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薛姓男子車禍頭部外傷,常頭暈、頭痛,夾菜看得到、夾不到,倒開水也對不準,被檢出雙側第六對腦神經麻痺合併內斜視及複視。
台南市立醫院眼科醫師王琳煜指出,薛男不只左眼內斜視、複視,連走路或爬樓梯都容易絆倒,1條馬路看成是2條,兩眼無法往外側轉動,不敢騎機車或開車。
醫師發現,一般病例大多是單眼30至40個稜鏡角的斜視,薛男卻是60至70個稜鏡角的大角度內斜視,最後安排開刀矯正,採用左眼上、下直肌部分移位手術,與兩眼內直肌放鬆手術。薛男術後第一天眼球就恢復部分轉動功能,看前方不再有複視。
王琳煜表示,造成斜視、複視原因,包括第三對、第四對、第六對腦神經麻痺、甲狀腺功能亢進、眼眶骨折、重症肌無力、腦腫瘤、顱內壓增高、病毒感染等。
頭部外傷造成第六對腦神經麻痺,若僅是單側性,約有72%在6個月內自行恢復,若是雙側性,只有12%自行恢復。醫師通常建議病人先觀察6個月,若仍然未恢復,才考慮手術治療。
一般來說,成人斜視比較會併發複視,若發生在小孩身上,因小孩具有抑制單眼視覺的能力,較不會有永久性複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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