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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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周報/記者詹建富/報導,記者陳立凱/攝影,協力拍攝/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案例一:
一名70歲癌症末期病患,在安寧病房住了一段時間,並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也在健保IC卡上加註。但因想在家終老,出院返家後突然喘起來,家屬就近送到某區域醫院急診,原只是想幫老人家止喘,也先告知醫師病患曾簽過放棄急救同意書,但醫師擔憂日後出問題,仍為他插管。
案例二:
一位科技公司的高階主管,因車禍造成腦死,他的太太趕到病房,經醫師解釋病情後,她同意放棄急救,不料這個決定卻讓小叔非常不諒解,連最親近的女兒也不跟她說話,長達3個月。這名婦人不得已寫信向醫師求助,再由醫師當面向婦人的小叔及女兒解說後,才化解親人之間的心結。
逾半病患 臨終前靠呼吸器
傳統觀念裡,「善終」是最大的福氣,能在人生旅途結束時,沒有痛苦地向世界告別,上輩子需要積多少陰德?
正由於絕大多數人無法預料何時會罹患重病?會不會發生重大意外?因此,當那一刻來臨時,該如何從容面對死亡,其實是你、我都需要深思的課題。
佛教蓮花基金會董事長陳榮基指出,醫學的目的在治療病人並延長生命,但如果明知疾病無法治癒,群醫已束手,就不需做一些侵入性的治療,否則徒增病人的痛苦。但根據統計,台灣逾半數臨終病患在往生當天,還在驗血、使用呼吸器等維生設備。
插管電擊 是救命也是傷害
成大醫學院護理系教授趙可式長期推動「安寧緩和醫療」,她表示,一般人並不知道氣管插管、按壓胸部、心臟電擊、注射強心針等急救程序,它既是一種救命的過程,卻也可能是另一種傷害,尤其對末期病人而言,又要怕病人掙脫儀器而必須綁住手腳,結果是死得痛苦萬分。
她曾碰到一名家屬,看到母親被宣告急救無效後,遺容出現嘴角滲血、牙齒斷裂、胸前紫黑一塊,心痛到跪地用頭撞母親的病床,懊悔自責,卻後悔莫及。
預立DNR 病人有尊嚴善終
陳榮基強調,與其在死神面前毫無尊嚴,我們仍然可透過事前的安排,讓生命走到最後,享有「善終」的幸福,那就是簽署放棄急救(Do not Resuscitate,簡稱DNR)意願書,也就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
病人可以有尊嚴地善終,家屬可感到無憾無悔,醫療人員可合乎倫理,國家可妥善運用醫療資源,這是達到四贏的局面,
IC卡註記 效力等同意願書
衛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目前實務上,難免仍有即使末期患者已「預立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及簽署「放棄急救意願書」,但因家屬不捨,或因遺產尚未處置等問題,仍有家屬要求無論如何都要救治,讓醫師兩難。
為此,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即賦予健保IC卡一旦註記放棄急救的意願,其效力等同於簽署意願書,當家屬有意見不一致時,應以當事人的意願為準;另一方面,當事人的意願,仍隨時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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