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環保署昨開蛋品管理的跨部會會議,會後定調破殼蛋不得作液蛋原料,但裂殼蛋可作為原料。學者認為,蛋品分為4級,裂殼蛋是可以作為液蛋,但並非沒有風險,源頭管理還是必須要做好。
國內蛋品專家、文化大學動科系教授蘇和平表示,衛福部要求液蛋都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安全重點控制HACCP,若按照這規範,蛋品分為4種,1種是正常完整蛋,第2種是有裂紋蛋,但蛋殼模沒有破,原則上還是可以用,但這種但絕大部分都做液蛋,只是生鮮保存條件會比較差;第3種裂殼蛋,蛋膜破、內容物溢出,生鮮不能用、做液蛋也不行;最後一種是破碎蛋,只能作為飼料。
蘇和平表示,蛋膜完整,還是有可能受到汙染,蛋液蛋原料勉強能用,全部都當作飼料,也真的太浪費了,他表示,液蛋廠、加工廠都要保障自己產品原料的安全,但現在出問題呃就是這些亂七八糟的黑心公司,農方近年來推液蛋,但推的是殺菌液蛋,並非這些沒有工廠登記、小型的加工廠、當然也不可能殺菌;9成的蛋商都有做液蛋,近期中央畜產會也正在輔導,協助符合衛生安全規範。
蘇和平表示, 但只要有破,什麼時候跑進去都沒人知道,即使有裂紋,保護期也降低,做成液蛋可能99.9%都沒有問題,但會出問題的,就是那0.01%,主要還是在源頭的管理,工廠不一定要用這樣的蛋,美國立法液蛋一定要殺菌,但台灣沒有立法,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農委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表示,現階段,裂殼蛋蛋商可以收,沒有說不可以,收不收由加工業者決定,加工業者如果絕不型可以退貨。但農委會會輔導農民裂殼、破掉的蛋就要處理掉,實際上卻很難控管蛋商,若蛋商覺得需要,卻要他不收不滿,實務上操作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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