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延宕十四年終於要修法,衛福部最初堅決「雙禁」電子煙及加熱菸,如今卻同意「一禁一開」,讓反菸團體無法接受。回顧修法過程與開放萊豬、福食卻有不少相似處,政府曾經嚴格把關,最後政策轉彎,背後都有不同政治利益的考量,人民的健康權益,在執政者心中地位何在?
回顧近年「菸防法」針對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態度,二○一六年時,長年致力於反菸的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籌組「台灣拒菸聯盟」,與衛福部國健署合力推動禁電子煙、加熱菸。衛福部長陳時中二○一八年時在立法院也明確表態「不贊成開放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
陳時中二○一九年時接受媒體專訪,坦言當年五月美國FDA有限度開放加熱菸後,衛福部受到來自各方龐大的壓力,遊說者不斷以新型菸品好處,希望獲得解套,他當時堅持,「那些好處就是我反對的理由」。
衛福部在兩年前著手修法,法案到行政院總是「卡關」、一再「退回」,但衛福部原本「雙禁」的堅持,隔年就變調,二○二○年十月政策大轉彎,衛福部態度突然改變,公開表態「一禁(電子煙)一開(加熱菸)」立場,理由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加熱菸是菸草,必須開放、管理。但WHO原文是「各國可依據國家法律,禁止或限制新型菸品製造、販售等」,並非衛福部所稱「必須開放」。
片面解讀WHO說法,再加上政治利益考量,攸關民眾健康的「菸防法」,執政黨態度更從起初「雙禁」變為「一開一禁」,但提出的理由,不管是依世衛規定或所謂要依「健康風險評估」,說詞跟先前蔡政府開放萊豬跟福食時所稱依科學證據、與國際貿易接軌如出一轍,背後都有特定政治利益,至於人民的健康權益,似乎早被擺在最後。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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