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被離職再添一樁。於亞東醫院服務逾10年的皮膚科主治醫師王姿予,去年6月30日聘僱契約到期時未收到醫院聘書被迫離職。全國醫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欣岱表示,住院醫師已納「勞基法」,臨床研究醫師也受衛福部保障,但主治醫師仍是「勞權孤兒」,沒有任何法規保障,籲衛福部、立法院盡速推動「醫療法」修法,保障主治醫師勞動權益。
「面對主治醫師在勞權保障不充分、不平等下,醫院惡意無成本解僱事件又一樁,內心非常難過。」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說,醫師勞動權益缺乏法規保障,其實十分弱勢,如果院方不願意續聘醫師,只要在契約到期日前,不要和醫師有任何溝通,當契約到期時,院方不需付出任何資遣費,就可讓醫師失去工作權,日前已發生彰化基督教醫院等醫院惡意不續聘醫師事件。
全國醫師醫療產業工會今出面說明「醫師勞權無法可管,醫師被離職再添一樁」事件,王姿予表示,去年6月底,她被迫從亞東醫院「狼狽離職」,個人去留事小,但是最不捨的是病人和學生們,去年5月有兩位主治醫師跟著王姿予提離職,但他們一走,亞東醫院的皮膚科將會喪失訓練住院醫師資格,她急著求見高層,希望能拿點補助留人,但高層卻說「妳是主任,還是我是主任?」要她自己想辦法。
最後王姿予於去年6月30日聘僱契約到期,都未接到醫院任何聘書只能離職。王姿予指出,亞東醫院在未續聘她的情形下,為維持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的資格,聘用兼任主治醫師,但仍遭衛福部發現而取消訓練醫院的資格,但住院醫師何其無辜,亞東醫院不當不續聘行為,除造成醫師權利受損,更罔顧病患就醫權益。
「若勞基法或醫療法明文規定,醫院和主治醫師的定型化勞動契約條款,我就能受到保障。」王姿予說,醫院就不能未經預告且毫無理由的不續聘,迫使離職,目前將對亞東醫院違法、管理不善行為,將向衛福部及監察院提出檢舉。
陳亮甫說,醫師常被認為是自主性高、收入高,和醫院的關係接近合夥、拆帳制,不需要法律來保障工作權益,但現在醫療體系人力問題惡化,且大型醫院採取盈利導向,醫師往往無法和院方平等協商,導致不平等待遇,如今法規有問題、有漏洞,衛福部無動於衷,呼籲應加以重視,讓醫師受到「勞基法」、「醫療法」保障,不要讓蔡英文總統的競選承諾跳票。
吳欣岱說,疫情期間接獲多起主治醫師遭醫院惡意不續聘案件,如此踐踏主治醫師的勞動權益,也犧牲了病患的健康權及住院醫師的學習權,呼籲衛福部、立法院應盡速推動「醫療法」修法,以保障主治醫師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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