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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問題/食品標示 魔鬼藏在複方裡

【聯合報╱許惠玉/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台北市)】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延宕多時,食品安全問題接連爆發,從塑化劑、順丁烯二酸澱粉、問題醬油、防腐劑超標菜脯到工業用原料布丁和冰淇淋,沒有食安,何來健康,看著餐桌上食物,民眾不禁問「裡面有什麼?」對食之信賴與安全感蕩然無存。

一般民眾難以接觸食品製造過程,想為食安把關,只能看食品標示,但衛生署長期忽視食品標示之重要性,許多坊間食品標示不清甚至不實,讓民眾有看沒有懂,如何安心選擇?

為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者自主選擇權,食品包裝上應「全成分」標示所有使用之添加物,並修正食品標示兩大模糊空間:(一)添加物不得以「複方」標示取代所有添加物,如「起雲劑」,以及這次爆發的工業用防腐劑調製食品原料複方洋菜粉、愛玉粉等;(二)不得以「功能性」標示取代添加物全名,如「修飾澱粉」、「增稠劑」等;避免「魔鬼藏在複方裡」,讓消費者甚至稽查人員都難以判斷其內含成分,重演塑化劑事件。

許多人聽到食品「全成分」標示,第一反應可能是包裝上會又臭又長,或是專有名詞會看得霧煞煞;但食品標示其實如同營養教育,慢慢看就會愈懂愈多,廠商應善盡告知責任,如擔心民眾看不懂,可於該添加物後同時註明用途或通用名稱,想了解的民眾,自然會主動查詢相關知識。

而食品標示完整、透明,也方便業者做自主管理,避免像此次毒澱粉與問題布丁等事件中,許多下游廠商也成受害者,喊冤「不清楚添加的東西」、「不知道加的是有毒物」;更重要的是,衛生機關可做更縝密的管控,以免事件發生也不知從何查起。

消費者有知的權利,業者不應一味以祕方為由,拒絕食品成分透明,取巧標示,終致「獨」門配方反變成「毒」門配方。食品標示不拘形式,只要可充分揭露訊息,標示方式、管道都可思考;例如在包裝上放成分資訊QR code,或提供訊息於網站讓民眾上網查詢,最重要的是可方便政府查核、民眾查詢,共同為食安把關。

添加物 澱粉 食安 防腐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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