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類似經驗,急診掛號時,明明比旁邊的人先到,可是醫生卻先幫他看診,為此和醫護人員大吵一架,這種情況在兒科急診也不例外。近日一名家長帶著發高燒的孩子到醫院就診,卻因為在急診等了一小時而抱怨「這裡算什麼急診?」,對此醫師無奈表示,通常這類家長的共同特色是孩子的病況都屬於輕症,甚至根本不需要到急診的程度。他感嘆要讓所以民眾了解急診不是門診的替代單位,而是處理急重症的單位,在廉價健保制度下根本不可能。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兒童急診科主任謝宗學在臉書粉專「Dr. E 小兒急診室日誌」分享一則在急診現場的故事,讓人重新意識到不是所有人認識檢傷分類標準的重要性,以下為臉書全文:
兒童急診病人多到看不完,盡全力消化新病人、同時抓緊時間隙縫處理留觀病人,結果新病人家長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卻是:「我的孩子發高燒才帶他來急診,結果等一個多小時才看診,你們這裡算什麼急診?」我壓抑火山爆發的情緒,冷冷的說:「現在全台灣兒童急診都爆滿,不管你去哪一間急診室都要等待,況且在你之前的很多病人也在發高燒,檢傷級數一樣時只能按照順序等待,現況就是這樣……」
新病人家長:「醫師,你的態度怎麼這麼差?現在孩子高燒可以不可以馬上幫他打退燒針退燒?」
我深吸一口氣,不帶情緒回答:「很多年前衛生署就已經明文禁止因為發燒給予兒童退燒針,有過敏性休克的風險,現在兒童退燒只能使用口服藥或肛門塞劑。」
家長憤怒地說:「那我帶孩子來急診室做什麼?在家裏自己給他喝退燒藥水或塞肛門就好?」
我儘量理性地說:「孩子發燒重要的是找到發燒的原因,到醫院來不是為了退燒……」
對話到這個階段,我已經不想再跟家長多說什麼,對於剛發燒數小時的病人,公式化問診、身體理學檢查、診斷、衛教、開藥、預約回診時間,然後讓病人離院、結案。
其實,類似上述的對話,在十多年的兒童急診生涯中遇過無數次,只是近幾年幾乎沒有,沒想到再次遇到,還是在內心引起近似火山爆發的憤怒,看來我的心性、休養還是磨練不夠。
會這樣抱怨的家長,共同特色是孩子的病況都屬於輕症,甚至根本不需要到急診的程度。急診不是門診的替代單位,而是處理急重症的單位,要讓所有民眾都了解這樣的觀念,在廉價健保制度下根本不可能。
因此,現況是在各種兒童感染症齊發的時期,輕症到急診只能等醫師、護理師處理完重症患者後,才能得到「門診」的服務,至於等待時間要多久,無法估算,不要認為到急診看診就能得到快速的醫療,沒有立即生命危險的病人,只能花時間等待,沒有例外。
其實急診檢傷分類標準中,將病患依呼吸窘迫度、血行動力變化、意識程度、體溫、疼痛程度、受傷機轉分成五類,急診看診順序也因此而定,非先到先看。
根據衛生福利部規定之五級檢傷分類如下:
一級:復甦急救。病患有立即生命危險,須立刻看診處理,像是沒有呼吸,心跳等。二級:危急。病患雖沒有立即生命危險,但是不盡快處理,可能不久的將來會有生命危險,建議十分鐘內看診,像劇烈的胸痛,呼吸很喘,血壓降低等。三級:緊急。建議三十分鐘內看診,如急性腹痛,嚴重發燒等。四級:次緊急。可以一小時內看診,像沒有症狀的高血壓,感冒不舒服等。五級:非緊急。可以兩小時看診,如腳扭到,肌肉拉傷等。
振興醫院急診重症醫學部急診科主任陳振德曾受訪指出,一般門診看病是號碼叫號,先掛號者先看,但是急診不是門診,看診必須依據上術的「檢傷系統」分級。例如感冒頭痛的人,會比胸悶病人較慢看診。他表示,四、五級病人基本上不必掛急診,可選擇到門診求治。醫師一定會先以有生命危險的病患優先處理,不過現場若沒有那麼多人時,醫護仍會盡快幫四、五級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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