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1 焦點.元氣新聞
加熱菸免稅不等於可以攜回國 彰化縣府警告:違法最高罰600萬
加熱菸近來有流行趨勢,財政部近期又修正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品的相關規定,增加經衛福部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許多民眾誤以為,以後加熱菸和捲菸一樣,都可以從國外購買,並免稅攜帶1條(200支)回國。但彰化縣政府指出,財政部沒有開放民眾從國外購買加熱菸攜帶回國,民眾切勿誤解,以免誤觸法令。彰化縣政府指出,依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必須經衛福部審查通過才能合法販賣與輸入。目前國內只有2家業者的加熱菸通過審查,而其他國家沒有販賣相同品項的加熱菸。所以,民眾如果從日本、韓國或其他國家購買加熱菸攜帶回國,不論數量多寡,都是違法行為。依違法情形可依菸酒管理法或菸害防制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或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彰化縣政府強調,這次修正放寬的對象是「國內免稅商店」販賣,且經「衛福部審查通過」的加熱菸,並不等同於開放旅客從國外購買加熱菸回國,呼籲民眾出國旅遊前,務必詳加確認相關法令規定,避免因誤解政策而違法受罰。「吸菸對身體百害無一利,加熱菸也不例外」,對於加熱菸被宣傳為減害替代品,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加熱菸與傳統紙菸都是以菸草製成,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且研究指出,使用加熱菸並不能作為戒菸的方法,反而會成為傳統紙菸與加熱菸雙重使用者,更容易頻繁使用菸品、更依賴尼古丁而難以戒除菸癮。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