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詹建富】
病人到醫院看病,往往會被醫師要求重照X光或電腦斷層(CT),或須回原就診院所拷貝影像。衛生署去年起建置「全國醫療影像交換及判讀中心」,除在各署立醫院可跨院網路影像交換外,最近更擴及台大、榮總區域級醫院,民眾不必再帶X光片、光碟片去看病了。
但前提是,醫師須先取得病患授權同意書及健保卡,才可線上查詢病人過去六個月內,在其他醫院所做過檢查之報告及縮圖;且須醫院端願意分享影像,及影像解析度相同,才可供院際間的醫師下載。(詹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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