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編註】李靚蕾指控,長期遭受精神虐待、羞辱,更指王力宏「有性成癮和自戀型人格的問題」。大家都知道酒癮、毒癮是種病,然而性成癮到底是不是種病?看專家分析!
現今社會普遍承認尼古丁、酒精及其他藥物具有成癮性且可能傷害身體,但在性方面,專家們對於性成癮症仍眾說紛紜,甚至認為只是個迷思。
性成癮症 未被列入疾病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性成癮症目前並不屬英國國民健保署(NHS)臨床診斷項目其中之一,因此並無正式的求助患者數據可供參考,但根據一個免費為英國有性成癮症人們提供幫助的網站統計,自2013年來共有2.1萬人造訪該網站尋求幫助,其中有九成一為男性,且僅有一成曾求助過家醫科醫師的幫忙。
性成癮症曾被考慮納入「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2013年最新修訂版本中,但最終因缺乏臨床實證而遭拒絕。DSM是美英兩國醫學界診斷精神問題的一項重要工具。
不過,「強迫性行為」則預計在明年5月獲世界衛生組織批准納入其所編製的國際疾病分類(ICD)中。
大腦活動 與吸毒者類似
賭博以前被認為屬於強迫行為類別,但在新證據出現後,它在2013年跟暴食症一起正式被診斷為一種癮症。治療師認為,性成癮症可能遵循類似途徑。
根據2014年發表的一篇研究報告,「性成癮者」在觀看色情片時的大腦活動情形,跟吸毒者在選擇毒品時相類似。
來自劍橋大學的主要研究者烏恩博士當時告訴BBC說:「這是第一次對患有這些疾病的人進行研究,觀察他們的大腦活動,但我認為我們現在還沒足夠的瞭解,不能說這明顯是種癮症。」
追求快樂 與強迫行為不同
人對性愛是否會上癮,目前並未有官方可接受的定義,英國開放大學名譽教授托特斯博士則指出,若純粹是某人在生理上依賴的東西,停止會造成身體傷害,那麼性「不可能是種癮症」,但他認為更廣泛的定義更有用。
他指出,有兩個關鍵特徵代表上癮,亦即追求回報或快樂,以及存在著圍繞此行為的衝突。許多專家認為,儘管上癮與強迫行為有驚人的相似之處,追求回報則將兩者做一區分。上癮的人追求短期回報,即使這可能被長期損失所抵消;相反地,強迫症患者並未從中獲得快樂。
貼上成癮標籤 忽略潛在問題
但人皆追求快樂,要怎樣將一般的追求回報行為和成癮做出區別呢?
心理學家加羅德博士認為,當一種行為達到某種程度強度,並對個人及其周圍的人造成傷害就變成一種癮症了。她指出,暴食症與賭博成癮症已被確認為可診斷的疾病,但性成癮症沒有,因其在公眾意識中的時間更長,而這也意味著有更多人站出來尋求臨床協助,提供更多證據來支持他們作為一種疾病的存在。
臨床心理學家沙恩則認為性行為可能會讓人上癮,但性本身對那些在情緒失控中掙扎的人來說是次要的,潛在問題如憂鬱、焦慮或創傷則導致他們把性當作一種應對機制。
此外,沙恩並不覺得把貼上性成癮症的標籤就一定有幫助,尤其是對那些用性來應對其他問題的人,且有可能導致過度診斷。
未經治療的焦慮 與酒癮不同
不過,並非每個人都認為性成癮症是個疾病。著有《The Myth of Sex Addiction》的性治療師雷伊說,通常被稱為性成癮的行為實際上是未經治療的情緒和焦慮的症狀,欠缺治療的證據。「將性跟手淫、酒精與毒品畫上等號是可笑的,酒精上癮者可能因戒酒而死亡。」
雷伊指出,性成癮症的概念是基於健康性行為的道德價值觀,並稱「若你有比治療師所診斷的還要更多的性行為,或是不同的性行為,那麼你就是一個性成癮者。」
而在一篇探討將強迫性行為納入ICD新版本的研究論文中,包括烏恩博士在內的一群研究人員則希望避免掉入這項陷阱。
他們希望診斷不應被用來「描述高程度的性興趣和行為」,或基於「與道德判斷或不贊同性衝動有關的心理困擾」,但對他們跟其他希望該疾病得到正式認可的人而言,擁有臨床標籤則是為了要確保患者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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