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ealth健康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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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齡社會來臨,青壯年族群的扶養負擔越來越重,許多上班族不但要負擔家庭經濟來源,又得肩負照顧長輩的責任,常常是蠟燭兩頭燒,生活品質嚴重受損。即便有心照顧父母、長輩,也往往因為工作而無法妥善兼顧。
聘雇看護的好處不僅能減輕家屬負擔,一名專業的看護也有足夠的知識能運用在照護時的各種狀況,使被照顧者的身心靈都能得到完善照顧,進而提高全家人的生活品質。
有效的陪伴
通常需要照護的長輩,大多已喪失部分生活自理的能力,此時請看護的價值不僅是提高長輩的生活品質,如能使身心靈皆得到妥善照顧,也能延緩疾病的惡化。
以失智症患者為例,增加人際互動是有效延緩病情的重要方式,只要看護與長輩能溝通無虞,多與長輩談心,讓長輩因為有人關心而感到愛與關懷,這樣不只在生理上能得到妥善照顧,心理上也能有所寄託。
正確的用藥
根據統計,全臺有75%的老年人至少罹患一種慢性病,50%以上的老年人同時罹患兩種或多種的慢性病,而慢性病又以服藥控制最為重要。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曾經調查,發現長輩就醫後「重複用藥」、「吃藥常搞錯」的問題讓家屬十分擔憂,尤其對被照護者而言,服藥時更依賴看護的提醒、把關。藥師在送藥到府時曾發現,有些看護因為不了解藥袋上的指示而分錯藥,導致長輩重複吃或漏吃藥的情形。
如果看護能扮演好病患與醫師、藥師的溝通橋樑,不僅病患的用藥安全較有保障,也有能在陪同就醫時當一個稱職的照顧者。
台籍看護最大的優點是能夠解決溝通不良的問題,以及緊急應變的能力相對較佳,如果長輩有任何需求或身體不適,看護較能快速且正確的應對。
不過也有許多外籍看護已在台灣工作多年,長輩照護及生活文化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加上國語、台語都能應答如流,自然在照護上也較能應付大小問題。此外,外籍看護聘雇24小時的費用也相對便宜。
當然,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考量,尤其台籍、外籍看護在費用上就有明顯的落差,並不是選擇台籍看護一定最好,如果因為高額費用而犧牲整個家庭的生活品質,那就失去原先聘僱看護的用意。
※註:費用會隨著法令與時價而調整,準確的費用標準,可洽詢評鑑優良的人力仲介公司。
選擇看護時需要多方面的考量,選擇合適的看護,才能在長輩健康與家庭生活品質間達到平衡。
(1)至醫院開立「病症及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
※註:巴氏量表為評估看護者日常生活功能的指標,包括是否能自行進食、移動、如廁、盥洗等項目進行評分。
未滿80歲者:巴氏量表評分30分以下,經指定醫院評估有照護需求者。若評分為35分以上,須由醫療團隊加註原因。
年滿80歲以上者:巴氏量表評分60分以下,經指定醫院評估有照護需求者。
診斷書有效日期為評估日期算起的60天內,若超過60天未提出申請,則需重新開立。
(2)持「特定身心障礙手冊」且屬於重度者
若被看護者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符合以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即可提出申請,不需到醫院開立診斷書。
1.平衡機能異常
2.智能異常
3.植物人
4.失智症
5.自閉症
6.染色體異常
7.先天代謝異常
8.其他先天缺陷
9.精神病
10.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11.罕見疾病(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12.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述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聘雇外國人來台的審查標準,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三等親內之旁系血親
(四)一等親之姻親
(五)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其餘特殊情況:
(一)申請人與被照護人無親屬關係,被照護人在台無親屬,且未居住於安養護機構或榮民之家。
(二)申請人本國無親屬,而以本人為被照護人,且未居住於安養護機構或榮民之家。以本項資格申請者,申請人需事前委任一個代理人,如果申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就業服務法規規範之外國人管理義務時,則交由代理人處理後續聘僱與管理等相關事宜。
許多雇主容易把看護與幫傭的工作混雜在一起,其實兩者的工作內容在法令上有著不同規範。
看護工作內容: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日常生活照護相關之工作。
幫傭工作內容:從事家庭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貨其他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指派看護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可廢止其聘僱許可。
對於沒有申請看護的家庭,為了紓緩家庭照顧者的長期照顧壓力,可申請各縣市政府提供的「喘息服務」,讓照顧者偶爾也能有喘息空間。
申請流程為:向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專業人員到府評估→共同擬定照顧計畫。
喘息服務的申請資格
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定為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失能者,且家庭未聘請外籍看護,如:
1.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65歲以上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
3.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64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
5.50歲以上失智症者
喘息服務的服務內容
喘息服務分為「居家式喘息服務」、「機構式喘息服務」,依照家庭的不同需求,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即可申請。
居家式喘息服務:安排受過訓練的照顧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一系列照顧服務,例如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 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機構式喘息服務:讓受照顧者在護理之家、安養護所等機構,接受短暫照顧、停留,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24小時之照顧,服務內容包含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才藝活動及復健活動等。
喘息服務的補助標準與費用
大部分縣市的每日服務費為1,500元,而各縣市補助規定與標準可能略有不同,大致上的補助原則:
1.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
2.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助90%,自付10%
3.一般戶由政府補助70%,自付30%
而每年度可申請的喘息服務時數,則根據被照顧者的失能程度有所不同,輕、中度失能者每年最高補助為14日,重度失能者最高為21日。
若是機構式喘息服務,還會額外補助交通費,低收入戶最高補助1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900元、一般戶最高補助則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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