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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千倍?食藥署澄清

近日社群媒體卻流傳「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1千倍」,食藥署今出面闢謠,強調該說法不正確,民眾勿再轉傳。 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社群媒體卻流傳「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1千倍」,食藥署今出面闢謠,強調該說法不正確,民眾勿再轉傳。 本報資料照片

食藥署與農委會日前聯席舉行「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除了討論雞蛋芬普尼的殘留容許量放寬外,另討論29種農藥、165項殘留容許量。不過近日社群媒體卻流傳「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1000倍」,食藥署今出面闢謠,強調該說法不正確,民眾勿再轉傳。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指出,世界各國的地理及氣候環境不同,所生產的農作物也不一,例如歐美國家多種植麥糧,亞洲國家多米糧,病蟲害也各異,所以病蟲害防治所需的農藥種類也不同。

潘志寬說,社群媒體流傳的說法不正確,且製作的「一覽表」還是該署今年3月發布的內容。各國對單一農藥在特定農作物上的標準,本來就可能有高有低,「用簡單數學去拿龍眼跟西瓜比大小」,是不對的,過度簡化農藥殘留管理措施。

潘志寬強調,台灣訂定農藥標準與歐盟等國家的做法相同,對未經農政單位核准在特定農作物上的農藥殘留標準,均是以檢驗方法的檢驗極限值作為行政管理的判斷依據,大約介於0.01到0.05 ppm (mg/kg)。

但是,一旦農藥經農政單位核准使用,就得考量農藥的可能殘留及國人食用量,然後再根據國際評估方式制定出安全的農藥殘留標準值,是依安全風險而研擬,為民眾食的安全把關。

農藥殘留 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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