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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不合時宜漏洞多 朝野籲修法 衛福部給不出時程

左為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右為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左為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右為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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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成為家暴受害人,上路23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再次受到矚目。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特別對此安排專案報告,朝野立委連番上陣,呼籲應正名為《親密關係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並修法與多元社會樣態接軌、准用刑事程序,以周延保護範圍,並且加強保護力道。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異性戀婚姻中,如果有一方遭到未同住的姻親家暴,例如被公公婆婆暴力對待,家暴法可以保障。然而,同志婚姻通過後,卻不適用於民法的「姻親」規定,如果遇到同樣事情,卻沒有保障,這是一大漏洞。

高嘉瑜表示,家暴法這個名稱會帶給民眾很多誤解,首先,會以為要同住或有夫妻關係才適用,但現在有很多同居、未同居的情侶之間,都可能發生親密關係暴力、出現恐怖情人,這部分也應該要周全考量,「現行法律實太狹隘。」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指出,家暴法雖有納入未同居伴侶之間的親密關係暴力,但卻未准用刑事程序,強烈建議應修法補強,予以准用。葉毓蘭也建議,為了去除誤解,應直接正名為《親密關係及家庭暴力防治法》。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在修法通過前,或許可用行政命令或函釋,讓地方政府社政單位可以先給予上述樣態相關的保護措施和補助。相關修法已經送到行政院,會再積極跟政院及相關部會進行溝通,但目前無法指出明確的修法進程。

家暴 暴力 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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