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天三軍總醫院神經科主治醫師顏尚易被要求開立巴氏量表未果,結果遭一名男性病患家屬5度揮拳。醫師對動粗家屬表示「你已經違反醫療法了,對我動手動腳」,男子竟回嗆「違反醫療法又怎樣」,氣得醫師大喊「我要提告」!對此,衛福部及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都出面譴責醫療暴力行為。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 原名為「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部主任周中興受訪指出,巴氏量表有其疾病項目,各標準、年齡限制也不同,這幾年因為人口結構高齡化,神經科失能病患不是藥物或一般醫療可以支持,連帶使得照護需求提升。巴氏量表申請有不同版本,近年也有做更新,像是失智症現在不用巴氏量表,而是改用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當複雜度愈高,醫師需要花更多時間與病人解釋。
巴氏量表評量
十項評量項目
1.進食
2.移位(包含由床上平躺到坐起,並可由床移位至輪椅)
3.個人衛生(包含刷牙、洗臉、洗手、刮鬍子、梳頭髮)
4.如廁(包含穿脫衣物、擦拭、沖水)
5.洗澡
6.平地走動
7.上下樓梯
8.穿脫衣褲鞋襪
9.大便控制
10.小便控制
依巴氏量表的總分評量表依賴程度之等級分:
0~21分:完全依賴
21~60分:嚴重依賴
61~90分:中度依賴
91~99分:輕度依賴
100分:完全獨立
符合以下標準者,就能申請外籍看護:
1.年滿85歲以上,屬於輕度依賴者(91-99分,量表中任何一項失能)
2.年滿80歲以上,屬於嚴重依賴者(60分以下)
3.未滿80歲,需要全日照護者(35分以下)
4.具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巴氏量表申請流程
1. 備齊相關資料
至勞動部網站下載,事前了解有哪些評估項目。
2-1. 到醫院進行評估
如果患者有固定回診的診所或醫院,可以先和該單位確認,是否有提供開立巴氏量表的服務。
或前往衛福部認可的醫院進行評估。》巴氏量表開立評估醫院
2-2. 申請到宅評估
若患者無法親至醫院取得相關證明,可向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或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到宅評估鑑定」。
【註】如果不確定患者符合到宅服務的申請資格,可撥打長照專線1966,或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詢問。
3.寄送申請資料
醫師成功開立巴氏量表後,醫院通常會協助處理後續寄送,將資料送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行審核。但請注意,巴氏量表是有期限的,醫療團隊評估日起60天內有效,要申請外籍看護的話記得在60天內跟勞動部提出。
外籍看護申請流程
依衛福部資料指出,外籍看護工之申請,由醫療團隊進行評估,除評估生活功能自理能力的巴氏量表外,並應考量是否有24小時協助之需要後才做最後判定;另持有特定項目之身心障礙證明或失智症者經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診斷證明,均可作為申請依據;巴氏量表並非評估之唯一判斷依據。若個案狀況無法親至醫院取得相關證明,則可申請「到宅評估鑑定」。
【參考資料】
.獨/不開巴氏量表竟揍醫師!三總醫師遭譙髒話狂毆 嗆違反醫療法怎樣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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