提出抗議的果,所以我一定要和癌症取得平衡點,尋找和平相處之道。我重新思考生活重心,辭去工作,充實有趣的課程和休閒;養成規律的作息,清晨早起做養生氣功,晚上絕不超過九點睡覺;覺得不舒服時,一定好好休息;爬山吸收芬多精,聽泉沐浴負離子,享受青春陽光般的活力;欣賞紓壓音樂,喝杯鮮泡的花草茶,讓身心保持最佳狀態。電影「天使約定」裡面的一句拉丁諺語:「醫師診斷,大自然治療。」罹患血癌的孫女搬至森林與外公居住,沒有電視,只有羊奶和自然發酵的麵包,用的是柴火,整天伴隨的是新鮮的空氣和大自然,還有一群可愛的動物。在外公悉心照料下,孫女癌細胞消失無蹤,但再回到文明世界時,壓力和競爭讓她疾病復發。因為感受愛,使我有面對死亡的勇氣;因為付出愛,使我從孩子的眼眸看見希望之光。於是那張牙舞爪的惡魔,懼怕光明的天使,成天躲在角落。我的心中充滿陽光!李文怡醫生:你預計二月份要排檢查喔,現在三個月再來一次複診就好。我:蛤,不是一個月看一次喔?醫:沒事幹嘛一個月看一次?我:阿就習慣每個月來看你一下,太久沒看到,我會太想念你啊。醫生翻了一個白眼我:謝謝你幫助我,這一路下來,我真心覺得你是一個很細心 而且為 病人考量的醫師。醫:沒有阿,大家應該都說我是嘴賤又機車的醫生。診間護理師噗哧笑了出來。我:覺得病友團體很重要,所以我想當你乳癌病人的病友支持團體,我可以從病友及護理師角度給予衛教跟心理支持,另外,等我的學生在外科病房實習時,說不定也可以安排他們協助或設計病人術後恢復運動,你覺得怎樣?醫:好啊,那我病人要手術就call你。我:好啊,我認真的耶。醫:我也認真的阿,這個星期五就有一個要開刀了。我就真的去當病友團體了說,她看到我手術後三個月恢復的樣子後,真的比較不擔心,我也給了一些運動的建議跟術後恢復注意的事情,順便討論壓力衣到底要買幾件,跟他們聊天的過程中,我覺得很開心。在復健時候,大概是我要脫光上身坦誠相見,也或許是老師很好聊天,所以我在復健的時候,就會把發生的事情機哩瓜啦講個不停。復健老師:可是這樣去看病人會多花時間耶。我:在罹癌治療的這段時間,我覺得我很幸運。因為我有很多朋友願意陪伴我,給我實質和心裡的支持及幫助,也有很棒的醫療團隊,包含很多科的醫師、診間裡和病房的護理師們、還有復健師。又有一個可以依照治療時間彈性調整工時的工作,以及能夠體諒我生病的工作團隊及長官,我真的很感恩。所以,我現在現在比較好了,就覺得可以幫忙病友一下,反正時間可以控制,不差那一下子。復健老師:這樣會有福報,你就繼續做,就有更多的福報回到你的身上。我:因為我很感恩,感謝上帝幫我安排這麼多貴人幫我,你也是我的貴人!前陣子和病友見面,他跟我說,我會陷在憂鬱的漩渦中出不來,為什麼妳看起來這麼樂觀?我們常為了未來而憂慮,但是其實未來又還沒發生。如果現在的我們一直擔心未來,而讓現在的自己一直陷在憂慮中無法出來,那未來的我怎麼會變好?不如我們專注當下,只要今天有比昨天好就好,這樣未來的我們,一定會比現在更好。馬太福音 6:34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曾嘉隨身上住著兩個癌,淋巴、乳癌,因此固定時間須回去醫院回診。這個月剛好回診時間都碰在同一個月份,所以跑醫院的次數就變多了。淋巴癌住的時間較長,約莫7年,每三個月只需抽完血就等著看報告,由於保養得宜,每次看報告時就像會老朋友一樣和主治醫生話家常,也感謝他長期守護我的健康。乳癌則每半年需做一長串的檢查,這次又輪到大檢查了,首先要禁食八小時再抽血、X光檢查.....。一大早到抽血站時,遞上抽血單,護理師叫:「○○○」又問道:「妳叫什麼名子?」我回答:「妳不是剛剛在叫我?」護理師笑笑的說:「我們的例行公事都要這樣問。」接著又問:「抽血單要不要還你?因上面有寫一些筆記。」瞄著抽血單上紅筆紀錄今天的檢查流程:8:30-9:00抽血、X光,地點婦幼大樓一樓。9:00-10:00報到 乳房攝影,地點…。榮總很大,不同的檢查分佈在不同的地點。原來老公事先已經規劃好檢查的路線並記錄在這張抽血單上。老公不是會甜言蜜語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有他的細心面,如:每次回診單都記錄在他的行事曆裡,時間到了再提醒我,安排抽血的時間陪我到榮總,到不同地點去檢查,因我總記不起來榮總的前棟、後棟、第幾診療室。下午看診回來,如常的跟我要下次的回診單以便紀錄,才發現自己竟然忘了繳費、取藥。真是懊惱不已,而他默默的拿著車鑰匙,再往榮總出發,這一來一回又得花費1-2小時。感謝老公,細心陪伴,在每個大病的來襲都堅定的陪我度過,總是告訴我,只要你不放棄自己,我一定會陪你走過。於是在生病期間陪著我,在每天的破曉時刻,跑完十公里的慢跑,汗水濕透了衣服、叫醒了太陽,也趕走了病毒。親愛的老公,謝謝你總是默默承擔,將我從死亡邊緣救起的壓力,往後希望我們能健健康康,邁向精彩的第三人生。張秀芳這輩子從沒想過會跟醫師有密切聯繫,從第一次踏進乳房外科診間,想說也許只是良性纖維瘤,所以單槍匹馬應戰,當乳癌確診報告出來後,開啟醫病合作關係。我的治療過程不輕鬆,局切後以標靶藥物治療,再以放療趕盡殺絕,想不到還在治療中又復發,只好再以全切來斬草除根。在面對詭譎多變的病情,謝謝主治醫師的照顧,只要有任何異常狀況,就會跟我討論治療方向。治療過程的焦慮感是無可避免的壓力,幸好主治醫師允許我四處遊玩,讓我的抗癌之路精采萬分。即將邁入第四年,我依然生龍活虎趴趴走,這輩子最難的功課,幸好有林醫師的照顧,謝謝你,我很好,未來繼續並肩作戰。💡看更多抗癌故事請關注「那些癌症教會我的事-Cancer」
-
2022-05-11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台中59歲男性確診死亡 今年以來第2位
台中市防疫記者會今指出,目前有11位中重症確診者持續追蹤治療,其中有4人插管、10人住加護病房。另外,也有一名59歲的大腸癌患者8日在醫院過世,他是台中市今年以來第2位確診死亡者。衛生局副局長邱惠慈指出,這名大腸癌患者因3日要入住安寧病房而進行PCR採檢,並在4日確診,但8日即因大腸癌併多處轉移而在醫院過世。台中市今年首位確診死亡者是60多歲某長照機構女住民,患有思覺失調,打過2劑疫苗,2日出現咳嗽、流鼻水等症狀,PCR採檢確診,3日血氧低,給予氧氣後狀況未改善,緊急送台中醫院,晚間搶救無效死亡,診斷原因為敗血性休克、呼吸衰竭,和疑似肺炎。
-
2022-05-05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新增67例中症、6例重症 20多歲男腦傷「中轉重症」亡
本土疫情今日單日破三萬例,中重症個案增加73例,其中有67例中症個案,6例為重症個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6例重症個案有3例死亡,其中有一名20多歲男性,為之前中症惡化重症,轉為死亡的案例。羅一鈞指出,該名男子有腦傷合併神經系統疾病,因在照護場有其他確診者因此確診,經採檢染疫。因長期氣切使用呼吸器,有肺炎合併呼吸衰竭確診新冠感染,目前沒打過任一劑疫苗。另有三位個案為50歲至70多歲個案,都有癌症轉移病史,合併中風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呼吸衰竭等,現安寧治療、不插管、不使用呼吸器。還有一位80多歲女性,因神經系統疾病,有新冠病毒,也有檢驗出肺炎鏈球菌感染引起肺炎,主要死因是細菌性肺炎合併呼吸衰竭,驗出同時有新冠病毒感染,多重感染導致染疫重症死亡。
-
2022-05-04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中重症+77創新高 20多歲女亡 指揮中心:網路所傳個案
疫情海嘯來襲,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中重症患者也急速增加。今天新增77例中重症個案,創這波疫情以來新高,另有五例死亡個案,其中一例為日前公布重症的20多歲女性,因新冠肺炎、敗血性休克併多器官衰竭死亡。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今天新增77例中重症中,中症新增72人,累計329人,占0.22%、重症新增五人,另有一名日前中症轉重症死亡的80多歲個案,累計48人,占0.03%。一名網友在論壇發文表示,自己一名很好的女生朋友,年僅24歲,到4月25日都有互相聊天,但卻突然在5月3日接到她離世的訊息,原因是「確診重症引起併發症」。指揮中心證實,該名個案即為今天公布的五例死亡個案之一,也是日前公布的重症個案。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該名個案無慢性病,曾接種三劑BNT疫苗,4月26日開始發燒腹瀉,當天使用家用快篩陽性,赴醫院急診PCR採檢陽性,採居家照護。但29日腹瀉未改善,119送急診,發現血壓不穩為敗血症,插管急救,使用瑞德西韋、免疫調節劑、類固醇等藥物治療,5月1日出現心室顫動執行急救無效過世,死因為新冠肺炎、敗血性休克併多器官衰竭。不過羅一鈞表示,後來血液培養認為沒有細菌感染現象。其餘四例死亡個案分別為90多歲男性、80多歲女性、70多歲女性、70多歲女性,皆屬重度感染個案,本身有慢性疾病。其中一名80多歲女性為中症轉重症死亡,使用氧氣面罩、未插管也未使用呼吸器。羅一鈞表示,這些長者多為安寧照護個案,因此未多做太多急救。另外,新增72例中症個案,未接種疫苗者共25例、接種一劑這8例、兩劑者11例、三劑者28例。
-
2022-05-02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今增3例新冠死亡個案 未滿一歲女童重症搶救中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重症、死亡個案也隨之增加。國內今天新增21例中重症個案,包括中症14人、重症7人,含三例死亡。其中一名未滿一歲女童重症,出現呼吸窘迫症狀,插管並使用呼吸器,正於加護病房搶救中。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目前中症個案累計240人,占0.22%、重症35人,占0.03%。另新增四人解隔,累計68人。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三例死亡個案分別為八十多歲、九十多歲女性以及七十多歲男性。九十多歲女性本身有糖尿病、慢性腎病史,曾接種一劑疫苗,血診後在家昏迷,未插管、未使用呼吸器,死因為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八十多歲女性有糖尿病、癌症病史,為安寧照護病患,曾接種兩劑疫苗。確診後應家屬要求採居家照護,病逝於家中,死因為新冠肺炎和癌症。七十多歲男性本身有心肌梗塞、慢性腎病、癌症病史,未接種疫苗。確診後送醫住加護病房,使用氧氣面罩,未插管、未使用呼吸器,死因為新冠肺炎併呼吸衰竭及敗血性休克。四名重症病患分別為未滿一歲女童、20多歲女性以及80多歲、90多歲男性;除未滿一歲女童和90多歲男性為接種疫苗外,其餘皆接種三劑疫苗。對於這名幼童僅兩天病情就快速惡化,羅一鈞表示,該名幼童發燒到診所就醫時,診所未問到相關接觸史,加上年紀小不適合快篩,所以建議先回家觀察。病情變化快速主要是年紀小,因此之前就醫分流有特別提到,小於一歲發燒或高燒染疫要收治到醫院,因年紀小的孩子因免疫系統不夠成熟,病情變化會比較快速。羅一鈞表示,20多歲個案今年約有2萬例,中重度以上有12例,約萬分之五、六左右,比例低。他表示,染疫本來就不能掉以輕心,這名個案合併比較嚴重的上吐下瀉和腹痛以及明顯脫水,因此居家照護民眾要注意水分補充,如果症狀變化都要與遠距居家醫療聯繫,儘早評估。而這名個案打過三劑疫苗,懷疑合併其他細菌感染才會這麼嚴重。其中未滿一歲女童,本身有神經系統疾病史,4月26日高燒攝氏39度於診所就醫後返家,28日出現呼吸困難症狀送醫急診,才採檢陽性確診。因呼吸窘迫緊急插管,送加護病房救治,有使用呼吸器及瑞德西韋治療。20多歲女性則無慢性病史,曾接種三劑疫苗,4月26日開始發燒、腹瀉至醫院採檢確診。在家居家照護期間因腹痛持續且上吐下瀉症狀加劇,29日再次前往醫院就診,發現血壓偏低、腎功能異常,隔天出現呼吸窘迫症狀,緊急插管住加護病房救治,有使用瑞德西韋、呼吸器治療。其餘兩名重症個案,皆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史,兩人皆出現呼吸窘迫」症狀,於加護病房使用呼吸器、瑞德西韋等治療。另外,今天新增14例中症個案,年齡介於60多歲至90多歲,未接種疫苗者兩人、接種一劑三人、接種兩劑一人、接種三劑八人。
-
2022-04-2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本土+8822例、新北破3千! 境外101例、死亡增2人
國內新增8923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8822例本土個案及101例境外移入,有84例為航班落地採檢陽性,確診個案中新增2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今天本土個案比昨天6千多例成長較多一點。有2例死亡個案,一個是境外移入個案、一個是本土案例。昨天境外入境檢驗16個班,共篩1003人,有89人陽性,陽性率8.88%。陳時中說,近來檢驗的相對比例又高起來,也是自東南亞入境相對多一點,今天上午共篩39人無陽性個案。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之8,822例本土病例,為4,268例男性、4,551例女性、3例調查中,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歲以上,發病日介於今(2022)年4月1日至4月26日,其中包含4,138例為無症狀感染。個案分布為新北市(3,241例),台北市(1,892例),桃園市(1,452例),基隆市(476例),台中市(356例),高雄市(268例),花蓮縣(237例),台南市(179例),宜蘭縣(135例),新竹縣(110例),彰化縣(98例),新竹市(82例),屏東縣(63例),雲林縣(62例),苗栗縣(53例),南投縣(35例),嘉義縣(24例),台東縣(23例),嘉義市及澎湖縣(各12例),金門縣(10例),連江縣(2例)。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指揮中心指出,今日新增2例死亡個案(案30381、案35335),分別為70多歲及50多歲本國籍男性,皆已接種2劑COVID-19疫苗。案30381為本土病例,4月13日進行接觸者採檢,於今年4月14日確診,具癌症病史,屬重度感染個案,採安寧治療,未住加護病房,於4月20日死亡。案35335為境外移入病例,具慢性病史,於今年4月16日自美國入境,落地採檢陰性後返宅居家檢疫。4月17日因出現咳嗽、流鼻水、嘔吐、頭痛等症狀就醫採檢後,個案要求自動離院返家,於4月18日確診,4月19日於住家經家人發現昏迷送醫,急救無效死亡。指揮中心說,今日新增境外移入個案為58例男性、43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60多歲,分別自越南(12例),西班牙及印尼(各2例),澳大利亞、印度及菲律賓(各1例)移入,另82例調查中。入境日介於今年3月31日至4月26日。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8,244,479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8,166,125例排除),其中76,938例確診,分別為10,618例境外移入,66,266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3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2020年起累計858例COVID-19死亡病例,其中843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415例,台北市322例,基隆市30例,桃園市28例,彰化縣15例,新竹縣13例,台中市5例,苗栗縣及花蓮縣各3例,宜蘭縣2例,新竹市、南投縣、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台東縣各1例;另15例為境外移入。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
2022-04-25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返國探病奔喪14天內PCR、快篩9次 他嘆:鼻孔快戳爛
台灣民眾黨彰化縣黨部大村鄉主任賴俊豪4月中返國探視病重父親,到父親過世2周內,為了進安寧病房、一共做了5次PCR、4次快篩,賴俊豪說,幾乎每天都戳鼻孔下,鼻內都被血塊塞住,他覺得很奇怪,為何要這麼頻繁的做檢驗,快篩劑民眾都搶不到了,難道是中央沒訂定明確規則,才會造成這樣的醫療資源浪費?「鼻孔都戳爛了」賴俊豪說,4月初因有要事到新加坡處理,12日回國前兩天就依規定在新加坡自費做了PCR才能登機回台,沒想到一下飛機就被要求再做一次PCR,並當場發了5支快篩劑給他、告知規定的快篩日期,依規定要求他居家檢疫期間也要依規定日期自行快篩,當時他認為,依規定做既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保護別人。返台隔天13日要進安寧病房探視時,醫院要他再做一次PCR陰性才能進醫院,賴俊豪說,當下他向醫護表示「昨天才在機場做過,而且是陰性」,但衛生局表示「依中央規定就是要做」,他只好花了3050自費又做了1次PCR。後來賴俊豪的父親病重過世,他居檢請假到殯儀館,又被要求做PCR,所以總計回台12天做了4次PCR跟4次快篩,加上在新加坡做的PCR,2周內共做了9次篩檢,而且他也已打了三劑新冠肺炎疫苗。賴俊豪認為,他每次做的快篩跟PCR也都是陰性,又沒有與確診者有足跡重疊,質疑是否太浪費醫療資源?別人都搶不到快篩劑了,自己怎麼幾乎天天都在戳鼻孔?而且在居檢期間他即使已向衛生局請假奔喪,賴俊豪還是不斷收到警告「已離開居檢地點,違反居檢規定」簡訊,更讓派出所員警不斷打電話追他著跑,還有一次明明在家裡,也因防疫中心資訊錯誤,導致員警還要到他家來確認人在不在,訊息的不同步,浪費不少社會資源。台灣民眾黨彰化縣黨部彰化區主任王孝裕說,返國民眾依規定進行PCR或快篩的日期如何搭配?中央應訂定明確的規則,訊息聯繫也應同步,民眾才能有所依循,否則類似的返國探病、奔喪民眾,若幾乎天天都在「戳鼻孔」,不僅增加醫療資源與醫護人員的負擔,也讓民眾無所適從,且依俊豪在新加坡篩檢經驗,新加坡不管快篩或PCR都比台灣便宜很多,接下來進入疫情大爆發時期,中央更應該有一個收費準則,讓大家安心抗疫。彰化衛生局表示,此個案屬於居隔期間外出探病、奔喪的特殊個案,行程包含出入醫院和殯儀館等地較一般居隔民眾複雜,都是依照中央規定執行快篩或PCR檢驗。
-
2022-04-25 養生.人生智慧
親耳聽母親說「你要幫助我解脫」!畢柳鶯醫師:我們母女做成了斷食善終的約定
行醫超過四十年的畢柳鶯醫師,親耳聽母親說:當我不值得活了,你要幫助我解脫。母親家族有小腦萎縮症病史,這是一種小腦退化的遺傳性疾病,目前尚無有效治療藥物。二○二○年冬天,畢柳鶯帶著行李,從台中自宅前往一小時車程的台北娘家,赴一個最遙遠的生死之約。六十五歲的她,展開行醫以來最奇幻的一趟旅程──陪伴八十三歲的母親斷食,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這是母親教導她的最後一堂生死課。▌自主善終的抉擇母親在發病之初就囑咐,她若情況很糟,要幫助她解脫,這事情我牢記在心,家人也都知道。我的長子也是醫師,阿嬤談到此話題,總是哄阿嬤:「我們會幫你的,這你不用擔心啦!」母親幾次向我轉述,我心裡知道沒有這麼單純,只能順勢安慰母親。二○一九年母親的病況快速惡化,更頻繁的談起希望能夠早日解脫的心願。她從安樂死議題的討論中,知道在台灣「醫師協助死亡」是違法的,因此傅達仁先生必須遠渡重洋到瑞士,才能合法的從醫師手中拿到藥物,一口一口喝下,結束自己痛苦的生命。母親表達不要我們用違法的方式幫她解脫,但是苦惱於有什麼方式可以無痛苦的離開人世呢?早在二○一四年我讀了中村仁一醫師著作的《大往生:最新進的醫療技術無法帶給你最幸福的終點》,在這本書裡,我首次看見「斷食往生」這個名詞,有如在暗黑的隧道中看見了光。但我並未立刻告知母親此事。中村醫師在中型醫院退休後轉往老人養護中心擔任專職醫師,在這樣的單位有許多「老衰死」的案例。他從一些跡象判斷老人已經接近臨終時,會通知家屬來送最後一程。剛開始幾乎所有家屬,甚至是養護中心的同事都會提議:「那趕快送醫院吧!」他覺得很震驚:「這是什麼情況?」他的意思是:「送醫院做什麼呢?將死之人,不就是讓他安詳的走就好嗎?到醫院去做任何措施,都是增加病人的痛苦、延長死亡的過程而已。難道大家忘了,我也是醫師,我懂得如何照顧臨終病人。」有些家屬說:「那至少打個點滴吧!」他會倒一杯點滴請家屬喝,體驗點滴不過是加了一點葡萄糖的水。病人的全身器官已經失去功能,打了點滴,只是讓病人全身浮腫不舒服罷了!強迫臨終的病人進食,由於消化吸收功能也衰退了,只會造成腹脹、嘔吐等更大的痛苦。病人不是因為沒有吃而死,是因為快要死了,吸收不了,所以才不吃的啊!經過反覆的解釋與實際操作,機構員工和家屬終於接受了中村醫師「什麼都不做,在養護中自然死亡」的作法。事實證明這種方式,臨終病人可以面目安詳、毫無痛苦的離開。若送到醫院,免不了進行一些無效的醫療,甚至被施與心肺復甦術,他稱這種受罪的死法叫做「醫療死」!一般人常有病人臨終多日未進食,是「餓死」的誤解。中村醫師花了不少篇幅來說明「自然死」的過程與人體的反應。自然死的實際狀況就是「飢餓」和「脫水」,一般來說,只要聽到「飢餓」和「脫水」,就覺得情況很悲慘,因為首先想到的就是明明肚子很餓,卻沒有東西吃,或明明喉嚨很渴,卻沒有水喝,就像在沙漠裡迷路或漂流在大海上一樣,光是想像就覺得很痛苦。但其實將死之際的「飢餓」和「脫水」,狀況並不相同,因為生命之火已經快要消失,在這種情況下,根本一點也不會餓,也不會渴。「飢餓」時,腦內會分泌嗎啡物質,讓人充滿愉悅,也會有滿滿的幸福感。「脫水」時,會因為血液變濃稠的緣故,讓人意識指數降低,陷入朦朧的狀態。強制人工營養法,來自醫護人員必須盡所有努力讓病人活著的使命感,以及家屬不能讓病患餓死,不能見死不救的罪惡感。而在這些觀念背後,隱藏了無法正視「死亡」這件事的態度。中村醫師偏愛「自然死」而非「醫療死」。在他的生前意願書提到,不叫救護車、不插管、不用呼吸器等事項,因為擔心得到失智症而補充一點:雖然不易掌握準確的時機,最好趁自己完全癡呆之前,採取山折哲雄先生所提倡的「斷食往生法」。他自行整理出「斷五穀七天,斷十穀七天,吃木食(水果)七天,斷水分七天」的具體作法,其基本精神應該就是漸進式減少食物和水分的攝取,一個月左右就能無痛苦的往生。中村醫師也提到美國在一九九○年和二○○五年分別有南希.克魯桑(Nancy Cruzan)和泰莉.夏佛(Terri Schiavo)兩位植物人,在家屬向法院提出申請獲准停止管灌餵食而往生的案例,兩位都是在停止灌食後兩週內死亡。這讓我想起一九九○年我一位老師九十六歲,因為行動不便,每日只能待在房間裡,覺得生存沒有意義,因而在家中絕食離世的往事。老師是一位睿智而獨立的人,九十歲的時候,都還能夠自己搭車在台灣各地旅行,探望兒女子孫和學生。可以理解,失去自由的他何以作此抉擇。但是聽到消息之初,還是非常不捨,覺得他被活活餓死,真是可憐。如今心中才感到釋然,原來他做了智慧的選擇,而斷食往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悲慘,絕對比在醫院「醫療死」好太多了。二○一九年母親提起生命已無意義,痛苦難當,隨時可以離開。但苦於不知如何才能好死?我拿《大往生》一書請她閱讀。其實在那之前我已經多次輕描淡寫提到只要不進食,幾週內就會衰弱而亡。譬如傅達仁安樂死新聞沸沸揚揚的時期,我曾說過他只要停止進食,就會往生了。我大阿姨已經快要一百歲,十幾年來一個人關在房間裡,電話中常常說日子很苦,佛陀怎麼還不來接她?我也跟母親提到阿姨只要不吃東西,就能解脫。但是,畢竟不是直系血親,不好提出這樣的建議。猜想阿姨也未必能接受這種方法。母親讀完《大往生》,表情凝重的找我談話。她表示決定用斷食方式結束生命,時間就訂在次年的生日之後。我當時覺得太快,勸解她是否可以再延後一些。她說:「我這一生責任已了,沒有虧欠人,也沒有遺憾。現在不會做裁縫,只會吃飯、上廁所,凡事都要麻煩人,形同廢物。我活夠了,早點走,一定很快樂,沒有這裡痛那裡痛,也不用麻煩人家。」看來母親想得很透徹,意志堅決。我答應她,我會全程陪伴,也會請教安寧照護專家,讓她平穩的離開。母親聽了如釋重負,鬆了一大口氣,露出欣慰的笑容,說她這下都沒煩惱了,可以開心倒數著過日子。我才驚覺,原來「如何離開?兒女是否放手讓她離開?」困擾著她已久。這是第一次,我體會到身為醫師,對母親有重大的意義。接著我開始在網路、在書店尋找有關斷食往生的資訊,比較多的資料是探討自然死、安樂死、老衰死、平穩死,真正明確描述停止進食(禁食、絕食、斷食)得善終詳細過程的只找到海倫.聶爾玲(Helen Nearing)的《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Loving and Leaving the Good Life)。海倫的先生史考特(Scout Nearing, 1883-1983)曾經是美國大學教授,是一位自由主義與自然主義的思想家與行動家,晚年夫妻倆人放棄紐約的繁華生活,搬到佛蒙特州偏遠的鄉下,建造小規模的農家式住宅,過著自給自足的田園生活。他對死亡的看法也符合自然主義。一九六三年(史考特八十歲)他在遺書寫下這些願望:第一、當我病危時,我希望能順其自然地死亡。(1)我希望能待在家裡—而不住在醫院裡。(2)我不希望有醫師在場,他們既不懂得生命,又不懂得死亡。(3)如有可能,我希望自己死在屋外的曠野上。(4)在臨死前,我希望禁食,盡可能地不吃任何食物,也不喝任何飲料。第二、我希望能清醒地體驗死亡的過程,因此,不要用任何止痛劑或麻醉劑。第三、我希望能盡快地、悄悄地死去,所以:(1)不用注射點滴和強心劑,不需輸血、食物和氧氣。(2)在場的人不用悲傷和遺憾,他們需要保持鎮靜,表示理解和喜悅,平靜地共同體驗死亡的過程。(3)神祕現象的具體化亦是一個廣泛的經驗領域。我在活著的時候能充分地發揮自己的力量,當我去世的時候,亦能滿懷希望。死亡既是一種過渡(transition)又是一種覺醒,他體現了生命過程的不同方面。史考特的禁食死亡過程,海倫做了以下詳細的描述:史考特在一百歲生日的前一個多月,與一群朋友圍桌吃飯時說:「我想我不能再吃飯了。」自那以後,他再也沒有吃過固體食物,他有意識地選擇了離去的時間與方式,通過禁食的途徑來擺脫自己的軀體。禁食而死並不是一種暴力的自殺行為,它只是漸漸的消耗能量,平靜地、自覺自願地離開人世間的一種方法。無論在物質方面,還是在精神方面,都做好了離開世間的準備。我默許了史考特所採取的這一死亡方法。整整一個月,我只是在史考特要求喝果汁的時候,才給他一點蘋果汁、橘子汁、香蕉汁和葡萄汁。有的時候,他說:「我只想喝點水。」史考特沒有生什麼病,他的神智依然很清醒,他的身軀得到徹底的解放,只是他軀體內的生命力在逐漸的削弱。最後一個多星期,史考特只靠水在維持自己的生命,但他的軀體已經乾枯、萎縮,他隨時都可以安息長眠了。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早晨,我坐在史考特的身旁,輕輕地督促他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我輕聲的對史考特說:「親愛的,您不用再留戀了,讓自己的身體隨著波浪向前飄去吧!您已經盡力度過了一個美好的人生,開始您的新生活,獲得新的陽光,我的愛將永遠跟隨著您。這裡的一切都將安然無恙。」史考特的呼吸越來越微弱,越來越微弱,他漸漸的擺脫了自己的身軀,獲得了自由,就像樹上一片枯葉,隨風飄走了。「一切都好」(all....right),史考特輕微的鬆了一口氣,似乎在證明了萬物的正常運轉後才放心的離去。就這樣一個有形的人最終進入了一個無形的世界中。中村醫師以科學和理性的角度描寫了自然死亡的無痛與安詳,海倫以智性和感性的筆觸描繪禁食而亡的平靜與自然。我在閱讀的過程中,體驗到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不再是令人恐懼、悲傷的,甚至可以欣然的去迎接,因為那是一個奔向自由的過程。就這樣,我們母女做成了斷食善終的約定!※ 本文摘自《斷食善終——送母遠行,學習面對死亡的生命課題》。《斷食善終——送母遠行,學習面對死亡的生命課題》作者:畢柳鶯 出版社:麥田出版日期:2022/03/31
-
2022-04-23 該看哪科.泌尿腎臟
勃起功能障礙影響房事,傳宗接代拉警報!中醫:陽痿早洩調理分5大類型,多吃這些食物助改善
男歡女愛的最高境界,就是雙方都能達到高潮,但如果小弟弟無法順利進入且持久度不足,就相當煞風景了!許多男性往往為了重振雄風,又礙於男人的面子難以啟齒,而選擇民間偏方或胡亂服用壯陽藥酒或藥物等,到頭來還可能傷身;中醫在治療陽痿早洩,認為應該找出病因對症下藥,才能有效達到治本的效果。勃起功能障礙不僅影響「房事」 連傳宗接代也拉警報根據1項跨國研究統計顯示,40至70歲的男性,約有一半人數有不舉的困擾,多數沒有及早就醫改善,不但影響婚姻生活和家庭美滿,甚至傳宗接代也成了問題。楊永榮中醫師曾收治1名30歲的張先生,結婚5年,太太還未生育,近年來因為事業不如意壓力大,加上操勞過渡,近2年來每遇行房時,總是心有餘而力不從心,剛開始還能進得去,而小弟弟很快就微軟不堅硬,平時食慾不佳,每天覺得頭暈目眩,身心疲憊,記憶力差,容易作夢,常自覺腰酸腹脹,經常腹瀉。進一步診脈後發現脈象沈細無力,診斷為思慮傷脾、心脾兩虛型陽萎,適合調補心脾,滋腎興陽,以加味歸脾湯加巴戟天、淫羊藿、仙茅,配服蛤蚧三鞭丸,開處方調理30天後。經過1個月後複診,頭暈心悸、腹瀉、食慾不佳獲得改善,陽萎症狀也改善很多,再調理2個月後已恢復正常性生活,不久之後太太就順利懷孕。陽痿早洩成因多 中醫調理分5大類型陽痿早洩常令男人感到自卑、工作生活中缺乏自信,而陽痿發生的成因包括抽菸、飲酒過量、熬夜、缺乏運動、手淫過度、營養失調、性荷爾蒙不足、亂服成藥與壯陽藥物以及糖尿病等;而中醫理論認為造成陽痿的原因主要來自於情緒壓力、煩惱過度而磨損心脾,導致陰虛火旺及肝氣鬱結、氣虛無力引起。楊永榮強調,中醫治療陽痿對症治療可細分5大類型:1.命門火衰型:男性生殖器萎軟不硬且不舉,精水清冷稀少,臉色蒼白,精神委靡,腰膝酸軟,四肢冰冷無力,容易滑精早洩,夜間頻尿,頭昏耳孔鳴,整日感覺無精打採,畏寒怕冷,整天嗜睡。舌淡苔白,脈象沈細無力。治療需溫腎扶陽,採用壯陽起萎丸治療。2.思慮傷脾型:人若用腦過多操煩過度,不僅會影響食慾,日久還會傷腎氣,小弟弟雖可勃起,但萎軟不堅硬,精神易疲勞,夜晚睡不安寧。舌淡脈沈細,需要補益心脾。治療以歸脾湯加巴戢天、淫羊藿、蛇床子、仙茅、葫蘆巴 、沙苑蒺藜等藥治之。3.肝氣鬱結型:肝氣鬱結會引起性冷感或小弟弟舉而不堅,經常心情鬱卒,煩躁易怒,怒氣傷肝,胸悶不適,食慾減退。舌淡苔白,脈弦細。治療以加味柴胡疏肝湯配服五十味起陽丹治療。4.陰精虧損型:少年遺精夢洩沒有好好治療,造成陰精虧損引起小弟弟不舉,或有時舉而不堅,經常出現頭暈耳鳴,失眠盜汗,腰膝酸軟,時常精液自遺,排便不正常,有時乾燥便秘,小便混濁泔黃。舌紅少苔,脈細數。以龍牡固腎湯治療。5.濕熱下注型:多數是曾因腎臟發炎、膀胱炎、尿道炎服用很多藥物,引起小弟弟萎軟不舉,性冷感沒有性慾,陰囊潮濕脹痛,有時會有異味奇癢難受,尿道口不斷有白色分泌物流出,有時兼有精液流出,小便黃赤,下肢酸軟無力。舌紅苔膩,脈弦滑。宜清熱利濕養精益腎,以瀉肝固腎湯治療。中醫搭配調整飲食與生活作息 改善不舉多管齊下楊永榮提醒,陽痿經中藥調理後能獲得改善,但患者平日仍應避免熬夜或作息不正常,少菸酒,多運動,此外,飲食少油膩,應限制咖啡、甜食、乳製品,多食用優質蛋白質,以及牡蠣、蛋、瘦肉等含鋅食物。另外,有研究指出,藍莓、草莓、黑莓、黑醋栗、櫻桃、葡萄、蘋果等富含類黃酮(flavanoids)和花青素,猶如天然的威而剛,也有助改善不舉的困擾。
-
2022-04-23 新冠肺炎.預防自保
降低染疫風險 6縣市醫院、住宿長照機構暫停探視
COVID-19疫情延燒,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台北、新北、基隆、桃園、高雄、花蓮等6縣市醫療院所及住宿式長照機構即日起暫停探病及探視,但訂有例外規定。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延燒全台多縣市,今天新增3766例本土病例,再創台灣疫情以來新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為降低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染疫風險,即日起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等6縣市將暫停探視及探病,但訂有例外規定。陳時中表示,醫院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可例外探病。陳時中說,至於其餘縣市醫院則維持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天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例外方面,陳時中指出,包括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或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才可例外開放探病。陳時中說,其餘縣市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將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才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陳時中強調,儘管有部分縣市可以探病或探視,訪客都應打滿3劑疫苗滿14天,不符規定者須出具當天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指揮中心也呼籲相關機構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並鼓勵探病者打滿3劑COVID-19疫苗並下載使用「台灣社交距離APP」。
-
2022-04-17 養生.人生智慧
安葬之地自己做主,體貼子孫生前交代怎安葬!5種環保葬方式,回歸大自然環抱
罹癌的小陳在安寧病房進出長達半年多,看清自己時日不多,他在臨終前選擇樹葬,妻子小玲非常尊重這決定,但小陳父母卻無法接受,認為樹葬沒立碑、不像塔位有「家」能永留存……,面對這類安葬的問題,應該如何選擇呢?《橘世代理財攻略小組》特別整理常見的安葬方式,帶你一次了解眉角,提前規畫讓子女不操心!體貼子孫 生前交代怎安葬生死關懷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郭慧娟分享上述真實故事,並點出「這是目前台灣社會對環保葬最大的迷思」,對多數老一輩來說,抱持著「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要接受各類環保葬的安置,心態上轉變著實不易。死亡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課題,臨終前若能夠清楚交代安葬方式,對後代子孫不啻是一種體貼,也不需為安葬方式吵翻天。知名導演李安的父親李昇,生前交代死後希望骨灰能撒至海中,完成遙望大陸故鄉,守護台南的心願,想念父親時,李安會到海邊走走緬懷。事實上,目前台灣除了傳統的土葬、火葬入塔,隨著時代改變,民眾對多元環保葬的接受度也愈來愈高。墓地有限 納骨塔也難維護殯葬業者郭憲鴻(小冬瓜)也道出長年觀察,「多數長輩具強烈的傳承及祭祀文化保留意識,年輕世代卻不然,因此重點在於『世代間的深度溝通』,以及思考祭祀文化的本質為何?」他分析,這並無標準答案,僅有適不適合,畢竟每個家族擁有其信仰、價值觀等考量。不過,從政策面觀察,隨著環境改變以及高齡化社會來臨,郭憲鴻表示,冰櫃、禮堂數量有限,蓋新殯儀館、火葬場時民眾抗議聲浪不斷,跨縣市火葬案例屢見不鮮。郭慧娟分析,台灣地狹人稠,早期到處是墓地,嚴重影響土地利用,加上地價漸昂貴,從傳統的土葬改為火葬進塔,當時大家也無法接受,但現在火化率九成以上,漸漸地連納骨塔都難維護,常是納骨塔滿了或年久失修,還得花錢進行塔位管理。而建築物壽命大約50年,因此也是推廣環保葬的原因。根據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指出,自104年至110年2月,台北市多元環保葬累計人數達2萬4千人,相較過去92年至103年間累積人數7587人,成長幅度超過3倍,顯見推動環保葬政策逐漸獲得民眾認同,願意選擇回歸自然,但火化進塔仍是主流,環保自然葬接受度則以都會區最高。友善環境 5種環保葬方式據內政部定義,環保自然葬指的是對環境更友善的安葬方式,「當人死亡後,將遺骸火化成骨灰,骨灰經再研磨處理後,於政府劃定之區域內進行樹葬或骨灰拋撒,之後不做永久的設施、不入塔、不立碑、不設墳,不記亡者姓名。」事實上,環保葬又分為花葬、樹葬、海葬、植存、灑葬。‧花葬和樹葬:將骨灰埋入公墓內的穴中,於上種植花苗或樹苗,差別在於生長出來的是樹或是花。‧海葬:將火化的骨灰經再研磨處理後,盛裝於可分解棉紙袋內,置於安息盒中,於追思會後出海,將安息盒拋撒入海,是最環保且節省土地資源的殯葬方式。‧植存:遺體火化後,骨灰研磨再處理,裝入無毒易分解環保容器,如種植般,於專區內挖洞埋藏覆蓋,並不作任何記號或立碑,數月後自然融入大地,土地可循環使用。‧灑葬:灑葬是在公墓內,將處理後的骨灰拋撒,讓骨灰歸為土地的一部分,永續循環於世上。郭慧娟表示,環保自然葬不影響慎終追遠,安葬後變成花樹養分,化為春泥更護花,骨灰回歸大自然,想緬懷可在家中設立牌位,追思紀念靈魂與精神,同樣達到效果。雙北免費 回歸大自然環抱內政部官網指出,目前公立納骨塔位單價約5~10萬元,私立納骨塔位單價由數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不等,為鼓勵民眾採環保葬,目前雙北的環保葬免費,其他縣市費用上千元至萬元不等。北市殯葬管理處指出,往生前可提前申請環保葬,填好申請書可預選安葬園區,但區內位置則無法挑選;家屬亦可火化當天前往園區報到、選區選位。為鼓勵環保葬,只要設籍北市火葬費可減免。管理流程會視園區是否滿位,滿位就封區,安置半年後依骨灰溶解程度、翻土後,重新使用。郭憲鴻強調,環保葬與火葬最大的差別是燒成骨灰後的安置方式,其他則都相同,同樣有冰櫃需求、可舉行告別式等流程。環保葬最終目的在解決「土地跟殯葬設施使用不足」的問題。安葬方式隨著時代流動轉移,郭憲鴻認為,環保葬不會完全取代火化靈骨塔,但逐漸淘汰是必然,傳統殯葬業的轉型儼然成為下一個課題,未來10年、20年環保葬非常可能變成主流。
-
2022-04-14 名人.謝向堯
謝向堯/到底該急救或放手?人生最後一哩路如何決定
如果已經可以預知自己的命運將不長久,你將如何決定你的人生?在連續劇的場景,病人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家屬拜託醫師「無論如何救到底」、或是「不要讓她太痛苦,讓她好走」是常見的橋段。如何選擇是對病人最好的?取決於家屬的想法、也跟家家戶戶的現實狀態有關;甚至不能免俗的,家人之間的恩怨情仇、財產分配等因素,也可能會左右患者的命運。『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前幾年制定,以病人自主為宗旨的法律;也是亞洲第一部相關法律。對於病人而言,最大的好處是在意識清楚時,能夠預先決定自己的未來。誰都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突然飛來橫禍,陷入昏迷狀況,需要被插氣管內管或急救?甚至需要漫長的維生醫療系統卻無生活品質可言?對醫療團隊而言,有別於以往聽照顧者的話(通常是家屬)決定對患者急救或是放手,當患者依本法簽署了意願書後,便能以患者的意願為優先;此外也不必像連續劇一樣,刻意隱瞞病人病情,而是要在適當的時機、用適當的方法告知病人病情。總而言之,此法案保障病人對自己的病況有知情權與決策權。這套法案或許在許多國民與專家眼裡,尚稱不上圓滿,但我覺得它已經相當程度能夠保障個人和醫療團隊的決策不受他人干擾。於是我除了參加安寧緩和條例的訓練課程之外,也在數年前參加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訓練,取得種子教師資格。對我而言,能保障一些人的受醫權,就像是作功德;於是我甘之如飴。會與高先生結緣,全仰賴一位本科教授的牽線。高先生約五十來歲,任職於科技業,因為漸進式步態不穩、全身顫抖而來求醫。乍看臨床表現,會誤以為是帕金森氏症候群。最後高先生被診斷為多發性系統性萎縮症(Multiple system atrophy;MSA)。這類疾病的臨床表現,初期有點類似民眾印象裡的帕金森氏症候群,但隨之而來的症狀更多樣化,病程惡化又太快,日後會出現大小便控制不佳、姿態性低血壓等等自律神經失調情況。有些患者只需兩三年就會退化到不良於行、需人照顧;最後通常因為反覆嗆到而感染、或是器官衰竭而走向死亡。高先生在得知這個診斷,據說十分沮喪,畢竟他還有大好人生,且女兒們剛讀大學,仍需他挑起家庭重擔。他的情況比起我曾照顧過的患者更嚴重,發病短短一年餘就出現言語障礙、吞嚥困難、眼震,且已臥床;但他沒家族病史,可能跟個人體質或基因異常有關。國內外對於此類嚴重疾病不乏許多臨床試驗。起初在高先生要求下,教授介紹他到其他醫學中心參加新藥的臨床試驗,可惜效果仍不佳。高先生看遍數家醫院後,最終還是回到本院來就醫。高太太是教育界出身,夫婦兩人都是高學歷。她在高先生病情日益加重後便辦理退休,負責照顧全家人。他們主動打聽有關於病人自主權利法的事宜,據說也瀏覽過相關衛教影片。因為他們詢問如何預立醫囑,所以教授才情商我出馬。我每次到加護病房去開安寧緩和家庭會議,面對的多是家屬,討論意識不清患者之命運。病主法的對象卻不同,會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的,都是相對健康、清醒且能表達自主意識的人。我們會分析所有主角日後可能面臨的各種假設狀況,並請他們審慎考慮屆時該如何處理,以便提前預立醫療決定(AD)。這趟是我們團隊的新嘗試。以往病主法的諮商都是在特別門診進行,事先預約時段、有完整討論與思考環境。但高先生的情況不同,如果我沒趁著他這次因肺炎住院期間完成他的心願,而是等他出院後再專程安排到病主法諮詢門診,應該是難上加難、甚至可能沒機會了。病主法中提到的五種臨床條件為:1. 末期病人,例如各種已經到處轉移的癌症;2. 不可逆的昏迷;3. 永久植物人狀態;4. 極重度失智;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不可逆疾病或情況:目前已經公告十一種疾病,其中八種是神經科相關疾病。當簽署醫療決定的意願人不幸符合前述幾種條件時,才能依病主法來執行他本人簽署之意願。像高先生這樣,已經罹患特定疾病後才提出諮詢的,我是第一次遇上;特別是他罹患的是多發性系統性萎縮症,已經是病主法第五類條文中,政府公告的罕見與不可逆疾病。換言之,我這回將幫他做的醫療諮商,不是「萬一你以後遭遇這五類情況,你想要怎麼辦?」而是「你已經是第五類疾病了,你勢必會遇到這些情況,打算怎麼辦?」他做的決定,將直接影響他現在與未來的生活品質。我去探視前,社工與安寧共照師早已探訪過患者及家屬,安排前置作業,包括讓家屬看了衛教影片、說明病主法精神。相信家屬已經調適心情,願意尊重意願人的想法。只是當我去到病榻,看到高先生肢體不定時出現陣發性痙孿,且勉強抬起手腳時因為神經系統退化而抖得厲害,還是不免覺得心酸。我先向高先生自我介紹,以及確認今天來探視他的目的是「為了做醫療諮商」。他含著眼淚,發音非常含糊的詢問我:「這個病,沒有藥物可以醫了喔?」我鎮定的點點頭說:「是的,很遺憾,目前沒有藥物能治癒;相信前面求診過的教授也這樣對你說。」抓住浮木,是一種本能。雖然已經知道他是第五類臨床疾病,我還是得照本宣科,從第一類疾病起,依序詢問他對每一種治療的決定。假如罹患這類疾病時,要不要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廣義而言,就是平常急救裡的心臟按摩、插管、電擊、或血液透析等等;以及是否願意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營養?如靠鼻胃管灌食、或注射點滴等。當然每種選項裡,患者願不願意接受也都有四種程度的差別。患者可以選擇「無論甚麼時候都不接受該種治療」、「當已經治療一段時間後(期限可以自訂)卻看不出成效時,就不要再繼續接受該項治療」、或「當自己變成意識不清時,交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以及「無論如何都要接受上述治療(就是救到底)」。因為每個人的病情、家裡狀況、對「痛苦」的解讀都不同,所以對於疾病的想法與餘生的期待也可能會有很大差異。在醫師、諮商團隊詳細說明後,患者可以選擇全部由自己決定、或是將其中某些項目交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而最後諮商完畢後,院方會將患者的預立醫療決定(AD)(記錄患者意願的表格)傳到健保局去。只要患者清醒,日後仍可改變心意,修改其中內容。高先生看來非常敏感而脆弱,我在說明時十分小心,怕他崩潰。他在我敘述每種維持生命治療的選項時,都很堅決表示「無論甚麼時候都不接受該種治療」。看來他早已全盤想過。而在討論人工營養及流體營養選項時,他原本也是很篤定的表示「無論甚麼時候都不接受該種治療(包括不插鼻胃管)」。但站在他身旁,貌似堅強的高太太此時突然問了一句:「如果他到時候昏迷了、或無法進食了,卻沒插鼻胃管,一定會有飢餓感吧?」這問題很難回答周全。我只好說:「如妳所見,他這個病會造成吞嚥困難,如果他口咽部虛弱到無法進食時,的確會有飢餓感。但是大多數患者進展到那時候,身體代謝機能會下降,其實也不需要那麼多營養了。」其實我稍微講得圓融,試圖不讓高太太覺得愧疚。插鼻胃管這件事在華人社會裡,一直是個心理障礙。有少部分家屬會認同「插鼻胃管的人很可憐」,但絕大多數家屬會有「如果不讓患者插鼻胃管,形同放任他活活餓死」的內疚。直至今日,我仍然覺得要安撫每位家屬對這件事泰然觀之,何其不易。高先生原本堅持的意念,似乎也在高太太這聲質疑裡有了動搖。他看看我,又勉力轉頭看看高太太的表情,最後對我表示,將「插鼻胃管」選項勾選為「當我意識不清或無法自行表達意願時,由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所以原本他堅持所有項目都自己作主,變成要請高太太當醫療委任代理人;只有當可能須斟酌使用鼻胃管的情況時,才交給高太太作主。我想,他是怕高太太不捨吧!身為專業人員,我不能干涉或誘導意願人的決定。無論他是出於尊重、或怕太太覺得遺憾才轉變態度,我都照實記載他的意願。真正諮詢的時間並沒有太長,其實高先生多有了定論。他只是無法接受現況,又期待能夠讓自己生活品質更好一些。在高太太與兩位女兒的全程陪同下,我們完成了高先生的ACP和AD。在我宣佈所有內容無誤後,高太太突然掩面痛哭;然後全家人相擁著哭成一團。我和社工、安寧共照護理師、宗教師及病房護理師等人就靜靜站在一旁,讓他們宣洩情緒。釋放感情很難,但揹著重病往前走,心裡更苦。如果家庭成員之間藉由這次醫療諮商,都認同讓高先生照他的意願走,那就是一種幸福。我告訴他,雖然目前沒有藥物能根治此病,仍然可以嘗試改善現有症狀。例如他口水很多、四肢會陣發性痙孿、失眠、手抖等,都有相應的藥物可以稍微緩解。也許是因為當天的氛圍所致,家人們稍後也提出要求,希望一併在這天做ACP 與AD。高太太及女兒們的決定,都是「當罹患病主法所列舉之五大類疾病裡的任一類時,拒絕接受所有維生醫療系統、及人工營養或流體營養治療」。我並不意外,這幾乎是我聽過絕大多數民眾在作AD時的考量。但沒有甚麼回答是絕對正確或一成不變的;只要人清醒,隨時都可以修改意願。至於高先生是否應該轉去安寧病房,其實依安寧緩和醫師的判斷,高先生是符合入住條件的。只是他目前神經學相關症狀太多,我也怕安寧醫師應付不來,故向高先生提議繼續調整幾天藥物後再轉過去。人生走到最後,總是會有許多症狀,且帶著不適與不甘。醫者有時候能做的真的有限。在最後一段路,我能努力的無非是把路鋪平,讓他走得舒坦些。這是我的志業與期盼。後記:高先生治好肺炎後,先回家去調理。但聽說沒多久他的呼吸更費力,也更常嗆到;家人看了還是於心不忍,將他送至本院安寧病房。在我幫他做AD後不到兩個月,聽說他就在家人陪伴下,逐漸昏迷,沒插鼻胃管的情況下圓滿的離開人世。
-
2022-04-13 醫聲.癌症防治
攤開癌症帳單/64歲確診肺癌第一期,開刀5年沒再復發:「不是每個人像我一樣幸運」
5年前,我64歲,確診肺癌第一期,因為有家族遺傳史,診斷不到一個月,就安排開刀。民國79年冬天,母親出現呼吸道症狀,晚上坐著才能睡覺,但一開始只被當成感冒,還去打「肝精」, 希望把症狀壓下去。隔年春天,因為一直沒有好,母親去醫院照X光,才發現整個肺都是黑的,送大醫院確診肺癌3A期,醫師說即使治療也只剩不到1年的時間,最後選擇安寧治療,3個月後她就離開了。 長年在職場工作,雖然我知道健檢重要,但仍等到民國106年2月才自費做了全身健檢。當時肺部電腦斷層發現,左上肺有3.3公分「肺磨玻璃影(GGO)」,也叫做密度輕度增高的雲霧狀淡薄影,樣子像磨砂玻璃一樣。後續在胸腔內科接受左上肺穿刺,確定為惡性腫瘤。確診後轉到胸腔外科,預備開刀並進行術前檢查,確認腫瘤有無轉移到骨頭或腦部。我從106年3月23日到27日住院,5天做了一系列檢查。因為在職場上多年的習慣,術前讀了很多文獻,了解肺癌治療方法及術後如何保養、飲食等。當時我有兩種手術選擇,包括微創手術跟機器人達文西手術,根據我讀過大量資料,理解到台灣在達文西手術評價不錯,且復原期短、疼痛較輕,在經濟狀況許可下,和先生商量後決定自費做達文西手術。 此次住院手術共花了45萬元,其中達文西就占了30萬元,術前醫師告訴我和先生,會先切除左上肺毛玻璃霧狀的部分,同時化驗,確認左上肺其他部位有無腫瘤。我在29日上午7點進手術房,原本預計下午3點多結束,結果到晚上7點多還沒開完,直到晚上11點才出手術房,出來後我的左胸被畫了18公分的刀口,因為最後還是做了傳統開胸手術。 這個結果讓我有點失望,先生事後轉述,原來手術時,醫師發現左上肺所有淋巴結都要切除,但淋巴結很硬、又多,達文西機器人手臂力量不夠,無法取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徵求先生同意後進行開胸手術,取出淋巴結。我先生說,當時無法不簽,最後只好簽了。 最低潮莫屬術後清醒的第二、三天,身上插了引流管、尿管、鼻胃管等,想跟醫師溝通卻無法說話,用紙筆寫下「請拔掉鼻胃管」,醫師看我意識清楚,才同意卸除。離開加護病房後,我住進特等病房,自費使用止痛藥花了1.9萬元,但晚上卻做一直做惡夢,恐怖畫面歷歷在目。後來,雖然傷口仍感疼痛,但我寧可痛也不敢再吃止痛藥了。 身上10多公分的傷口非常疼痛,轉到普通病房後,我慢慢下床走動,帶著管子走來走去,但這疼痛一直持續許久。有一天去街上買東西,突然痛得要死,疼痛感從整個肋骨左下方蔓延到上方,讓我完全無法動彈,疼痛持續了2、3個月,之後慢慢好轉。雖然手術經過5年了,至今偶爾會隱隱作痛。 開刀後我一直和醫師確認,是否還要進行其他治療,醫師說我是第一期早期(1A),術後不用化療,如果1B就要化療。手術後我沒有再吃其他藥物,每半年回診、照一次電腦斷層追蹤。今年2月我回診,剛好開刀滿5年,癌症沒有復發,醫師說未來維持一年追蹤一次就好。 因媽媽肺癌過世,我又長年負責煮飯,穿刺檢查前,就跟姊姊說,「感覺這是惡性腫瘤」。確診肺癌後,我去看台大醫院網站,尋找術後飲食注意事項的資料,也到肺癌協會網站上,買了他們推薦的台大陳晉興醫師的書,書中清楚地介紹肺癌開刀、化療、標靶藥物、追蹤等,但有幾篇故事我看了很難過,因為癌友的情況嚴重,有幾篇經驗則與我很像,結論是要吃好、睡好、不要有壓力,還要適度運動,這對我非常有幫助。 我一直都有游泳、走路,沒有慢性病,左上肺全切除後,肺部只剩81%,醫師安慰我說,一般人用不了這麼大的肺活量。我在開刀前的住院期間,醫師讓我用呼吸器、氣球增加肺活量,我非常賣力地呼氣,開刀後我也維持運動,也更注重深呼吸,保持肺活量,目前喘不過氣的感覺。 因為信仰,我知道人的時間有限,罹癌雖然會擔心,但沒有驚慌。術前的肺部穿刺檢查,那麼長的一根針在我眼前,加上電腦斷層躺在筒狀空間會有壓迫感,每當恐懼時我就閉眼禱告,祈求神與我同在。 我現在隨時提醒大家,尤其女性都要定期檢查,還有家族有肺癌史的人。一位小學同學去年7月發現肺癌四期,已轉移腦部,其實早在前年,他就出現骨頭痛,但警覺性不夠。我能開刀已經算不錯的,我現在快七十歲,繼續更加珍惜、活好每一天。▌癌友小檔案69ys、女性.診斷:106年診斷肺癌1A.治療:1.達文西機器手臂切除左上肺毛玻璃霧狀部分2.傳統開胸手術進行左上肺全切除.帳單:住院手術共45萬元,其中達文西手術30萬元.健保不給付原因:健保尚不給付達文西手臂手術費用▌鼓勵癌友一段話開刀切除左上肺,無疑是人生中第一次的苦難。追蹤五年後,醫生說:肺部沒有什麼變化,我等於重生了。我的忠言逆耳是「早發現、早治療」。你的健康,要自己來把關,不是每個人都會像我一樣幸運的。曉曉 111年3月31日
-
2022-04-13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已獲總統徵詢接掌衛福部?邱泰源語塞、轉移話題
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是年底大選熱門人選,外界高度關界陳時中的辭職參選時機、接任人選。有消息外傳民進黨七月將徵召陳時中參選,由民進黨籍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邱泰源接任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今於立院接受媒體聯訪時明顯心情愉悅,侃侃而談,但被問到總統蔡英文是否已找他談過接任部長?邱泰源忽然語塞,停頓片刻,隨即把話題轉到防疫上。被問到外傳將接任部長,邱泰源開宗明義表示,自己不關心這件事,他在乎的是否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這對於國家來說是更重要的。他自己身為立委和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關心醫療量能如何結合疫情中心的政策,進而密切照顧人民健康。「我是醫界小小的一份子,跟大家一起努力。」邱泰源表示,自己在立院就是針對國際和民生相關的法案,做到對人民最好,也能照顧弱勢,兼顧愛心和關懷,這是在為醫療找出路、為人民謀幸福,「這在任何一個職位都做得到。」既然任何職位都做得到,至於是否有意擔任衛福部部長來做?邱泰源沒有正面回答。他強調,自己在台大醫院師投入30年培育醫療人才,他主張「全人、全家、全社區」的照顧,他也是安寧緩和醫療的專家。希望在高齡社會下,每個國民由生到死,都得到最好的、有尊嚴的照顧。對於陳時中未來參選,邱泰源也表達高度支持,他說,陳時中各方面都表現地令人敬佩,是非常適合的人選。邱泰源表示,蔡英文總統高瞻遠矚,提出新台灣模式,醫界一定全力配合,協助台灣守住疫情。總統蔡英文是否已經找邱泰源談過擔任衛福部部長一事?原本對答如流的邱泰源,忽然明顯停頓,然後說「不要去談這個,談怎麼把防疫做好比較重要。」媒體追問,那麼總統是否找他談過如何把防疫做好?邱泰源表示,總統非常關心醫界防疫,任何場合遇到互動時,在疫情嚴謹時也透過視訊,府院都與醫界和衛福部都保持立即而密切的聯繫,從疫情到現在「溝通通暢。」
-
2022-04-12 新聞.元氣新聞
復健醫學之父連倚南昨晚仙逝 台大醫院將舉辦紀念活動
「台灣復健醫學之父」連倚南教授四月時被診斷罹患胃癌第四期,昨傍晚在自家過世。同為復健科醫師的台大醫院副院長王亭貴表示,昨晚連教授從台大醫院加護病房回到家中,以比較安寧的方式離開,已開始籌備追思活動,一定會舉辦。台灣復健醫學會理事長李紹誠表示,連教授去年最初症狀是腰痛,原本以為只是太累,但因連教授自己有醫師專業,知道這個腰痛「不一樣」,經過電腦斷層檢查,發現肝臟有問題,併進一步釐清是胃癌轉移到肝臟。李紹誠表示,學會在連教授生前就在編撰紀念專輯,類似於回憶錄,可惜未在連教授生前完成,但之後一定會出版。今天學會會第一步先協助家屬將靈堂佈置好,接下來也會與家屬、台大醫院院方天討論並規畫相關紀念追思活動事宜。復健科醫師毛琪瑛表示,連教授發病之前,精神體力都非常好,一般人搭捷運都會站手扶梯,連教授高齡80多歲,不論上下樓都是走樓梯。去年三月連教授的妻子往生,四月時連教授也覺得身體不舒服,大約在清明節前後確診胃癌第四期,從確診到昨天離世,差不多是整整一年。毛琪瑛表示,連教授直到最後一刻仍展現生命力,過時前10天,他還會到醫院走廊,坐在窗邊的桌椅振筆疾書。李紹誠表示,去年復健醫學會舉辦理監事會時,連教授就提起自己的腰痛,原本以為是因為妻子過世後,太過勞累所導致,但連教授自己也覺得,這與他身為復建科醫師所認知到的腰痛不一樣。當時大家都建議他,趕快去做檢查,電腦斷層影像發現肝臟有問題,進一步釐清發現是胃癌轉移到肝臟。在復健科尚未成為專科的50年代,連倚南堪稱台灣復健醫學拓荒者,2014年榮獲特殊醫療奉獻獎。連倚南自美留學返國後,正式接掌台大復健部,草創之初除主任外,僅一名主治醫師,全台各醫院也鬧人才荒。為培訓復健人才,連倚南親自至高雄醫學大學、成功大學、花蓮慈濟大學等校開設復健醫學課程。過去沒有高鐵,連倚南犧牲假日,搭車往返南北,只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建立全台復健醫療網。正因如此,現今各醫院的復健科醫師,幾乎都是連倚南一手培訓出來的徒子徒孫。連倚南的學生、台大醫院復健科醫師賴金鑫曾表示,連倚南雖然不是國內第一位投入復健醫學領域的人,卻是讓台灣復健醫學成長茁壯的人。
-
2022-04-11 醫聲.癌症防治
2022癌症高峰論壇/LED善終關懷 照亮癌友尋找活下去的勇氣
COVID-19疫情持續2年,對癌友的心理壓力有增無減。亞太心理腫瘤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方俊凱指出,很多人認為安寧療法或是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很不得已的決定,但實際上,這是癌症治療的一環,是保有癌友生活品質的方式,有些患者經過諮商後會重新思考活下去的動力。方俊凱「2022癌症高峰論壇」中指出,癌症治療的目的除了拉長患者的生命之際,存活率倍增的同時,也得考慮餘命的價值,尤其心理支持系統的發揮,如何讓患者在抗癌過程維持工作,減少失志症候群及預防殘障化的可能,而在COVID-19疫情期間這些問題更被突顯。這兩年所有人生活都被COVID-19疫情打亂,方俊凱發現,癌症病人在疫情期間壓力更大,對於病情想法也有改變,一名44歲女性在疫情爆發後發現罹患咽喉癌第四期,就醫過程也是波折不斷,經過第一次化療後因副作用太嚴重而放棄治療,醫師告知若不治療只剩3個月,但患者經過這半年的安寧療護,開始有了活下去的念頭,「覺得暨然活過了3個月,那麼應該可以活更長」,因此想要繼續接受治療。另外兩名患者也是在疫情期間發現癌症。一名75歲男性肺癌第三期患者甚至想要自我了結,方俊凱表示,這名肺癌患者是長期治療失眠的個案,後來發現他自殺兩次送到急診,詢問之下才知道疫情期間得到癌症,因為不想拖累家人而自殺,在諮商過程中醫療團隊提出是否可與家人一起討論預立醫囑,在這段期間病人及家屬得到緩衝時間後,患者重新思考生命的價值,決定堅強活下去。另一名37歲女性癌友則在體檢過程中又發現第二個癌症,人生出現重大打擊讓自己非常失志,後來病人自覺這樣下去不行而就醫,也是經過心理諮商後恢復自信。方俊凱認為,癌症末期臨終的定義是半年,但臨床上很多病人是活超過一年,台灣臨終治療品質全球名列第三名,或許有些人避談「善終」議題,但實際上,癌友談論善終是希望離終點愈遠愈好。因此善終關懷的三大重點是確認自我認同繼續生活(Living in daying,L)、生病經驗的正向回應及如何享受自己人生(Experiencing the Existential self,E)、最後是對病情完整的認知,以理性的態度接受病情面對死亡(Dying in Living,D),這就是LED的善終觀點,它也是治療癌症的一環,並非是悲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