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法明年1月6日正式上路,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未來尊嚴善終擴及到末期病人外,包含植物人、不可逆的昏迷、極重度失智、病人疾病痛苦難以忍受、無法治癒等皆適用,近期也將預告相關子法,病人自主權法上路前,會公布實施醫院,每縣市至少會有1家醫院,未來不必再遠赴他鄉。
石崇良表示,台灣對於病人自主的觀念並不普及,未來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也因為觀念的不普及,醫院試辦的意願低,對於是否可以納入健保給付,仍需討論;根據病主法規定,必須先經過諮商程序,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再將書面轉成掃描電子檔,送到中央資料庫,再於健保卡上面註記,才算完成預立。
病人自主法通過之後,由於當時各界都不曉得如何執行,加上爭議大,立法後預留3年準備期,第一步將會在明年元月6日施行;屆時會透過試辦,依照試辦結果再修正問題,至於是否在試辦過後增加施行安樂死,石崇良表示,安樂死將會在實施一段時間後,再來評估。
病人自主權法明年上路前,衛福部會公布各縣市至少有一家會提供預立醫院,作為諮商等用途;至於是否要付費,石崇良表示,初步規劃是要收費,主要是「免費」的資源會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為了更普及,會投入預算,讓醫院提供服務。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