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打錯針!劉姓女老師去年10月因為發燒到恩主公醫院就醫,陳姓護士誤把生理食鹽水針當成退燒針替劉施打,發現錯誤後才補打退燒針,但造成女老師恐慌,在醫院折騰了9個小時,歷經抽血、驗尿確認沒事後才回家。
女老師後來怒告護士業務過失傷害,但板橋地檢署認為護士雖然打錯針,但未造成傷害,將全案不起訴。女老師昨獲知結果後表明將告到底,她說,護士打錯針後一開始還不認錯,「醫院還把我晾在一邊,難不成要我死了才會重視?」
醫院支姓公關則表示,醫院已進行檢討,市政府衛生局也來查核。
據查,在三峽一所國中任教的劉姓女老師,去年10月21日發現自己發燒,撐到放學後到恩主公醫院急診,當時王姓醫師指示陳姓女護士替女老師打1劑退燒針。女老師說,她打完1針要離開時,護士叫住她說還要打1針。
由於2針打下來感覺不對,女老師詢問醫師到底打1針還是2針?醫師說是打1針,女老師表示,當下她非常恐慌,與醫護人員爭執時情緒失控,她與護士都哭了,現場竟有醫師告訴她「你要將心比心」,讓女老師為之氣結。
女老師說,後來在場民眾有人要聯繫立委踢爆,醫院才向她解釋第1針是食鹽水對人體無害,還幫她抽血、驗尿好幾次,直到隔天凌晨2時許她才回家。
檢方調閱診斷資料,女老師指被打錯針後臀部出現一小硬塊,但根據鑑定並無證據證明該硬塊與打錯針有關,而且血液尿液檢驗報告也沒發現異狀,最後對陳姓女護士做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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