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環保局長吳盛忠說,太陽光對肌膚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是日後皮膚病變的原因,一般民眾知道皮膚要防曬,但不知保護眼睛,眼部若不防曬,不僅可能引起眼部周圍皮膚癌、視網膜的變質與退化,若水晶體透明度損害,還可能導致失明。
過度紫外線曝曬,會導致眼球內水晶體蛋白質氧化變性,造成水晶體混濁而影響視力。
環保局上午利用紫外線檢測儀,針對常見的防曬物品,陽傘、帽子、太陽眼鏡及長袖衣物進行測試,結果顯示,這些防曬物品對紫外線的阻隔,都能達到相當不錯的成效,只要有陰影,都有防制效果。
環保局另公布7月14上午11時、氣溫35.2℃時紫外線的測試結果,在無防護之下,UV-A(W/m2)為10.8,但只要穿上長袖衣服,數值立即降為0.1,就算只用一張A4大小的紙張遮陽,數值也降為0.5。
環保科長邱國書表示,爬山必須防曬,高度每增加300公尺,紫外線數值就會上升4%,以陽明山為例,高度約1000公尺,山上的紫外線增加12%。
【2014/07/1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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