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嘉芳/報導】
明年起,民眾生病住院的健保部分負擔上限可少一千元,單次住院部分負擔最高為二萬八千元,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為四萬七千元,超出上限的醫療費用,由健保局埋單,預計約兩萬三千人受惠。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住院部分負擔適用範圍是指急性病房住院〺日,或慢性病房住院一百八十日以下,但不包括伙食費、病房差額費、交通費、掛號費等健保不給付項目。
民眾全年住院部分負擔若超過上限四萬七千元,可在公告後半年內,憑收據正本,主動向全國健保分局辦理核退,拿回多繳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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