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more

大家都在看

more

疾病百科

more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焦點/ 器官捐贈移植

符合四條件 愛滋病患可等待器捐

阿龍(化名)罹患愛滋病多年,因肝炎嚴重需換肝,家人想要捐肝給他,但現行器官捐贈條例,愛滋感染者不具等待器官捐贈資格,也不在親屬活體器官移植的範圍,醫師也愛莫能助。

衛生福利部、疾管署、愛滋學會對愛滋病患器捐達成共識,器官捐贈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指出,只要妥善治療,愛滋患者可成為器官捐贈的等待者,並可活體器官捐贈。

李伯璋說,為顧及愛滋患者的醫療人權,與會專家上周五開會達成共識,器官捐贈登錄中心將近期將公告最新器官捐贈分配規定,新制上路後,愛滋患者就跟其他患者一樣,有機會成為器捐的受贈者。

李伯璋說,愛滋患者參與器捐登錄,必須符合持續接受治療六個月以上,具有一定免疫力,淋巴免疫細胞指數CD4大於200,以及連續六個月體內愛滋病毒量要小於50、幾乎測不到病毒,並確定沒有罹患未能控制的癌症及其他嚴重感染疾病。

愛滋病學會副秘書長柯乃熒表示,目前器捐相關辦法將愛滋病視為禁忌症,感染者無法參與器捐登錄,但台灣愛滋感染者近3萬人,新制上路後能顧及所有感染者的就醫權益。

李伯璋估計,等待肝臟移植的愛滋患者僅約個位數,與阿龍一樣需要腎臟移植者約10人左右;透過該項新制,希望能鼓勵愛滋感染者積極就醫,因為必須符合上述四大條件,才有機會獲得器捐。

李伯璋坦承,新制實施後,部分醫院器官移植醫療團隊面對愛滋受贈者時,可能多有顧忌,甚至不願執行手術,但這些都是需要學習的,只要多加注意,就不會有感染之虞。

協調會也討論到「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給感染者」等敏感議題,愛滋病學會副秘書長柯乃熒說,但因涉及修法且意見分歧,但學會未來會努力爭取。

器官捐贈 愛滋病 器官移植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課程推薦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猜你更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