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重視健康,而市面上販售聲稱可以促進健康的相關品項也琳瑯滿目,讓人眼花撩亂,不知如何購買,但事實上衛福部早有規範,目前核准可以宣稱有保健功效的「健康食品」共有463項,其他都只能算是「保健食品」、與一般食品差不多,依法不能宣稱任何保健功效,只有包裝上有小綠人標章,才是經申請許可的健康食品。
台南市藥師公會指出,不管是使用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如果有長期在服用藥物,仍要注意是否可能與藥物有交互作品,影響藥品的效能,同時也要依照指示的劑量使用,過多仍可能對身體造成負擔傷害。
公會指出,國內1999年實施「健康食品管理法」,將健康食品定義為「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凡是有經申請許可的健康食品,才可以宣稱有保健功效,在包裝上可以看到1個國家小綠人標章。
目前取得健康食品證認通過共計463項,民眾可以上衛生福利部食藥署的審核通過健康食品資料官網查詢。
台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吳振名提醒,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不能當藥吃,有病情狀況,仍需要就醫治療,切勿指望健康食品一吃見效,保健品不是仙丹妙藥,如果擔心與藥物有交互作用,可到社區藥局詢問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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