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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陳雅芃、高詩琴/台北報導】

去年爆發台大醫院愛滋器官誤植事件,台北市衛生局六月十一日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會中委員認為,醫懲會目的是要懲處極不適任的醫師,而台大包括柯文哲等九名醫師,均未達懲戒的標準,對九人作成不受任何懲戒的決議。

至於九名醫師、相關醫檢師與協調師,涉及業務過失的部分,就等後續民刑事來判決。

醫懲會委員由台北市政府官員、法界人士、消保會代表以及民間相關團體等組成。

這起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發生在去年八月,新竹一名愛滋感染者過世後,家屬同意捐出其器官,卻因台大醫院的醫檢師與協調師篩檢溝通出錯,將其愛滋器官分別捐給台大四名病患及成大醫院一名病患。

衛生署完成相關調查報告後,將此案移送台北市衛生局,衛生局依據醫師法召開醫懲會。醫懲會委員之一的民間代表說,六月十一日醫懲會召開前,先進行會前會,當時的結論:台大移植小組未參與該次手術的醫師,不會在正式召開的醫懲會上被討論。

會前會中定案,包括柯文哲、三位肝臟移植醫師、兩位腎臟移植醫師、三位肺臟移植醫師等九人,共分為三類: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負責動刀移植醫師以及沒有動刀的醫師,在醫懲會討論是否將受到懲處。

對於九位醫師皆不受懲戒處分的決議,台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醫懲會的會議紀錄仍在確認、簽核之中,不方便對外回應。

器官移植 腎臟 肝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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