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稽查皮膚科或整形外科診所使用的化妝品,發現一成多有標示不全、標示涉及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等違規事項,民眾若長期使用,恐怕會傷及肌膚。
衛生局這次共抽驗97件化妝品,檢出15件不合格,其中12件涉及誇大、療效及易生誤解的宣稱。例如「抗氧化」、「改善頭髮稀疏,再現濃密秀髮」、「類蛇毒血清、奈米」、「藉抗發炎活性成分,幫助表皮防禦細菌」、「可加快健康細胞的再生速率」、「提供皮膚細胞新陳代謝所需之能量」、「重建角質層細胞」、「可有效抑制黑色素生成並淡化斑點」及「促進膠原蛋白增生、抗自由基」等。
這些不合格化妝品分別來自於湖光皮膚專科診所、劉致明整形外科診所、美麗綺肌時尚美學診所、麗群診所、林志聰皮膚科診所、好美診所及星采診所等。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強調,依規定,化妝品是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的物品,不得有涉及誇張、不實及療效的宣稱。
衛生局呼籲,民眾應注意化妝品的衛生安全,選購化妝品時,應謹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及「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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