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曾言,弱勢族群能否自在生活,是國家文明的指標,而街友無家無錢無社會聯繫,更是弱中之弱。衛福部9月再度召開「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研商會議,初步皆認同放寬擴大照顧弱勢、強化社勞政合作助脫貧等規劃方向,包括鬆綁人籍合一才能申請等規定、設計工作收入多元折算機制等。
73歲的李姿寬是一名街友,她坐在攤開的紙箱上,看著台北車站熙來攘往的旅人,身旁一只行李箱已是全部家當。脊椎滑脫的她,身上剩不到千元,加上高齡工作、租屋到處碰壁,只能露宿於台北車站;她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因社會救助法現行規定,申請人實際居住地須與戶籍一致,讓戶籍掛在基隆、實際居住於台北車站的她,成為救助邊緣人。「我好像沒有未來了,現在是過一天算一天。」
李姿寬在年少時期,就離開了家鄉高雄,上台北租屋從事美髮業,還能負擔中風母親醫藥費,後改做清潔工作,並用儲蓄加上家產,購買基隆預購屋,建好後遷入。但是工作機會稀缺,使她長達8年無工作,經濟捉襟見肘,因不孕而未能結婚,也不願打擾已成家的手足,無所依靠的她只好賣屋回台北租屋,再投入清潔工作,戶籍則因無處可遷,獲買家同意後,繼續掛在基隆房下。
因為疫前頻繁跌倒造成脊椎滑脫,去年又遭清潔公司惡意減薪、扣留薪水,訴訟期間受到房東催繳房租的壓力,李姿寬只能退租離開,露宿於有較齊全的飲水、衛浴等公共設施及社福資源的北車。她曾暫留於台北市遊民收容中心,但3個月規定居住期滿後,被以「沒有殘廢、尚能行走」為由要求離開,加上高齡、疾病導致工作和租屋碰壁,也無社福補助支應養護機構花費,兜兜轉轉再回北車;也擔心無人照顧而不敢開刀治療舊疾,目前只能使用止痛藥、肌肉鬆弛劑以緩和症狀。
人籍合一成街友補助最大關卡 衛福部擬放寬規定
「社會救助法作為救助弱勢的最後一道防線,卻是防弊掛帥。」民團組成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倡議讓社救法現代化,改以信任為原則,刪除申請補助附帶條件等。聯盟民團之一、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巫彥德表示,社救法與社會韌性有關,若無協助弱勢族群,一旦遇到衝擊,這些人就是斷裂點。
因此聯盟曾針對社救法提出三要件修法建議,其一是取消人籍合一。法條規定,申請人須實際居住於戶籍地才符合資格,但人生百味議題研究員周上智說,公園、車站等處不算是法定實際居住地,部分房東也拒絕房客遷入戶籍避免漲稅,是街友申請補助的第一道關卡,反而在戶籍地有房可住者才算法定窮人;流浪街頭的李姿寬也表示,北車沒有社福補助的街友大多卡關於此,社工也無能為力。
衛福部4月預告社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取消人籍合一,但須至戶籍地申請。聯盟後舉辦部版社救法修法草案體檢結果公佈記者會指出,為讓補助落地,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協作的程序。巫彥德表示,戶籍地政府或許可負責社福資格審核、負擔經費,實居地政府負責訪調,且中央政府應重新掌握街友移動情形,以評估地方政府經費缺口需求,必要時介入補足。
目前聯盟正研擬第二版民團草案建議,巫彥德表示,除了呼籲開放也可於居住地申請低收、中低收補助,刪除家戶所得合計、虛擬所得,建立爭議審議條款,並在建議訂立專章中,強化就業、居住支持政策,預計下個會期前定案。
街友受貧窮、疾病、失業、居無定所等因素夾殺,很難脫離街頭。巫彥德說,據觀察,流浪的時間越長,協助其脫離街頭的時間就越長,此外,街友在流浪時,也常成為犯罪者利用的對象,若不能及時幫助街友,後續的社會成本更高,需給予更多協助,才能完整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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