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入冬又到進補時節,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在網路上採買25件羊肉產品,並至南高屏25家實體店家購買,共50件樣品送SGS檢驗,結果網購產品部分有6件不合格,還有一家20年羊肉老店的沙茶炒洋肉,竟驗出含有豬肉成分,今天開記者會,提醒業者不要再騙!掛美頭賣豬肉全台賣?
「羊肉摻雜豬肉雖然沒有食安問題,卻有欺騙消費者的問題。」台灣消保協會理事長楊月雲表示,有些還有宗教層面的問題。這次協會是到南高屏知名羊肉爐老店,以及肉品專賣店、大賣場等,在這些消費者可買到羊肉的實體賣場,購買羊肉產品採樣共25店家,並送至SGS檢驗機構檢驗。結果竟有一家位於台南的20年老店,購買的沙茶炒羊肉送檢驗後結果含有豬肉的成分。
協會另外從網路平台購入25件肉品,包含20件羊肉片、羊肉串、羊肉丸,以及5件牛肉片與牛肉丸,透過網路平台購買並送SGS檢驗。協會監事長麥仁華表示,檢驗結果羊肉串1件、羊肉丸2件、蔥爆羊肉1件、羊肉片1件、牛肉丸1件檢驗出含有豬肉成分,廠商分別位於台北、台南、高雄,其中一件為僅賣場無標示,其賣場無標示的廠商位於桃園。還有牛肉丸檢出豬肉的品項,在網路自稱為清真認證食品。
律師許淑清表示,說的是羊肉、賣的是豬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會要求業者要限期回收並改正,在未完整標示部分是處罰3到300萬元;如果是標示不實的情形,則會罰4到400萬元罰鍰。由於標示不實與偽摻假冒間的界限不是那麼清楚,如果有意圖欺騙他人而為虛偽標示者,會構成刑法255條的虛偽標示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消保協會呼籲:業者不應欺騙消費者,勿做黑心廠商!主動下架不當商品!確實標示成分;主管機關應嚴查複驗,追查混摻肉品源頭與流向;消費者拒絕購買未清楚標示成分的肉製品。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今天接獲消保協會公布高雄市3件羊肉疑有檢出豬肉成分,將會同市府消保官派員前往轄內有疑慮店家及工廠稽查,視查核結果依法辦理。為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衛生局將持續會同消保官監測市售肉品,並呼籲食品業者應依規定做好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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