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王姓男子二年前罹肺癌,今年4月腦轉移癌末,生活無法自理,單身的他怕人生最後階段讓家人為難,在他清醒時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決定人生最後階段拒絕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也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今年5月他住進安寧病房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也捐出眼角膜遺愛人間。
台中榮總家醫部主任李隆軍說明,王姓男子得知罹癌後簽署的預立安寧緩和醫療,只限在末期時不再插管急救、維生醫療,王伯伯邀請姊姊與弟弟一起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諮商過程中,王姓病患達說單身生病已經連累家人了,希望在人生最後的階段,由他做決定,不要讓家人為難了,也說出自己希望的照護方式,家人也說出擔心的部分,關係更緊密。
李隆軍說明,王姓男子在結束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也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但病況在今年5月惡化,接受安寧緩和照護,主治醫師召集王伯伯、家人說明病況,再次詢問王伯伯是否依照當初的決定?王伯伯答「是」,並表示不需要再延長生命的治療及人工營養等,只要減輕疼痛就好。
醫護團隊尊重王伯伯預立的醫療決定,不進行心肺復甦術、人工營養等維持生命的治療,但仍提供王伯伯安寧緩和醫療,透過舒適的照護、疼痛控制、心理及靈性照護等,讓王伯伯保有當初善終的意願,有尊嚴地安詳離開人世。
李隆軍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後,病患透過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擁有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的權利,達到尊嚴善終。台中榮總已開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由醫師、護理師及社工師或心理師組成團隊,至今有一百多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其中很多位都是家族成員一同前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足見越來越多的民眾願意與家人共同討論人生最後階段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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