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採訪整理/記者魏忻忻】
Q:開完刀後,醫師說我的荷爾蒙受體呈陽性,需要服用抗荷爾蒙藥物,為什麼?我要吃多久?
A:乳房腫瘤的荷爾蒙受體分別是雌激素接受體和黃體素接受體,陽性表示腫瘤生長受女性荷爾蒙影響,像腫瘤生了一張會吃女性荷爾蒙的嘴,抗荷爾蒙療法便是阻斷女性荷爾蒙對腫瘤刺激,避免腫瘤被餵養長大。
阻斷女性荷爾蒙的方法,一是堵住腫瘤的嘴巴,一是減少腫瘤的食物來源,前者最常使用荷爾蒙接受體拮抗劑「泰莫西芬(Tamoxifen)」,後者有芳香環酶抑制劑、人工合成的促性腺荷爾蒙刺激素(LHRH)等。
泰莫西芬可用於停經前後的一般乳癌患者,常見副作用有熱潮紅、心悸、陰道乾燥出血等,部分患者子宮內膜變厚,極少數出現子宮內膜癌,機率約千分之二以下。服藥患者必須定期追蹤子宮內膜厚度,一旦變厚,規則追蹤或停藥、換藥,避免出現子宮內膜癌。
研究發現,停經婦女服用芳香環酶抑制劑,預防乳癌復發效果略優於泰莫西芬。不過,芳香環酶抑制劑副作用較大,約二分之一患者會骨骼疼痛,其中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因此不願繼續服藥,同時,患者也有骨質流失進而骨鬆現象,面臨骨折等風險。
過去多建議抗荷爾蒙藥物至少服用五年,隨乳癌患者存活期延長,少數患者停藥後在術後六、七年復發,所以在不受副作用困擾的情況下,建議患者服用十年。若服用泰莫西芬五年後停經,接下來的五年可改服芳香環酶抑制劑;停經婦女可直接服用芳香環酶抑制劑,若實在無法忍受副作用,也可先服用泰莫西芬後再改用芳香環酶抑制劑。
諮詢/三軍總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戴明燊
【2014/07/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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