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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改造製「岩藻糖基乳糖」 食藥署同意第二案

食品業者可利用基因改造的方式生產「岩藻糖基乳糖」,並添加於嬰兒配方食品。本報資料照片
食品業者可利用基因改造的方式生產「岩藻糖基乳糖」,並添加於嬰兒配方食品。本報資料照片

為了讓不喝母乳的寶寶也能獲得類似母乳的營養,衛福部食藥署公告「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2-岩藻糖基乳糖的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讓此食品原料可用於嬰兒配方食品、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兒童乳粉等食品,但不可超出每公斤含1.2公克的安全使用量。新制即起上路,違者最高開罰3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嬰兒配方奶粉常會模擬母乳的營養成分,但天然存在於母乳中的寡糖「岩藻糖基乳糖」,較難從母乳以外的地方取得。而「岩藻糖基乳糖」類似膳食纖維,可以促進寶寶腸胃蠕動,並且提供益生菌好的生長環境,調節菌叢生態 。

但因生物技術的進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的方式發酵生產,並經過一系列的純化步驟製得。廖家鼎說,這是食藥署核准的第二案。

之前核准過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BL21(DE3)#1540菌株」發酵生產的食品原料可添加於寶寶配方食品中,這次則核准基因改造「大腸桿菌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的食品原料也可添加。

廖家鼎表示,此款技術生產的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相關加工製程、規格、使用範圍、使用限量以及原料的生產來源資訊標示等限定。

並參考歐盟規定,該食品原料使用於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專供7歲以下兒童的乳粉或類似產品,使用限量以即食或依產品標籤指示調配後的供食狀態作為計算基準,最高為每公斤1.2公克。

新規定即起正式上路,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食安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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