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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到底該不該合法化?「理想的死亡」有解答嗎?

一旦國家承認協助自殺的行為,執法單位就會嚴格檢視執行過程和患者的死因。在主張違反安樂死的人因此減少的同時,私下卻還是有違法行為存在。那麼究竟該規範到什麼地步才好呢?
一旦國家承認協助自殺的行為,執法單位就會嚴格檢視執行過程和患者的死因。在主張違反安樂死的人因此減少的同時,私下卻還是有違法行為存在。那麼究竟該規範到什麼地步才好呢?
圖/ingimage

【文、圖/選自聯經出版《如果可以好好說再見》,作者宮下洋一】

醫師的違法行為

莎賓娜死後的隔天下午三點,我再度從近郊的車站步行到普萊希克的家找她。這天是涼爽的晴天,暖和的空氣中彷彿能嗅到一股香甜。

普萊希克在之前滑雪受傷的右腳做完X光檢查後就直接回家了。她的婆婆替我開門,進門後,我便坐在面對廚房的椅子上。說起來,當下我倒是沒看到她家的秋田犬,後來才聽說高齡十六歲的秋田,幾個月前已經去世了。

普萊希克從三樓拖著受傷的腳走下樓梯,分別替自己和我倒了杯紅茶和咖啡,我們就坐在我第一次和她談話的地方,由我先開啟話題。

「上一次在這裡和妳聊天,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這段時間我走遍各國,漸漸確立了自己的想法。所以今天,包括妳我意見不同的地方在內,我想和妳好好聊聊。」

說完,我便提出自己的想法。我認為比起荷蘭的積極安樂死,她所做的協助自殺是不對的。理由在於決定臨終方式的人不是醫師,而是患者本人,所以責任應該要由患者自己來承擔才對。

另一方面,我也不贊成推動部分國家的安樂死成為國際標準,畢竟每個國家的宗教、歷史和文化都不同,每個人的生死觀自然也不盡相同。我並不是要要求已經承認安樂死的國家廢止安樂死,但仍認為推動全面合法有其風險。

普萊希克問我:「你為什麼覺得推動合法化不妥?」對於這個問題,我斷言:「因為法律會遭到惡用。」於是她接著告訴我:

「我也擔心會遭到惡用,所以才反對積極安樂死。在荷蘭、盧森堡和比利時這些地方,不是由患者自己(將致命藥物注入體內或服下)來結束生命,而是讓醫師下手,過程也沒有錄影存證。這樣一來,安樂死是否真的是患者的意思,就說不清楚了。你覺得如果以我的協助自殺(的作法)來說,有可能遭到醫師的惡用嗎?」

普萊希克繼續針對安樂死未法制化的危險性提出論點。在墮胎尚未合法之前,世界各地都有違法墮胎的行為,因此相關意外層出不窮,最後,各國才掀起了一股在符合前提的情況下承認墮胎合法性的聲浪。

「協助自殺也是一樣,我認為可以在符合前提的方式下進行。如果不這麼做,肯定還是有醫師就算違法也會幫助患者結束生命。」

她私下透露,事實上就連承認協助自殺的瑞士,在政府管不到的地方,還是每天都有醫師為患者進行積極安樂死,因為「協助自殺必須接受警方偵訊,還要處理一些行政作業,這對醫師來說太麻煩了」。這是最近她參加一個由三十五名醫師共組的研討會時,大家聊到的現況,這些實情若是公諸於世,執行的醫師肯定都會遭到檢舉。對於這樣的現實,她感到相當無奈。

不過,我對這說法仍然存疑。一旦國家承認協助自殺的行為,執法單位就會嚴格檢視執行過程和患者的死因。在主張違反安樂死的人因此減少的同時,私下卻還是有違法行為存在。那麼究竟該規範到什麼地步才好呢?這樣的討論只會不斷在原地打轉而已,於是我改變了話題。

就算那是依照嚴格規範進行的協助自殺,但是對沒有末期症狀的患者執行,我實在無法認同……。

隨著醫學發展,維生治療已經不可避免。我可以理解有些人認為讓沒有恢復可能的人繼續活著,是一件「沒有尊嚴」的事。但是,還有存活機會的患者,在當事人的強烈希望和醫師的判斷下結束生命,我覺得是不對的。

這時我想起前天採訪的莎賓娜。昨天早上,普萊希克替還可以繼續活下去的她結束了生命,讓我心有疑慮。

「你覺得她的人生活得有尊嚴嗎?聽好了,如果我過著像她一樣的人生,我不會想再活下去的。她可是連上廁所都無法自己來,得包著尿布才行呀!」

以前,我會覺得普萊希克對於生死的觀點聽起來很正確,也很美好,不過,現在的我已經不這麼想了。身患重病的人覺得自己的人生很不幸、有尋死的念頭,這些或許都是事實,但我知道有些人雖然對抗著疾病,卻也活得非常幸福。每個人面對疾病和身體障礙的方式不同,不應該一概而論。於是,我換個角度向普萊希克提出疑問。

是妳決定了莎賓娜人生的最後一步,但妳想想,妳對她過去漫長的人生又了解多少?

普萊希克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

.書名:如果可以好好說再見:以愛告別,人生最後選擇的現場紀實
.作者:宮下洋一
.譯者:賴郁婷
.出版社:聯經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20/03/04
.書名:如果可以好好說再見:以愛告別,人生最後選擇的現場紀實 .作者:宮下洋一 .譯者:賴郁婷 .出版社:聯經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20/03/04
「我常對患者說,『人選擇自己的死,他人則是伴隨著人的死而活』。」

她的意思應該是指,既然莎賓娜決定要死,包括普萊希克在內的「他人」,就只能接受這個選擇。而我想告訴她的是這個說法,正是她和我的生死觀不同的地方。

假設問我「死是個人的事或是關係到族群和社會的事」?成年之前都在日本長大的我,秉持的觀念一直都是屬於後者,也就是個人的「死」,會牽涉到家人和伴侶,甚至是地域等各種因素。

但打從在歐美國家生活以來,我在「理智上」已經可以接受死是個人的權利。然而,透過這次採訪安樂死,我不禁開始對歐美的這種觀念產生質疑。

安樂死 自殺 人生 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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