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宣布,即日起包括黃豆、玉米、茶葉等十二類食品輸入及製造業者,必須強制實施「追蹤追溯」管理,其中十類食品業者還須強制檢驗,產品應檢附合格檢驗報告,違者最高可以罰三百萬元。
繼國內爆發食用油事件,食藥署建立食品及原料的追蹤追溯制度後,現又祭出多項食安措施。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希文表示,去年十月底上路的追蹤追溯制度,要求業者每月十日前申報上個月的食品原料資訊。去年已要求包括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七大類的食品業者須強制登錄。
昨天起,食藥署更擴大強制檢驗項目,除了黃豆、小麥、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七大類民生物資,還有茶葉與茶飲料、黃豆製品、配方奶、包裝調製奶粉,這十二類食品業者須強制檢驗食品及原料,目前粗估受影響的業者約有兩千多家。
食藥署也同步規範手搖飲料及火鍋湯底,即起須按規定標示,新制上路後,各地衛生單位將依規定稽查,業者若未做相關檢驗,可依法開罰三萬到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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