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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是否應合法納管?支持反對兩方激辯

CDPA中華辯論推廣協會今舉辦「我國電子煙應/不應合法納管」政策辯論表演賽。記者許政榆/攝影
CDPA中華辯論推廣協會今舉辦「我國電子煙應/不應合法納管」政策辯論表演賽。記者許政榆/攝影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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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國人安全和健康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今年1月13日通過行政院審查,立法院3月1日一讀通過,將送衛環委員會審查,此次修法重點之一「禁止電子煙」,仍引發社會各界爭議,今CDPA中華辯論推廣協會今舉辦辯論賽,就雙方意見相互交流。

「我國電子煙應/不應合法納管」政策辯論表演賽,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趙康照洲、藥理學研究所副教授王湘翠及立委蔡壁如、陳以信等專家與會擔任評審。CDPA中華辯論推廣協會創會理事長賈培德表示,「菸害防制法」牽涉廣泛,國家管制生活層面時,制定法律是在必要時、得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但界線應該介入到什麼程度,都牽扯到管理跟人權角度,值得挑戰跟討論。

王湘翠指出,電子煙最早在2003年在大陸被研發出來,作為戒除紙菸的替代工具,2006年正式進入歐美國家,發展至今已16年,目前研究對於電子煙健康的危害是確定的,無論法規禁止與納管,民眾都應了解電子煙的毒害性和變化性很大,甚至加熱煙也一樣有危害。

正方辯士認為,青少年因好奇吸食電子煙,而國外屢傳電子煙爆炸的案例、品質參差不齊,若無納管民眾容易買到劣質品,建議應將電子煙納入菸害管制法,透過劑量評估,禁止有毒物質参入等。反方辯士認為,電子煙檢測出上百種有害物質,且傷害機轉至今不明,國內也有6例電子煙肺損傷案例,我國有5.7萬名學生抽電子煙,還有國小生團購電子煙,政府有管制必要。

反方辯士指出,許多事情科學當下無法知道,都需長期追蹤確認,包括過去使用塑化劑、硼砂、火力發電等,後續才知對人體有害,如今已知電子煙有危害,為何要再做一次亡羊補牢之事?尤其肺癌是十大死因之首,7至8成又與抽菸有關,即便抽菸是個人選擇,但不該打著自由大旗影響全民健康。

正方辯士指出,國內實體電子煙商家達500家,還不包括網路賣家,無法可管情況下市場已存在。雖電子煙有危害,但不代表法律要管,法律應秉持柔性管制,成癮物質並非疾病,包括酒、咖啡、糖、網路等文明病都容易讓人成癮,國家不應過度介入,應給予空間,不單是自由而是包容,還給吸菸者可以呼吸的自由。

蔡壁如表示,國內吸菸人口約13%,根據衛福部統計,國高中生超過1.6萬人吸加熱煙,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年輕人因好奇、同儕壓力或且添加草莓、香草等口味使用電子煙。尤其尼古丁會成癮,造成肺部氧氣通透性變差,影響健康,她是支持無菸環境。

蔡壁如指出,市面上充斥電子煙,若全面禁止而不管理,恐讓電子煙流於黑市。她期望透過修法,包括公共場廣設吸菸區、讓癮君子有抽菸權利。她也提到「購菸實名制」概念,如同口罩實名制,搭配8千億前瞻計畫打造的「雲端健康資料雲」,未來憑健保卡買菸,在顧及個資前提下,精準掌握國內真實的抽菸人口。

康照洲認為,以毒理學角度來看,所有物質過量都有害,以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分類,酒、鹹魚也都算致癌物質,但人民一樣喝酒、日本菜吃鹹魚等,宛如麻醉藥品可醫用,自用卻變毒品。各國對於管制都有不同態度,如同大麻在荷蘭合法,但其他國家則不然。他認為我國雖朝零菸害方向,但有20%的吸菸者一輩子無法戒菸,開放加熱煙不妨作為替代品。

康照洲指出,過去任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期間,也曾協助國民健康局制定尼古丁藥品定量,及針對菸草建立毒性資料庫,是已逐漸管制方式來達到禁菸,朝台灣零菸害目標邁進,未來是否禁止仍是可討論議題。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電子煙 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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