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健康食品吃了有效,食藥署今天預告「健康食品安定性試驗指引」草案,除了不同包裝材質需做安定性試驗,未來不同包裝容量也得做安定性試驗,避免健康食品還沒過期就沒效,最快年底上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今天預告「健康食品安定性試驗指引」草案,明訂健康食品業者在執行安定性試驗時,有關批量、測試項目、試驗類型及試驗設計等內容,將進行為期60天預告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今天受訪時表示,全台目前共有13種健康食品功效項目,近400件產品具健康食品認證,為確保健康食品在有效期限內都能保有一定功效,申請時都會要求業者進行安定性試驗。
周珮如說,根據現行規定,健康食品業者若申請以包裝材質「A」進行安定性試驗且通過,就可以做成各種大小產品,除非要再以「B」作為包裝材質才需重做安定性試驗。不過,考量小包裝打開很快就能吃完,大包裝開封後無法立即吃完、較容易變質,安定性隨儲存容量也有不同差異,因此參考國際間作法,訂定此項指引。
周珮如指出,此次指引明訂,即便是同一種包裝材質,業者都必須根據最大、最小規格進行安定性試驗,例如最小規格60粒裝和最大規格600粒裝都做完後,未來要增列200粒裝就不需重新再做,以防民眾花了錢購買健康食品,卻因安定性等原因導致有效成分不足,白忙一場。
周珮如說,新指引最快年底上路,已做過安定性試驗的業者不必重做,但若要增列不同包裝材質或規格就要補做,否則將不給予健康食品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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