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單位稽查食品中的添加物「亞硫酸鹽類」是否超量,會檢測其水解產物「二氧化硫」的殘留量,其實「二氧化硫」本身同樣有保色作用,衛福部食藥署上月預告將之納入食品添加物的行列。但學者指出,部分產製「二氧化硫」的方式,對食品加工廠勞工安全恐有衝擊,呼籲食藥署瞭解國內業者產製現況,必要時應研擬具足配套,政策才可上路。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回應,食品加工過程的確應有清楚的標準作業流程與安全管控措施,因此,會將上述建議納入考量,並與勞動部研議如何執行才能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黃健政指出,食品加工業者若要使用二氧化硫氣體,可能透過三種方式,包括使用亞硫酸鹽類粉末反應生成、燃燒硫磺礦、以及直接買鋼瓶裝的氣體來使用。
他說,若是用亞硫酸鹽類粉末反應生成,須有配套清楚指引可使用的亞硫酸鹽類品項、劑量以及應控制的溫度、溶解度、pH值範圍等。若是燃燒硫磺礦,主管機關首先會面臨的問題是,非食品級的硫磺是否能作為食品級二氧化硫的原料?其次,業者可能不清處如何拿捏劑量,不知道要拿多少硫磺礦來燻、要燻多久,僅憑經驗法則恐有落差。若是直接買鋼瓶裝的氣體,由於甫從鋼瓶出來的氣體濃度高,勞工不僅有拿捏濃度、劑量的困擾,更有高度的健康安全風險。
國立陽明大學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所長楊振昌表示,燃燒硫磺礦生成二氧化硫或直接使用氣體鋼瓶的勞工,有可能接觸到高濃度的二氧化硫氣體,刺激呼吸道黏膜、出現過敏或呼吸困難現象。因此,食藥署須先了解國內業者產製二氧化硫的現況,必要時應研擬具足配套措施,新增二氧化硫為食品添加物的政策才可上路。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