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克多巴胺美豬明年一月一日進口台灣,農委會承諾所有包裝或散裝豬肉食品都會標示產地,針對外界要求肉品應標示有無使用萊克多巴胺,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只會標示產地來源國,不需要標示萊克多巴胺殘留量;另為健全標示制度,也會研擬吹哨者條款。
外界希望未來豬肉標示不只要註明肉品來源國,應該也要註明是否使用萊克多巴胺,才能讓消費者有更安全的選擇,對此,陳吉仲今天接受綠色和平廣播電台專訪指出,目前規畫標示是標示產地來源國,不需要標示到有無萊克多巴胺的殘留量。
陳吉仲表示,台灣2002年加入WTO時,外界也擔心衝擊國內養豬養雞產業,但這17、18年間,台灣消費者每年平均食用90萬公噸豬肉,其中有九成來自國內,其他才是進口,且進口都以加工為主。
陳吉仲說,國外進口豬肉最多為加拿大,其次是西班牙,第三才是美國,其中唯一有用萊克多巴胺的國家是美國,加拿大豬肉雖然開放,但農民都沒有使用,因此未來只要標示產地來源國,消費者就能分辨是否有萊克多巴胺的可能。
但外界仍擔心標示可能會有不實,陳吉仲說,將會有吹哨者條款,讓民眾檢舉標示是否為真。另外也會加強溯源管理,餐廳業者一旦標示使用國產豬,就會往上追查豬肉貨源從何而來,一步一步檢驗是否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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