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嚴雅芳╱台北報導】
味全公司銷售予餐廳通路的「業務用味全高鮮味精1 kg裝」出現仿冒品,卻傳出味全遲遲未到台北縣法制局做說明。味全上午表示,已派員前往說明,且即日起全面回收市面上無雷射防偽標籤的「業務用味全高鮮味精1 kg裝」商品,對於仿冒事件造成消費者不安,也表達歉意,並再次嚴厲譴責不肖廠商對消費者及品牌商譽權益的損害。
味全表示,產品出現仿冒品事件,味全是受害廠商,除了將嚴厲譴責外,並將針對危害商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主動追究民刑事法律責任。為免仿冒品危害消費者權益,侵蝕合法經營廠商在台灣的生存空間,也會支持政府部門全力緝察仿冒商品,給予社會大眾及廠商一個安全無虞的消費環境。
味全自98年10月1日起,已於「業務用味全高鮮味精1kg裝」產品條碼上加印「雷射防偽標籤」,也另採法律途徑積極杜絕仿冒商品,此次除已立即通知全台各服務據點,全面回收遭受仿冒的產品外,也歡迎對商品有疑慮的消費者與該公司客服部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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