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菸品猖獗,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送立院審查,擬一禁(電子煙)一開(加熱菸)引發爭議,且加熱菸只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即可合法販售,民團憂心政府反替菸商背書。立委林奕華直指,衛福部多次稱開放加熱菸是按照世界衛生組織(WHO)指示,但細讀WHO的規章,WHO立場是「各國可依自己規定禁止加熱菸、電子煙」,她轟衛福部想開放加熱菸「不要推給WHO」。
昨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開會議,多位立委針對修法提出疑慮。林奕華指出,WHO針對菸草管理說明,各國可依照各自不同狀況,來禁止或管理加熱菸、電子煙等新型菸品,並沒有說要禁止電子煙、管理加熱菸,衛福部卻一再將WHO推出來,說得像WHO鼓勵一開一禁,「這樣的說法難以接受!」
衛福部長陳時中回應,是依據WHO將加熱菸歸類為菸品,所以我國按照菸品來管理加熱菸,不過的確加熱菸定義與開放是兩回事。針對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即可輸台販售,他表示,並不是加熱菸送來審查就會開放,若不符合評估就不會准許。
加熱菸載具無條文規定如何納管,林奕華直言,加熱菸外型跟電子煙幾乎分不出,且條文雖規定禁菸年齡為20歲,但無規定20歲以下不能買加熱菸載具、學校外的商店是否販售加熱載具、學校查獲違禁電子煙或加熱菸應銷毀或由家長領回等,除非法律明文規定管理細則,否則一禁一開恐變「雙開」,因為根本無法管。
立委楊瓊瓔指出,WHO就算將加熱菸定位為菸品,並不代表我們就要聽WHO的,認為陳時中身為中華民國的衛福部長,最大宗旨是照顧人民健康,但在「菸防法」修訂之際,竟然連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都尚未擬定,就想開放加熱菸,「怎麼可以如此草率,風險評估早就要評估了!」衛環委員會召委林為洲要求衛福部3個月內提出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陳時中允諾3個月內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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