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調查,不少照顧者管教0至6歲的幼兒時,「動口」又「動手」。醫師認為,調查結果反映出台灣的管教體罰文化,但照顧者發脾氣前可先「暫停一下」,不要讓管教小孩流於情緒發洩。
宇寧身心診所院長吳佑佑表示,美國家長如果打小孩兩下屁股,可能就得去接受講習,反觀台灣人打小孩是司空見慣的事,孩子不乖,就打手心,在馬路邊亂跑,會用力把小孩拉回身邊等;不過,適度體罰、碰小孩是可以接受的管教技巧,體罰也不等於虐童。
吳佑佑說,不少父母生活壓力大,上班時間緊張、下班趕著回家,短短時間內要打點小孩的事,很容易沒有耐心。
如何避免管教小孩變成個人情緒發洩的出口?吳佑佑建議,父母大發雷霆前,應該提醒自己深呼吸、想一下,以免「小題大做」,特別是成人跟同儕之間很少會直接說出難聽的字眼,但對孩子的情緒表達卻可能很直接,傷了孩子的心。
每次管教過後家長可自我檢討,吼小孩、打小孩有沒有效?如果沒有作用,要想想其他的管教方式。另外,家長應要多了解0至6歲幼兒的發展階段,避免有錯誤的期待。
她舉例,如果孩子正處於坐不住的階段,父母只想要孩子乖乖坐好,或對3歲的孩子講道理講三遍,就以為孩子會聽懂、照單全收,孩子沒做到,就火冒三丈,這些都是父母不當的認知,管教容易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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