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電影要分級,藥品也有。衛福部食藥署指出,民眾常聽到的「成藥」有甲、乙類,民眾可自行購買,前者如胃腸藥、浣腸劑,僅限藥局或藥師駐店的藥妝店販售,後者如清涼劑、薄荷棒、外用軟油膏類等,可在百貨、雜貨店、餐旅服務商店及網路購買;指示藥需到有藥事人員的藥妝店購買,如症狀持續3天以上未改善應就醫。
食藥署藥品副組長林意筑,成藥藥理作用較溫和,安全性高,民眾可自行購買,使用前務必閱讀藥品說明書,可分為「甲類成藥」和「乙類成藥」,其中甲類成藥僅限藥局或藥師駐店的藥妝店販售,常見的為胃腸藥、浣腸劑;乙類成藥另可在百貨、雜貨店、餐旅服務商店及網路購買,常見的為清涼劑、外用軟油膏類等。
只有乙類成藥才能網路購買,且外包裝必須有明顯「乙類成藥」標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監事李懿軒提醒,業者需依網路零售乙類成藥注意事項申請核准,如薄荷精油、薄荷棒、萬金油、漱口水、酒精等,通路包含便利超商、網路等,因為安全性高,且大部分民眾都知道如何正確使用。
甲類成藥通常在藥局跟藥妝通路實體販售,李懿軒指出,這類藥品使用上會有些需要注意的,如浣腸、胃散、腳部去角質泡腳粉等,使用技巧上要特別注意,例如使用浣腸方式錯誤會受傷、泡腳粉泡太久可能造成皮膚刺激,目前都限制只能在實體通路販售。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補充,其餘藥品如壯陽藥、減肥藥或國外藥品,若於網路上販售皆屬違法,這類產品未經品質、安全及療效把關,消費者可能買到假藥,甚至因服用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無法申請藥害救濟,既花錢又危害健康,且這些非法產品可能以買家名義輸入,消費者還可能不小心觸犯藥事法輸入禁藥的相關規定。
林意筑說,處方藥風險較高,需由醫生依據病情開立處方箋,再由藥事人員調劑提供,如口服抗生素、降血壓藥、糖尿病用藥等,民眾應依照醫囑及藥袋標示服藥,勿自行停藥或調整劑量。
指示藥無須醫師處方,且會標示「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林意筑表示,民眾可至藥局或聘有藥事人員的藥妝店購買,常見的有解熱鎮痛藥和感冒藥等,應依藥品說明書、醫師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且若症狀持續3天以上未改善,應盡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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