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枝
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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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枝
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66歲的黃太太自費做全身磁振造影健檢時,發現肺部有個1公分大小的結節,疑似惡性腫瘤,後來接受腫瘤及肺葉切除手術,證實是第一期的肺腺癌,後續不需化學或標靶療法,只要定期追蹤即可。
黃太太不抽菸、不喝酒,生活習慣良好,也沒有癌症的家族史,不曉得為何會罹患肺腺癌,因而無從預防,也擔心復發。請教主治醫師,醫師告訴她只要多活動,多去郊外如陽明山走走就可以了。黃太太心想「就這麼簡單嗎?」
運動可以增進體能,讓身心舒暢,不僅可以預防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失智症,近年來流行病學研究更顯示多活動還可減少罹患乳癌、大腸癌、子宮內膜癌和攝護腺癌的風險,並降低乳癌和大腸癌的復發率。那麼,活動量高的運動選手是否較健康呢?來自美國梅約診所(Mayo Clinic)的一篇統合分析論文,整合1971-2012年間所發表的10個研究資料,共有42,807位世界各國、不同運動項目的頂尖選手(曾參加奧林匹克或國際比賽),發現這些選手比較長壽。這些選手的標準化死亡比(SMR)為一般民眾的67%,而其因癌症而死亡的標準化死亡比則只有60%。
目前對於運動降低癌症風險的作用機轉有多種理論,其中最吸引人的是增進免疫力。科學家在實驗室中,發現老鼠跑滾輪時所分泌的腎上腺素,會把體內組織的自然殺手細胞(NK細胞)帶入血液中,再加上運動時肌肉收縮所產生的介白素-6(IL-6)對NK細胞的促進作用,讓NK細胞進入腫瘤內殺死癌細胞,使腫瘤體積減少60%。
根據2008年「美國健康與人類服務部」的體力活動指引,每周至少要有150分鐘的中等強度運動(如快走、園藝和國標舞)或75分鐘的強度運動(如慢跑、網球和游泳)。雖然運動時間愈長效果愈好,但中等強度運動如每天超過100分鐘,則好處並不會繼續增加。而且,根據「台灣國家衛生院」發表於2011年《刺胳針》的8年長期追蹤研究,發現相較於不活動的人,只要每天運動15分鐘就可降低14%的死亡率,相當於增加了3年壽命。
如何把這些建議付諸執行於實際生活上呢?平常有規律運動的習慣最好,如果沒有,則至少每天一定要出去走走,天熱時選擇清早或傍晚時分,到住家附近的商店、市場或公園逛逛都好。平常出門搭捷運或公車,從家裡和站牌來回需花上好幾分鐘,如此每天至少會有30分鐘的走路。加上每周和朋友或家人到郊外健行一次、其他如打太極拳、氣功和游泳等活動,再加上不定期的國內外旅遊,就遠遠超過運動的低標了。
可見黃太太的醫師建議多活動不是隨意說說,是有醫學根據,且是個預防癌症復發的處方箋,只是這個處方箋不是藥物或食物,而是要活動、運動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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